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24期
超市擒贼
作者:刘六良
蓝天超市经常有商品被偷,尽管不断增加人手加大“监督力度”,但还是有人“顶风作案”在超市中伸出第三只手来。蓝天超市的经理董万明很伤脑筋,一心想着用个什么办法能震慑一下那些心存不轨的人缩回第三只手呢?
这天董万明在街上亲眼目睹了警察抓捕罪犯的场面,旁边一个抱孩子的家长不失时机地对孩子进行“现场教育”:“你以后可要学好,别做坏事,不然也会被警察抓走判刑坐监狱!”董万明深受启发:对呀!要想让小偷害怕,只有让他们亲眼看看偷窃者受到制裁才行。但抓住真正的小偷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都很强,随便搜查顾客就有可能被投诉,搜不出赃物人家告你侵犯人权就会惹官司上身,这样的官司十有八九是超市败诉赔偿人家,真可谓是“打不着狐狸惹身臊”。包括蓝天超市在内的不少超市都被投诉过,所以现在即使对个别动作诡秘的顾客有怀疑,也都不敢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了。
董万明正犯愁,这时他走过一个立交桥,桥下聚集了不少外来民工,在这里等着人来雇他们做工。董万明心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他走过去,那些民工一见有人过来都抢着问:“老板,有什么活要干?”董万明选中一位二十多岁看起来满机灵的小伙子,把他叫到一旁:“我有个活,1小时给你200元你干不干?”
小伙子犹豫了一下:“给那么多钱,你让我干的事犯法不?”
“保证不犯法。”董万明说。他告诉小伙子,让他去蓝天超市偷东西。
“不干不干,偷东西还不犯法?”小伙子赶紧摇头。
“你别急,不会犯法的,我就是那家超市的经理。”董万明告诉小伙子,让他在偷东西的时候被超市的保安当场抓住,然后挂上“我是小偷”的牌子在超市“展览”,1小时后就放了他,给他200元的报酬。“我只想吓唬吓唬那些想在超市偷东西的人。”
“你……你干吗选中我?难道你看我像小偷?”小伙子问董万明。
“我找你是因为你是外来打工的,又没有人认识你,本市的谁会干?”董万明说着不耐烦地催促道:“你到底干不干?不干我去另找别人,反正打工的多的是!”
“别找别人了,我干我干!”小伙子答应了。董万明问明小伙子叫强子,就跟他约好,让他下午去蓝天超市“作案”,那时顾客比较多,影响力大。
董万明到超市跟服务员和保安们安排好,只等下午强子来了偷到东西后当场捉住他,然后“示众”以震慑其他想偷东西的人。
下午,董万明一直盯着门口,终于看到那个叫强子的民工进了超市的门,他赶紧下达命令让手下按计划行事。
那强子在超市里左转右看,在一排货架前站住,看了看四下没有其他顾客,拿起几样东西分别揣到怀中和口袋里。早得到了“情报”盯着强子的服务员看时机已到,大喊“有贼”,只见“呼啦”一下冲出三四个保安,七手八脚将强子按倒在地痛打起来,一个保安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写着“我是小偷”的牌子挂在强子脖子上。
这一下吸引了好多超市中的顾客过来看热闹,人们议论纷纷,指责小偷可恶,其中有一个人还举着照相机把这个场面拍下来。保安们不失时机地指着狼狈的强子对顾客们宣传:这就是在超市行窃的下场!
“我没行窃,我不是小偷,你们凭什么冤枉好人?”不料被捆住双手的强子反驳道。
那几个保安没想到强子会这样说,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你还嘴硬!我亲眼看见你偷了好几样东西。”那负责监视的服务员过来搜强子的身,但她翻遍了强子身上的衣服,也没找到一点超市中的东西。
“哗——”这下周围人们更是议论纷纷了,但此时不是谴责小偷的可恶,而是都说超市太过分了,随便怀疑顾客是贼,又捆又打还搜身,简直不拿顾客当人。
保安和服务员都没办法了,赶紧去把经理叫出来。经理董万明早听到了这里的喧哗,以为他的高招发挥了作用,当场被捉的“小偷”起到了震慑其他人的作用。但服务员过来跟他说强子不承认自己偷了超市的东西,而且当众搜查也没有从他身上搜出东西来。董万明心说不妙,埋怨服务员太着急,没等强子偷窃成功就喊了出来。同时埋怨那民工太笨了,放手让他偷都偷不到手,“200元的劳务费一分都不给他了!”
董万明来到现场,强子正在那里大呼冤枉,那个拍照的人还在采访看热闹的顾客。“糟糕,被记者碰上了!”董万明来不及解决“小偷”的事,赶紧去问那个拿照相机的人是哪个单位的。那人说自己是《晨报》的记者:“我们接到线人提供的线索,说你们超市发生无辜顾客被当成贼的情况,让我们马上来采访,没想到刚到这里就看到了这样的事,看来这事不是偶然发生的呀!”
“不不不……这只是个误会,误会。”董万明狠狠地盯着那几个保安,肯定是他们之中有人透露出去今天这里要采取的行动,结果被多事的人听去当成新闻线索报告给报社,结果引来了记者。如果真的从强子身上搜出“赃物”还好说,报道出去可以吓一吓那些心存不轨的顾客;但现在的情况是记者认定他们乱拿顾客当贼抓,这要是报道出去,可对他们超市极为不利。“快、快把这位顾客放了,误会误会!”董万明决定撤消原先的计划,赶紧让保安把捆着的强子松开,摘掉他脖子上的牌子。
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走过来,递给强子一张名片说:“我是天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姓曹,刚才的一切我都看到了。他们超市这是严重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你可以起诉他们,我可以作为你的委托人免费为你代理这场诉讼,有这位记者和他拍摄的照片做证据,我完全有把握替你打赢这场官司。”
听到这些,董万明的头上像被狠狠击了一锤,简直要晕倒了。这要真的打起官司,输了官司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还不算,又败诉又被报纸曝光,到时候蓝天超市的名声可就要臭到家了,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关门倒闭。董万明急得团团转,最后只有握住强子的手:“我……不是……你……哎!”他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
“现在就看你了,如果你起诉的话,现有的证据对你很有利。”记者对强子说,“而且我们《晨报》将跟踪报道这场纠纷。”“当然要起诉,这事关乎你的名誉损失呀,应当向他们索赔!”曹律师说。
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到强子身上,等待他如何表态。
“你只要答应我一件事,我就不起诉!”强子对董万明说。
“好好好,什么事你尽管说,只要你不起诉,你要多少钱,只要我们能够承担,我们尽量满足。”董万明忙不迭地对强子说。
“我不要钱,我只要求你在报纸上公开给我道歉,让人们都知道你把我当小偷抓是错了,我根本不是小偷!”强子对董万明说。
“这……”董万明犹豫了,他斜着眼看了看强子,暗想,今天是被这个打工的小子给算计了,看样子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跟自己合作,故意没偷到东西,所以才闹成现在这样一个场面。
“你为什么还不答应?你们把无辜的顾客当作贼抓的事,我们报纸肯定是要曝光的,到时候你们超市可就名誉扫地了。这位民工兄弟要求你们公开道歉,正是给你们一个重新树立新形象的大好机会呀,你们超市出了问题就应该公开承认错误,立即改正,这样才能得到广大顾客的谅解!”那记者对董万明说。“对呀!”董万明恍然大悟,马上拉住强子的手:“好好好,我们马上在报纸上公开给你赔礼道歉!”“小兄弟,你真是太幼稚了,你完全可以在诉讼的时候再提出让他们公开道歉的要求,到那时他们败诉后不光要赔偿你还要道歉,现在你等于放弃了一笔不小的赔偿,其实你很有把握拿到的。”那曹律师惋惜地对强子说。
强子憨厚地笑了笑:“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我不想为了钱跟他们打官司,我只要一个说法就好了。”
“这小伙子真傻,到手的赔偿都不要!”“他是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太淡薄了。”周围的顾客纷纷议论。
“是的,我是民工,你们都不知道我们民工的苦。我们来到城里,吃的是最次的饭,住的是最破的房,这还不算,在你们一些城里人眼里,我们民工跟小偷、流氓是划等号的,到处遭白眼处处被提防,好像我们天生就低人一等。今天我要这个道歉不光是为我个人,也是为了我们所有被别人看不起的民工们要一个说法——我们民工不是小偷!”强子的话掷地有声,那些说强子傻的顾客们开始对他赞不绝口,董万明惭愧地低下了头。
“好,我一定帮你向社里领导反映,争取明天就让他们给你的道歉信登报!”记者感动地说。那曹律师扶了扶眼镜,也不再劝说强子起诉超市了。
第二天的《晨报》上,在显著位置刊登了这样一则配发了照片的报道:“超市抓贼,无辜青年遭暴打被搜身;放弃诉讼,宽容民工只要一纸道歉。”报道的旁边用加大的字体刊登着“蓝天超市”给强子的道歉信。
报道后面还写着要昨天提供线索的人来报社领取100元的“线索奖金”。中午,那个提供线索的人来到了报社,写这篇报道的记者一看到他吃了一惊:“怎么是你?”原来站在他面前的人正是他报道中的主人公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