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身为法吏,果能时时畏法,事事奉法乎?
贪酷者无论,即谨慎自持,终不能于廉俸之外一介不取。如前所云陋规何者不干国法。特宿弊因仍,民与官习法所不及,相率幸免耳。官不能自闲于法,而必绳民以法,能无愧欤。故遇愚民犯法,但能反身自问,自然归于平恕。
法所不容姑脱者原不宜曲法以长奸情,尚可以从宽者,总不妨原情而略法。
【译文】
再说那些身为执法官的人,又真的能够做到在任何时候都维护法律的尊严,任可事情都遵循法律吗?贪婪而冷酷的人自不必说,就是那谨慎自持的人,也终究不能做到在自己的薪水之外分毫不取。像在前面说到的各种陈规陋习,又有哪一样不触犯国家法律呢?只不过是多年的积习难以改变,老百姓和官府中人都没有认真地学习法律,而法律也还没有触及到这些问题,侥幸地免于法律的制裁罢了。况且任何官吏也不能将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而只要求老百姓依法办事,这样做能够问心无愧吗?所以碰上老百姓犯法,只要能够反躬自问,那么,就会在执法时宽恕犯法的百姓。法律不能容许的,原本就不应该扭曲法律以助长好情;如果可以从宽发落的,就不妨根据实际情况从宽处理。
【评语】
为官能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是很不容易的。但要做个好官就必须爱民如子,以宽厚待人,以仁慈办事。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不讲法律,放纵犯罪,其实对犯罪的严厉惩处,正是保护善良百姓的重要方法。是执法官宽厚、仁慈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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