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2期

弃儿新生

作者:陈志荣






  春节后,李世贤夫妻俩带着刚满周岁的儿子,离开黔东南农村,来到沿海的春江市打工。哪想到,一个月后的一天黄昏,妻子在江边洗衣服不小心落水身亡。正是祸不单行,李世贤刚刚处理好妻子的丧事,远在老家的村委会主任就打来电话,说他母亲在邻居拆房时路过,被倒下的残墙压死了。
  半个多世纪来,李世贤一家是咬口生姜喝口醋——历尽辛酸。爷爷解放前夕突然失踪,奶奶经不起这沉重的打击,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失去父母的父亲,挨冻受饿,落下了病根,就在李世贤17岁那年,也凄惨地死了。现在,母亲又遭遇不幸。接到噩耗,李世贤刚刚歇住的泪水又拼命往下流,他急着要回去料理母亲的后事,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儿子发烧了。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带个病孩乘火车、转汽车,长途旅行,不要说自己吃不消,弄得不好还会使儿子病情加重。可是,母亲躺在灵床上,是不能耽搁下葬的,他急得如滑了牙的螺丝——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隔壁的李世英又过来逗他儿子了。李世英是位单身妇女,四十多岁,因姓名和李世贤只有一字之差,两人有了亲近感,好像是姐弟一样,平时经常过来帮他照料儿子。一个大胆的设想从李世贤脑海里浮现出来:若是请她帮助带养孩子十天半月,事情不就解决了?他话一出口:李世英就爽快地答应了。安顿好儿子后,李世贤立即上路奔丧。
  到家之日,又出事了。那户邻居实在太不识相,人都死了,还说是李世贤的母亲不长眼睛,明明知道在拆房,还摸瞎走过去找死,害得他们在这地基上造新屋都不吉利了。听口气好像还要李母给个精神赔偿费什么的。李世贤哪里受得了,争吵中动了手,结果出手太重打伤了对方,他被“请”进了看守所。
  等到李世贤被释放出来,已是半年以后了,他急急忙忙地来到春江市。可是,李世英的家已是人去楼空,他的儿子被带到哪里去了呢?多方打听后才晓得,就在他回贵州的一个月后,李世英精神病复发。把小孩抛弃在城郊的垃圾堆上,后被人发现送到了民政局。她自己因疯疯癫癫神志不清,掉在一个水塘中淹死了。
  李世贤找到市民政局下属的福利院,向院长说明情况,要求把儿子领回去。院长对他说:“市民政局已在4月10日的报纸上登过一公告,自刊登之日起60天内,亲生父母如不来认领,孩子将予以送养。”说着,还找出了这份《春江日报》,指了指那则公告。接着又解释说:“两个多月前,小孩已被一户具备领养条件的人家看中,办理了有关领养手续,并作了公证,小孩已成了那户人家的儿子。请你放心,他们家里的经济条件相当好,孩子在那里绝对不会吃亏的。”
  李世贤仿佛遇上了一个晴天霹雳,他噙着泪水恳求:“院长,请告诉我,是谁收养我儿子的,不管出多少费用,我都会承担,我要领回儿子。”
  这让院长为难了,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说:“他们的领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要对那个家庭负责,不能提供他们的情况,请你理解我的难处。”
  李世贤想,由于情况特殊,孩子成了别人的儿子,但总不能因此剥夺自己和儿子的血缘关系。他相信,要是向法院起诉,领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是,法院判定是要凭证据的,现在即使是儿子在眼前,可能也不认识他这个爸爸了,法院怎么来证明孩子的身份呢?这就要做亲子鉴定,首先要花4000元左右的鉴定费,可这钱到哪里去找?况且打官司还要花律师费、诉讼费,这对一个连遭惨祸的打工者来说,李世贤感到真是太沉重了,谈何容易!而这个时候的李世贤并不清楚,他的儿子不是被一个普通家庭领走的,而是成了一位台湾大老板的儿子,并被带到了台湾。
  年初,家住台湾新竹的刘宁杰,根据父亲的遗愿,回老家春江市投资办厂。他结婚五年,也没有一男半女,经医院检查,是他丧失了生育能力,已无药可治。他想趁在大陆办厂的机会,领养一个男孩来承接自己的一份家业,所以特别注意报纸上有关弃婴的消息。可是,健康男婴被抛弃的非常少,一直没有如愿。这天,他看到那则公告,就迫不及待地来到福利院,见小孩身体健康,活泼可爱,恨不能马上把他抱回家。他怕别人捷足先登,有意去了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对汪林堂主任说,如果这个孩子领养成功的话,他将加大对春江市的投资力度。
  招商引资是春江市政府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下半年,市政府将进行换届,市委书记曾在汪林堂面前吹过风,说是如果能在招商引资上做出成绩的话,可以考虑推荐他为副市长人选。这正是汪林堂梦寐以求的事。听刘宁杰一说,好似瞌睡碰上了枕头,自然不肯放过这位财神爷了。他亲自出马来到福利院,一再关照院长,一定要特别照顾好这个小孩,如果限期内婴儿的亲生父母不来领回,说什么也不能让别的人领养。远在贵州看守所里的李世贤,自然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了。
  限期一过,见没有人领去,汪主任高兴得就像范进中举,连忙通知了刘宁杰。刘老板一个电话打到台湾,他的太太马上来到大陆,领养了孩子。在汪主任的直接帮助下,很快就办好了一切领养手续。小孩重新取名为刘春江,刘太太把他带到台湾去了。
  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亲生骨肉被别人领走,李世贤怎能心甘情愿,他说什么也要找回儿子。打听到是被一位来春江市投资的台湾人领走后,他就去那家公司。想找刘老板,协商要回儿子。不巧,刘宁杰回台湾去了。管理人员告诉他,刘老板在台湾办有更大的公司,平时很少来大陆的,经营管理上的一些重要事情基本上是通过电脑、电话联系。
  李世贤去那家公司准备向台湾老板领回儿子的事,早就有人向汪主任汇报了。汪林堂大吃一惊,幸亏刘宁杰那天不在春江市,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小孩如果被要回的话,这位财神爷还不把资金投到别处,自己一番努力也将前功尽弃。市人代会即将召开,汪林堂说什么也要抓住这一机会。李世贤留在春江市,迟早是个祸。汪主任连忙派人去做李世贤的工作,让他放弃这个儿子,不要再找刘老板了,因为他们的领养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他承诺招商办可以补偿他2万元钱,让他回乡再娶妻生子。
  可是,李世贤偏偏不识时务。他觉得如果这样做,一是对不起死去的妻子,二是对不起祖宗,说什么也不肯卖掉儿子,坚决不要这笔钱。本来,李世贤想通过电话和刘老板好好协商的,可他们说什么也不肯告诉刘老板的电话号码。李世贤静下心来想,这么大的事情在电话里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如果闹僵了反而不好。他知道,不管怎样,刘老板总要到春江市这家公司里来的,就准备在附近找一份工作,耐心地等他。到时当面向他央求。
  李世贤的意图不知怎么让汪主任知道了,他认为这样下去迟早要坏大事的,便要下面的人随时注意李世贤的动向,如果刘老板来春江市,要保安人员严防死守,绝对不允许李世贤靠近刘老板。
  蒙在鼓里的李世贤开始在春江市找工作了。可是,他实在想不通,自己身强力壮,悟性也好,对技术要求较高的活儿一学就会,可就是没有一家单位肯录用他。过了几天,连房东也来收回房子了,他只好另外租房。没过几天,新房东又用种种理由来撵他。到后来,他去租房子,那些房东干脆直接拒租。他好似成了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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