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先下尔。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先下气,与之话言,则彼此酬复,遂如平时矣。宜深思之。
【译述】亲身骨肉之间不和睦,往往是本源于细小琐碎之事,却最终导致了终身失和。终身失和的原因恐怕是失和之后,彼此各怀气愤,谁也不肯先提出和解,谁也不肯认输。人与人朝夕相处在一起,不可能没有相互失礼之处,倘若其中的一人能够先主动讲和,与对方平心静气地把话说开,那么彼此的关系就会恢复,达到和好如初的目的。
【评析】朝夕相处的骨肉至亲,由于一些小事日渐积累,导致失和,这是极为正常的。关键在于失和之后,努力加以恢复。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当初之时,郑武公从申国娶妻,称为武姜。生庄公和公叔段。庄公出生之时为难产,惊吓了姜氏,所以给他命名为“寤生”,于是姜氏极为厌恶庄公,喜欢公叔段,想把公叔段立为太子。屡次奏请武公,武公都不答应。等到庄公即位,姜氏为公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庄公则说,制这个地方,非常险要,虢叔死在那里,那里的人民只听从虢叔的命令。于是让公叔段居住在那里,称为京城大叔。祭仲劝谏道:“国家的都城超过百雉,是国家的祸患。先王定制,大都城不超过国家的三分之一,中级都城不超过五分之一,小型的不超过九分之一。今天京城这个地方不合先王法度,也不是先生的制度,您将无法控制这个地方。庄公说:“这是姜氏的意思,哪里能够违背呢?”并且告诉臣下,不用着急,不义之事做得多了,不待别人收拾,自己就会倒下。你们等着瞧吧。此时公叔段不断扩充自己的实力,将西鄙北鄙收为己邑,修缮甲兵袭击庄公,姜氏作为内应。然而,正是应了庄公的“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话,公叔段大败并出奔。
庄公于是将姜氏放逐于城颍。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永不相见。”
说完之后,就有了悔意。颍考叔闻知此事,拜见庄公,庄公赐给他食物,他吃的时候,故意把肉留下了,公问原因,颍考叔则说:“我有母亲,我的食物她老人家都吃过了,但没品尝过您的食物,请求赐给她老人家。”庄公叹息道:“你有食物可以给母亲,我却不能。”庄公把悔意告诉了颍考叔,颍考叔则道:“您有什么顾虑呢?如果挖地及泉,在隧道中相见,谁敢说不是这样呢?”庄公听从了他的话。结局母子和好,“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庄公与母亲姜氏的关系由于公叔段而日渐恶化,以至于失和。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说庄公固执地不谅解母亲,母亲也固执地不请求儿子的原谅,就会导致终身失和。倘若母亲有朝一日,撒手人寰,庄公和母亲岂不是永无和好的机会?此时,庄公流露出悔意,做儿子的先主动要讲和了。结局皆大欢喜,令每一位看过这个故事的读者都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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