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6期
遗嘱的锁链
作者:林树荣
就这样他们一起做生意,她有时睡在他家里有时回去,但每天都帮他做晚饭。这样整整过了一年,两人相爱了,但没有越雷池一步!吴雪芸说:“那是不道德的,除非我跟你去领了结婚证。”
一年半后,他们决定结婚。刘润森把前妻留下的遗嘱拿出来,对她说:“这是经过公证的遗嘱,你看看。如果你难以接受的话,那就……”雪芸认真地看了一遍坦率地说:“这遗嘱有的地方我赞同,有的地方不赞同。善待强强,把一半财产给强强无可非议;但一定要等强强成年我才能生孩子,这一条未免太苛刻。你想强强今年刚6岁,到他成年,就算16岁,还要整整10年!我不成了老太婆了?还生什么孩子?”刘润森却坚持说:“这遗嘱是我同意后公证的,而且我当着她的面发过毒誓,说什么我也不能违背,不然桂萍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宁。”
见他这样固执,雪芸摇着头说:“那咱们只能算了。我可以这样说,换了任何女人都不会接受的!”
四
两人都陷入了痛苦之中,每天在一起,感情又这么好,却不能结合。刘润森被这遗嘱所束缚,心情压抑,神志恍惚,做生意常出差错,看上去人也老了许多。吴雪芸看在眼里,愁在心里。她也曾想过许多办法,把这事告诉他父母,他爹骂他是混蛋傻瓜,说他对死人这么忠有什么意思?她又不知道。况且遗嘱上关于生孩子那一条荒唐到了极点,再好的女人也不会答应。他妈气得差些要打他的耳光,数落他说:“你够对得起桂萍的了!强强是她带来的,你能把强强当成自己亲生的也够意思了!像雪芸这么好的女人,你到哪里去找?你这样对得起雪芸吗?”朋友们也笑话他,说他钻进牛角尖拔不出来了。
这天在商场里,吴雪芸遇到一位当律师的同学潘祥,她把自己跟刘润森的事说了。潘祥听了不禁为她打抱不平:“这是什么遗嘱?分明是一根锁链把你男友禁锢起来,剥夺他和后妻生育的权力,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他前妻也太自私了,自己死了还给活人套上一个枷锁,这跟封建社会的专制有啥两样?”吴雪芸听了顿时眉头舒展,兴奋地说:“那就是说,这份遗嘱无效?”“不,一半有效一半无效,儿子继承遗产是合法的。”
吴雪芸回去马上把这事告诉了刘润森,他半信半疑,问:“真的那一条不符合法律?那能不能修改一下?”雪芸便打电话给潘祥,潘祥答应马上过来。
刘润森把遗嘱给他看,潘祥看了气愤地说:“现在有些公证所只知道赚钱,根本不负责任,竟会对这样明显带着封建意识、违背法律的遗嘱进行公证,太令人不可思议了!”他当即起草了一份文件,对润森再婚后儿子不成年不能生育这一条予以否认,签上了潘祥的名字,盖上了他律师事务所的图章。潘祥是资深律师,他签署的文件自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吴雪芸的意见,刘润森把相当于一半财产的资金用强强的名字存入银行。不久他就和吴雪芸结婚了,一年后他们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刘润森感慨地说:“现在我儿子女儿都有了,我的幸福是法律赋于我的!”
(责编:何碧 图:张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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