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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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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仰慕姑母的,她曾经偷偷拿了姑母的雪茄,学她那样翘起一条腿吐烟圈。只是,夏绿萍就像其他人一样,误以为她是个平凡娇弱的孩子,总是把她忽略了。 近来,她爱摸黑骑着小绵羊出去,直奔韩坡的公寓。她在外面绕几个圈,停下来抬头看看他家里那扇窗,看到灯亮了,知道他在家里,她才心满意足地驰上高速公路,回去自己的窝。 有天晚上,唱片店关门之后,她和韩坡去吃饭。两个人聊得晚了,韩坡送她回家。在进去公寓之前,她回头跟他挥手道别,假装上楼去,然后马上跑去停车场,拉开布袋,骑她的小绵羊出去,沿途跟在韩坡坐的那辆计程车后面。 直到把他送回公寓了,她才又披星戴月离开。 她像女黑侠,日间是个不起眼的小学教师,夜里浑身是胆。星夜出动,不是行侠仗义或劫富济贫,而护送她心爱的人回家去。 她爱看赛车和拳赛,喜欢古代简单的故事。如果现在是古代,那么,她便可以把韩坡捆绑起来作为爱的对象,无须他俯允。她还可以跟李瑶一决高下,比武或者赛车,韩坡将属于她们之中胜出的那个。 每个女人心中,大抵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等待释放。她惟在夜间释放自己。无法释放的,是她对一个男人无边无际的恋慕。 一天,在韩坡的唱片店里,一只蚊子在她皮肤上咬出了一颗红斑。同一只蚊子,接着又咬了韩坡。吃得太饱的蚊子,愈飞愈慢,韩坡正想打它,夏薇连忙阻止。 “由得它吧!”她说。 韩坡以为她是个爱心泛滥的娇弱女孩,而其实,她只是感激那只偶尔飞来的蚊子。它同时吸了她和韩坡的血,他们的血,在它体内结合了。将来的将来,这只蚊子的孙子的孙子,都有一个吸过她和韩坡的血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想到这里,她沉醉地笑了。以后见到蚊子,都有了一种特别的亲切感。 为了避免孤军作战的寂寞,最好的方法,便是在自己恋慕的对象周围建立起天罗地网。夏薇跟徐幸玉小时候是见过面的,长大后在韩坡的唱片店里又碰面,话题自然就多了,说着说着,才知道徐幸玉有个旧同学正是夏薇的同事,那人就是小吴。 夏薇于是把那天小吴表演翻筋斗和一字马的事又说了一遍,徐幸玉笑得倒在夏薇身上,说: “除了这些,他人很好。那时我们班的运动会金牌,都是靠他赢回来的。” “但我就是不能够忍受他的白色贴身运动裤。” 徐幸玉哈哈笑了: “他那时是不少女生的白马王子呢!” 夏薇笑了,心里想,这个世界有多么不公平呢?一个女人的王子,也许是另一个女人的青蛙。 徐幸玉正在热恋,这是韩坡也不知道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夏薇问。 她幸福地笑了:“是上他的课时认识的。之前已经听过他的名字,他是外科的明日之星。他带过我们进去手术室看他做手术,他真的很棒!” 然后,她陶醉地说: “当你看到一个男人在手术台上君临一切,你是很难不爱上他的。” 停了一会,她又说: “可是我不知道他喜欢我什么。我们看起来好像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 “每个人心底或许都有另一个自我。“夏薇说。她最了解这一点。 “嗯,他私底下是个很沉默的人,不像平日在别人面前那么风趣幽默。有时候,我觉得不了解他。”徐幸玉苦恼地笑了笑。 那天在小饭馆里,李瑶问韩坡,他夜里都做些什么。他笑笑而没有回答。 “不能告诉我的吗?” “我会去一个地方。”他说。 “什么地方?” “不适合你去的。” “有什么地方是我不适合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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