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吴藏残本(1)



  近承吴晓铃先生借阅所藏钞本《红楼梦》四十回,原系八十回本,今缺四十一回以下。有乾隆五十四年序,出程高排本三年以前,诚罕见之秘笈也。是否乾隆时原抄固亦难定,但看本文的情形,以原抄论殆无不可。抄者非一手,乃由各本凑合而成者。
  这儿先谈它的序文。作序者乃杭州人舒元炜字董园。他和他弟弟舒元炳同来北京赶考。藏校这抄本的却另是一人,舒应他的请而写这篇序,故自称为“客”,称那人为筠圃主人(筠字残半,以意揣补)。序文是骈偶的滥调,而且很长,不能全录,摘出有关系的几条。其弟有《沁园春》一词题《红楼梦》亦敷衍故事而已,无甚精采。
  (一)他告诉我们,当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还只有八十回的《红楼梦》。
  惜乎《红楼梦》之观止于八十回也,全册未窥,怅神龙之无尾,阙疑不少,隐斑豹之全身。(舒序)
  重展卷,恨未窥全豹,结想徒然。(舒《沁园春》)
  (二)筠圃所藏亦只有八十回,而且这八十回是拼凑起来的。
  于是摇毫掷简,口诵手批,就现在之五十三篇特加雠校,借邻家之二十七卷合付钞胥。……返故物于君家,璧已完乎赵舍(若先与当廉使并录者,此八十卷也)。
  (三)但《红楼梦》原本是一百二十回,在这序里有两条。如说:
  漫云用十而得五,业已有二于三分。
  即八十回得了百二十回的三分之二。下接说:
  从此合丰城之剑,完美无难;岂其探赤水之珠,虚无莫叩。
  即拟用四十回将八十回配全,而且很有希望的。至于全书应该是一百二十回,序上有明文:
  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
  “秦关百二”原典出于《史记?高祖本纪》[13],“百二”本是一百和二的意思,但“秦关百二”已是成语,流俗沿用自不必拘。此百二即一百二十之简称。
  详述这第三段,因这话是很重要的,乾隆末年相传《红楼梦》原本一百二十回,这跟我以前所想到所说过的稍有不同。从他的说法有显明的两点:
  (一)跟我们所说的不甚相合。我根据脂砚斋评,认原本八十回后还有三十回,合成一百十回(详见《红楼梦研究》),但他却说有一百二十回。
  (二)跟程伟元的话有些相合。程甲本程伟元序:
  然原目一百二十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
  我从前以为这是程、高二人的谎话,现在看来并非这样。
  乾隆末年虽有《红楼梦》百二十回的传说,我们以前的说法不必因之推翻,却需要一些修正和说明。可以有下列三种不同的揣想:
  (一)百二十回即百十回的传讹,因相差不过十回而已。(二)曹雪芹可能有过百二十回的计划,后来才有这样的传说。以《石头记》之洋洋大文,用三十回来结束全书,的确也匆促了些。(三)从雪芹身后(一七六三)到程本初行(一七九一)这十八年之中,有人续作四十回合于前回,冒称原著,却被程伟元、高鹗给找着了。程序所谓:
  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殆不可收拾。
  也非谎言,可能是事实,不过他买了个“铳货”罢了。这样便摇动了高续四十回的著作权,而高的妹夫张船山云云,不过为兰墅夸大其词耳。程伟元所云:
  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
  当然指的是高鹗。但他究竟写了多少,现在无法知道。以上所云也不过是我的悬想,尚留待海内学人论定。
  书本是八十回,下半遗失,剩了四十回,回目应该是全的。但后人因书不全,有了完全的回目反而不好,遂将回目中间扯去五页,只剩第一至三十九,第四十回用原来第八十回的目录张冠李戴着。
  回目的异文:如第三回“托内兄如海酬闺师”;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学堂,起嫌疑顽童闹家塾”;第二十回“林黛玉巧语学娇音”;第二十五回“通灵玉蒙蔽遇双仙”,都和各本不同。差得最多的还是第十七十八回和第八十回。我们知道,第十七十八脂本合回,作者原来未分;第八十回脂本无目,从这几回差得那么多,可见这本也出于脂本,来源很古的。
  第八十回作“夏金桂计用夺宠饵,王道士戏述疗妒羹”,和通行本有正本均不同。第十七回下作“荣国府奉旨赐归宁”,第十八回作“隔珠帘父女勉忠勤,搦湘管姊弟裁题咏”,亦和各本不同,而十八回之目差得尤多。因这不仅是回目之异,且有分回的不同。原来脂本并不分回,因此后来各本分回以己意为之,如通行的程刻本系统和有正戚本,其十七十八回目均互异。回目所以不同,正因分回不同之故,我在《红楼梦研究》(八二页)曾经说过。
  以十七回作标准,有正本最短,到宝玉出园为止,不包括黛玉剪荷包等事,所以它的目录作“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曲折”。程本长了一些,包括预备归省,到请妙玉为止,所以它的目录下句作“荣国府归省庆元宵”,似乎与十八回的上句“皇恩重元妃省父母”重复。程高之意,大约以为十七回乃归省之准备,故就荣国府说;十八回为归省之实现,故就元妃说,似不怎么妥当,却也无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