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二、办事要宽手段勿辣

 

  同里丁君某游幕河南,为制府田公赏识。

  羔币充庭者十余年。余年十岁时,君归里。过先大父,先大父问其何以得致盛名。君累举数事,余童呆不能解。记先大父曰:“得毋太辣手乎?”

  君曰:“不如此则事不易了。”君既去,先生妣奉茗以进。先大父曰:“顷丁某言,汝闻否?虽多财,不足羡也。辣则忍,忍则刻,恐造孽不少,其能久乎?”复摩余顶曰:“省否?”对曰:“省。”先大父曰:“省便好。”

  未几,丁君旅没。厥子年十五六,酷嗜饮博,不六七年,资产癸尽,妇亦死。

  遂流荡不知所终,余旧撰馆联所云“辣手须防人不堪者”,志先大父训也。

  【译文】

  我的同乡丁某,在河南作幕宾,为制府的田公赏识。羊羔作币,聘礼满庭,红红火火十多年。我十岁那年的某一天,丁君回到乡里,拜访我父亲。

  我父亲问他怎么能得到如此的盛名。丁君便举了几件事。我当时还小,不能理解,只记得父亲大人说道:“你这样搞是不是手段太毒辣了?”丁君答道:

  “如果我不这样,事情就不容易了结。”丁君走后,我母亲端茶进来,父亲说道:“刚才丁某人的话你听见没有?虽然他财多,但不值得羡慕。他手段毒辣残忍,而人一旦残忍,做事就刻薄寡恩。这样一来,恐怕造下的罪孽不少,难道这能持久吗?”接着又摸着我的头顶说:“孩子,明白吗?”我回答说:“明白。”父亲说道:“你明白这们道理就好。”没过多久,丁君外出死掉了。他的儿子年纪才十五六岁,便酷爱饮酒和赌博。没有六七年时间,丁君挣下的万贯家业便被儿子折腾得干干净净。老婆也死了,他的儿子便到处游荡,不知落脚何处,我先前所写的馆联说,“辣手须防人不堪者,”这是先父大人给我的训示。

  【评语】

  每个人对法的理解不尽一致。办事不能弄权,耍手段,心狠手辣。要留有余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起码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当然,这是指在不违反原则基础上的话。试想,一个只知道残害别人,致别人于死地的人,能够过的心安理得吗?不给别人留有余地的人,又能期望别人给你留有余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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