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勘察命案不枉不纵

 

  斗殴被伤,例禁抬验。问伤之轻重,或委员代验,或四骑亲往,其包裹粘结处,不可揭动,以防进风。若系共殴,必问明何处系何人所伤,何处系何物所伤,取具保、辜存案。一面饬令医治,如伤处颇重,则以凶首锁押,令其亲属代为调理,并须禁止被伤之家,不得故为勒索,滋生事端。

  命案初报,事起仓碎,其情尚真,稍迟则有挑唆,有装点。天热发变,渐难推动,故须随到随验,尤要在当场定案,死伤共有几处?同殴共有几人?

  孰轻孰重,孰先孰后?某人致伤某处,追出凶器,与伤痕比对,逐一相符,然后案无游移。

  仟作多不谙检验,往往有无名死首,伤痕鳞比,以深入者为枪伤,齐截者为刀伤,紫赤青肿又为拳伤,棍伤,信口乱报,若不亲咱查验,诘问明白,随填随报,不但驳查不了,将来亦难缉凶结案。

  案无真凶,或案犯不肯供认,又无确证者,固须随后访查。然往往当场之时,真凶确证混迹于稠人,潜行窥伺者,察其举止、神色,摘伏发奸,垂手可得。

  死伤检验,原不在体统壮观,向来命案报到,随即出票。差役有票到手,即押令乡地,在凶犯家勒索钱文,搭棚挂采供应差役人等酒食,打点什作,招房使用,乡地又于中取利,是即官未及相验而穷民早已破家,及至官到,正襟危坐,香熏馥郁,一任仵作喝报,其弊多矣。故出票差役,只许齐犯候审,照例轻骑简从,带刑书仵作各一名,皂隶二名。路远之地捐给饭食,时加觉察,及至相验,不避秽恶,亲自验看,辨别伤痕,庶无臆蔽。

  中风猝死,手足爪俱青。真心痛者,四肢俱青。凡是别无起衅、争角、情事而检验多有可疑者,须细问其平素有无疾病,或食异物,于洗冤录及医书详查之。不可自生疑窦冤滥无辜。

  事变万端,有理之所必无,而事之所或有者,切不可拘泥。如自刎之死,起手重,收手轻,谓负痛缩手,因而渐轻,然亦有不尽如此者。有自缢之尸,悬挂高处,坠下以致气绝,然亦有平平拴系,即便身死者。盖其人不能善终,必非偶然,或遇有鬼祟即能殒命,慎毋固执以滋冤滥。

  无名被伤身死,初报即将死人居住村庄,相去若干里,家内有无携带银钱物件,出门时有无同伴,尸身近何村庄,有无墩拨,地主何人?俱要叙明。

  扣限六个月缉钱,拿获后如审系盗杀,补参疏防。

  无主身尸,例应捐棺盛硷。若吝惜小费,委之乡地,势必派累科敛,且因之为利,不可不察。

  尸亲悲愤,讼师挑唆,有以斗殴告作谋故,一人牵连数人,徒手增写凶器。若不研审确实,覆讯亦难定。或取有确供而与原报呈不符,亦终费驳诘,务必子数日内审,画一。确供尸亲混告之处,逐一质对明晰允服,方可定案,通报只叙尸亲呈状,其余族人挺身出告,以及被告诉呈,无关紧要者,或捏饰抵赖者,皆可删除。

  仵作原不叙供。若伤痕有疑似处,须添叙口供。盖详内推勘明白,则可免上司之驳桔矣。

  人命至重,求其生而不得,则死之。然死灰复燃,倘情节可以宽减,亦应确切声明,不可删抹。今日定案,即为将来秋审矜释张本,笔下超生,慎毋取断案之坚确,绝他日之生机也。

  【译文】

  斗殴被伤,按规定禁止将人抬到官署验伤。查验伤的轻重,或者派专人代验,或者单独骑马亲自前往验看,伤者包扎不合的地方,不可揭动,以防止进风感染。如系多人殴打致伤,必须问明什么地方是什么人打伤的,什么地方是什么东西打伤的,使其具结,存案备查。另方面,令他医治伤者。如果伤势颇重,则将首凶关押,责令他的亲属代为调理伤者。同时,禁止被打伤人的家属,借机敲诈勒索,滋生事端。

  杀人案件初次禀报,事情发生很突然,其情理、内容还比较真实。稍微迟延,就会出现挑拨教唆、粉饰捏造的情况。天气炎热,尸体变质,逐渐难以勘查推断。因此,必须随到随验。尤其重要的是应在当场定案:尸体的伤痕一共有几处?参与斗殴的一共有多少人?谁的情节轻、谁的情节重?谁先动手、谁后动手?某人致伤某处?追查出凶器,与伤痕相比较,逐一相符,然后案子才不会辗转游移。

  官署中负责查验死伤的吏役,大多不熟习检验。常常有无名尸首,伤痕累累,以伤痕深入的伤为枪伤,伤痕齐截的作为刀伤,伤痕紫赤青肿的又作为拳伤、棍伤,信口乱报。如果不亲自查看验证,将来就很难缉拿凶犯了结案件。

  案子没有真正的凶犯,或者捉拿归案的犯人不肯供认而又没有确凿证据的,固然应当随后访查。然而,往往当场勘验尸体的时候,真正的凶手、确凿的证据混迹于众多人群之中,偷偷进行窥伺,应观察每个人的举动、神色,用埋伏之计揭发其奸,这样破案也就很容易了。

  尸伤的检验,本来就不在于体制规矩的壮观。从来都是人命案件报来,随即签票勘验。差役一拿到传票,立即押解凶犯,纠合乡官、地保,在凶犯家中敲诈勒索财物,搭棚挂彩,供应差役等人的酒食,花钱疏通负责验尸的吏役,借房子以供使用,乡官地保又从中谋取利益,这样一来,主管官吏还未勘验而穷苦百姓早已破产。等到主管官吏到来,衣冠齐整,端坐堂上,点燃薰香,香气馥郁,任凭验尸的吏役大致报告结果,这样做的弊病是很多的啊!所以签票以后,差役只准把犯人聚集起来等候审问,主管官员按照规定轻骑简从,带领书吏、验尸吏役各一人,跟班差役二人。路途遥远,就供应饭食,随时留意察看有否勒索现象。等到验尸的时侯,不避污秽恶臭,亲自检验观察,辨别伤痕,这样做大约就不会有被蒙蔽的情况。

  中风突然死亡,于脚指甲都是青的。真心痛的,四肢都是青的。凡是没有原因、没有争斗、没有感情纠葛而死亡的,多有可疑,必须仔细询问他平常有没有疾病,或者吃了什么异常的东西,然后详细查看《洗冤录》和医书,不能够无根据地乱怀疑,以免冤枉诬陷无辜百姓。

  案情变化多端,有些道理上绝对荒谬而事实上却偶尔发生的事情,切不可拘泥。比如自刎的尸体,起手重收手轻,说他是因为怕痛而缩手,因而渐轻。但也有不完全是这种情况的。又比如上吊自杀的尸体,悬挂高处,身体垂下造成气绝身死,但也有平平拴紧就气断身亡的。总之,死者不能善终,必然不是偶然的,有的人遇到鬼祟就死去,千万注意不要固执己见,造成冤屈诬陷。

  不明原因的被杀身亡,初次上报,就将死者居住村庄附近几里内,家中有没有携带浅财出门的?出门时有没有同伴?尸体靠近什么村庄?有没有土堆翻动的情况?土地的主人是谁?都要叙述清楚。按六个月期限缉拿凶犯。

  凶犯被捉拿归案后,如经审讯确系盗窃杀人的,补充上报通缉公文。

  死者亲属悲痛愤恨,帮打官司的师爷挑拨教唆,有把斗殴死罪当作故意杀人的,一人犯罪而牵连多人,徒手殴斗而增写凶器,如果不反复调查核实,再次审讯也难以定案。即使获取的确切口供与原告呈状不相符合,也始终费耗心力驳斥诘问,因此,务必在几天中审讯提取口供证据,使它门一致起来。

  确切口供与死者家属乱告不符合的地方,一个一个地加以对质,使它们清晰明白、妥当服贴,才可以定案。通报中,只叙死者亲属的呈状,其余家族中的人挺身出来告发的,以及被告的申诉状子等无关紧要的东西,或者捏造掩饰抵赖的内容,都可以删除掉。

  主管验尸伤的役吏,原本就不叙述供词。如果伤痕有怀疑的地方,应当添叙口供。总之,案情详细,推论勘查清楚明白,就可以避免上司的驳斥诘问了。

  人的生命至为贵重,能帮人活命的,尽力帮之,实在无法活命的,就应该以死罪判之。但是死灰可以复燃,如果犯罪情节可以宽看减轻,也应确切声明,不可删削。今天的定案,就是为了秋天的最终判决。字斟句酌地拟定判词,发扬仁慈之心,笔下超生,千万不要凭主观臆断,错判罪案,断绝犯人将来的求生机会。

  【评语】

  判案要心细,不可让些小线索轻易闪过。要做到细致就得熟悉调查取证、判案的各个环节,特别要知道怎样作弊,哪些地方有作弊的可能,这样才能避免作弊的发生,也才能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坏人。其实,细致与否,首先是责任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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