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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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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姐在“十二钗”中应是个反面人物,她生平的劣迹在书中很多,但作者却把她的形象写得很好,自然另有可怕的一面。她在第三回出场,脂砚斋甲戌本眉批曰:
另磨新墨,搦锐笔,特独出熙凤一人,未写其形,先使闻声,所谓“绣幡开遥见英雄俺”[30]也。
书中描写她有“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较之第六十八回叙她往见尤二姐时的打扮形容(已见前引),便有春温秋肃之别。
《红楼梦》于人物出场每只用一两笔就把他在全部书中的形象以至性格画出来了。如史湘云出场在第二十回,就这样叙:“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同宝钗到贾母这边去,“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二○五页)只用四个字已画出湘云的豪迈来。
又如香菱,她出场最早,原名英莲,在第一、第二回她和娇杏对写,谐音“应怜”和“侥幸”[31],借来总说书中全部女子的遭遇,有幸有不幸。在这两回是虚写,她的形象不鲜明,真的出场在第七回薛姨妈呼唤她时方见。“问奶奶叫我做什么”下,脂批曰:“这是英莲天生成的口气,妙甚。”(甲戌本卷七,三页)下文还有:
只见香菱笑嘻嘻的走来。周瑞家的便拉了他的手,细细的看了一回,因向金钏儿笑道:“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金钏笑道:“我也是这么说呢。”周瑞家的又问香菱:“你几岁投身到这里?”又问:“你父母今在何处?今年十几岁了?本处是那里人?”香菱听问,都摇头说:“记不得了。”(校本七二页)
以可卿为比,一击两鸣法也,亦见脂批。按可卿之美,第五回借了宝玉梦中的兼美,称为“其鲜艳妩媚有似宝钗,其袅娜风流则又似黛玉”者,众人口中说她像蓉大奶奶的品格儿,即香菱可知矣。上面“笑嘻嘻”三字写香菱亦非常传神。
再说凤姐儿。看本书写凤姐有一特点,即常以男人比她。如照宝玉的话,男人是混浊的,女儿是清洁的,但宝玉不见得不喜欢凤姐,其解释见下文。在第二回中冷子兴说她:“说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二二页)再看第三回贾母介绍她:“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二七页)贾母介绍了一个活的凤姐儿,却弄得黛玉不知怎么称呼才好。后来说明了是琏二嫂子,书中又叙道:“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提出她学名叫王熙凤,又拉到男儿方面来了。脂评亦曾加以分析:“以女子曰学名固奇。然此偏有学名的反到不识字,不曰学名者反若彼。”(戚本、甲戌本略同)这么一说,情形更有些异样。凤姐不识字,偏要说男儿教养,学名某某,可见并非因为关合书中事实,才有这样的写法。此意还见于后面。第五十四回:
(王忠)“……膝下只有一位公子,名唤王熙凤。”众人听了,笑将起来,贾母笑道:“这不重了我们凤丫头了!”媳妇们忙上去推他,“这是二奶奶的名字,少混说。”贾母笑道:“你说,你说。”女先生忙笑着站起来说:“我们该死了,不知是奶奶的讳。”凤姐笑道:“怕什么,你们只管说罢。重名重姓的多呢。”(五八八页)
以“凤”为女儿之名并非异事。第三回说熙凤是学名,已觉无甚必要。且第二回里贾雨村不曾说么:“更妙在甄家的风俗,女儿之名亦皆从男子之名命字,不似别家另外用那些春、红、香、玉等艳字的,何得贾府亦落此俗套?”(二一页)可见女儿之名本不限于“琬琰芬芳”等。那他为什么定要说熙凤是男子的名字,并在这里引这公子也名王熙凤为证?虽同名同姓天下有,凤姐本人就这样说的,但我们不容易了解作者的用意。他为什么拐着弯儿把凤姐引到男人方面去呢?这就难怪后来索隐派种种的猜测了。极端的例,有如蔡孑民的《石头记索隐》以民族主义释《红楼梦》,以男女比满汉;这么一比,书中的女子一个一个地都变为男人。像这样的说法,未免过当。我们仍当从本书去找回答。
我认为它有两种或两层的解答,均见于第十三回,一在本回之首,一在本回之末。这里先说第一层。凤姐在梦中秦氏对她说:“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一二六页)说句白话也不过说她是“巾帼英雄”罢了,未免有点庸俗,然而本书写来却不庸俗。她的所以能够比并男子,既不在装扮形容上,也不在书本知识上(此所以凤姐不识字却无碍其有学名),而在于她的见识才干上。凤姐不仅可以比并男子,且可能胜于男子,冷子兴所云是也。
《红楼梦》以荣宁二府大观园为典型环境,以宝玉和十二钗为典型人物,而其批判的对象却不限于封建家庭,看他的写法似非家庭所能局限。甲戌本第一回脂批所谓“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作者当日或因政治的违碍而有所避忌,故每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亦即脂批所云“托言寓意”。我们今天若求之过深,不免有穿凿附会之病;若完全不理会它,恐也未免失之交臂。
书中宁荣二府,其排场之豪华阔大,不仅超过封建社会一般的富贵家庭,就是当年满洲的王府怕也不会那样阔。自可解释为浪漫主义的表现,夸张的笔法等,而在书中出现了人间幻景的风光,恐不止卖弄才华,或有更深的用意。其写元春归省还可以说“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第十六回,一五六页),至于秦氏之丧,地地道道贾家的事,这是书中第一个大场面,充分表现了他们的奢侈和僭越。而且作者虽删去“淫丧天香楼”的回目及本文,却并不曾取消这事实。现第十三回留下许多未删之笔,第五回秦氏还是吊死的。她以邪淫而死,身后办事却那样“恣意奢华”。以棺木而论,书中四大家族之一薛蟠就说:“拿一千两银子只怕也没处买去”,其他可知。(或以为买棺木一事模拟《金瓶梅》[32])这不仅是一般的奢侈,且是这样极端不合理的浪费。其尖锐的讽刺,无情的抨弹,因天香楼已改为暗场,现在读下去还许不甚觉得;假如保存了原稿,这第十三回应当说是全书最突出、最火炽、最尖锐的一回了。我们觉得这样删了很可惜,但对于可卿说,她的形象这样就蕴藉一些,《红楼梦》比较洁净一些,和后文的风格也比较调和,或亦未为全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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