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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三毛、写三毛(1)


  文 /心岱

  之〇

  外边的雨猛敲起玻璃窗,像个粗鲁的访客,谁也不知道它为什么突然闯了进来,那样气急败坏的吼叫;我先被赶进计程车里,然后避到一幢大楼。这幢大楼矗立在城市的一隅,跟其他的大厦相同,也濒临车群川流的街道,但因为独具了另种气势和风格,总让我感觉它是贴在宇宙颈间的一块琥珀,闪闪射出尊贵的华光。当人们仰视它的时候,却又能嗅到泥土般亲切的气息。

  我常常很偶然的来到这里,现在纯粹是为了躲过那雨的急追。踏上回旋的梯阶,我向着一堵相当厚实稳重的大门跑去。雨打湿了我的臂膀,使我隐隐感到凉意和不安。但觉得自己被快乐拥抱,紧紧拥抱。我从不企盼这里属于我,就如同这座城市不是属于我一样。然而,我却能恣意的去爱它们,用我整个胸怀的热情,于是,我感到它们包容了一切,给我生命,给我温暖,给我成长。

  步上最后一阶,我惊讶大门是洞开的,似乎刻意迎着我,我犹豫了会儿,伸手去按铃,但里面好像并没有人,我等了约莫三分钟,便迳自进去室内。这是一间布置相当典雅,且颇为华贵的大房间,呈U字形。左边是一列高背椅围绕着椭圆形的会议桌,右边是一张私人的办公桌,中间则安置了与整幢楼相配色调的沙发,洋溢了一种温厚、舒适的气氛。

  显然,主人不在家,他为何让门开着?他知道我要来到吗?还是这幢楼等待着的是另一位访客?我为自己的贸然感到羞赧,赶紧从沙发跳起来,把目光停在壁上挂的几幅画,这里的主人是一个谜样的人物,我无法洞悉他的年龄、生活,甚至爱恶,他向来独来独往。我仅能了解的,除了他待人和善、坦诚之外,就是他有一双特殊的眼睛,敏锐而深沉,看得远,看得透。他能很俗世,也能很高超;对于好的艺术品,他懂得追求、收藏;对于富艺术禀赋的人才,他更懂得发掘、培植。我流连在这主人的画廊、书廊,感受着他那种胸襟与魄力所给予一个艺术热爱者的撞击、激动。

  雨不再暴跳了,它们在窗前垂成一幕珠帘,温驯地挡遮了我的眺望。我不知道为何忽然有点焦虑;当我想取一本书来读,以便填塞在一幢大楼里独处的空旷时,赫然发现两张靠在书柜下方的画,我停了伸出的膀子,一下了蹲坐在地上,有趣的瞪着这两张风格互异的画。对于绘画艺术,我仅止喜欢,谈不上欣赏;这两张画之吸引我,并非我认为好或者不好。初时,是它们那被搁置的姿态使我感到滑稽。它们的模样是刚从裱装店里出来,歪在树干等待风干的闲散。事实,它们都是尚未裱装,连框子也没上,甚至看得出有些儿风尘。我望着它们,竟又联想起一双流落异乡的浪子,他们甫跳下火车,两张还稚气的脸胀满了追索青春、理想的色彩,他们依着路旁的电杆,匆匆促促地瞌睡了。

  这样的印象和轮廓,愈发牵引我向似曾相识的熟稔。我定神的凝视其中一幅油画,它是用一块块橙红的油彩将画布涂得满满的,看似非常抽象,但作者利用几道黑色的线条又把这整片橙红分隔得十分具象。无疑的,谁都可能直觉出那是一片被太阳烘晒的荒原,干枯的树枝和崩裂的地缝,教人感到焦虑,甚至愤怒。可是,当这些直觉逐渐沉淀时,仿佛有股暖流游过心底,赶走了那强烈色彩所反射给人的阴影。这才,我发现作者在这幅画中舍弃对光线明暗的处理,是很刻意的技巧。他在那样的炙热中,展现出一种似平面又近立体的世界。我想起海洋的壮阔,想起沙漠的无涯,那何尝不是我在稚龄时候幻象的一个孤绝的宇宙。当我长成后,我却曾经向往过。如今,我偶然在这画中寻到了过往的轨迹,我几乎看得见画者作画时的真、纯、骄傲。久久,我偏过头看左边的另一幅国画,这幅和油画风格迥异的国画具备了完全不同的技法和味道,但有种感觉告诉我,这是出于一个人的手笔,这幅画的确是国画中极具常见的题材——戏鸭图,有别的在于线条富有工笔的达练,却更见泼墨的传神。更可贵的是画者那份追求放任、自由的心性,藉用墨笔,把两性的和谐与爱表露无遗。适当的留白也显现画者具备的禀赋。我念着上面题的诗“沙上并禽池上暝”,还有作者“陈平”的落款。我惊呆了,登时跳了起来,环顾四周,我必要找到一个人,在这幢楼里,让他告诉我,这陈平是谁?是不是三毛?是不是就是那个写了一本叫《撒哈拉的故事》的三毛?

  一个人的思维被召唤时,他会显得多么智慧和愉快,我的焦虑渐渐被这种感觉淹没。我猛然明白了一桩事,这房间的大门全然为了我和这两幅画的见面而洞开。我的来到或是这主人有意的安排,雨不过是种媒介。它让我来,也将带我去,去找到我此刻迫切的企盼。无疑的,艺术品之被肯定,作者的真知是足以探索其价值的根源。我关心这两幅画,我自然也关心画它们的人。

  陈平,我知道我和她不仅仅并立在这幢大楼里,我们应该还有在于任何的角落。

  仿佛进入雨的森林,我可能会迷途,但我深信,那个约会的召唤就像星辰一样,为我划定方位,会让我安然的走出森林的尽头。虽然我早已离开大楼,可是我还能享受它人给我的种种庇护,它将陪同我直到见到那不相识却相知的朋友。

  没有地址,但在城市要寻找大厦并不太困难,尽管这座城已被大大小小的屋厦围困。大厦是城市唯一的标志,那么橙红是否沙漠的唯一色彩?我的意念被雨渲濡得几分朦胧。那块橙红霎间拓展成一种壮丽,我依凭着它在找寻,由一幢楼转换到另一幢楼,我的腿很累,满腔的热情却愈燃愈炙,我自信在某种巧妙,我和她将得到约定的结果,那是会面之外的收获。

  三毛

  我在门外喊,立刻门被拔开了,没来得及互望,我们的手就交握一起。这一刻的等待或说应该追溯到更早更早;某一日的午睡,我躺在床上读报,在睡前,我喜欢有音乐和小说。这天,我展阅的是联副上一篇——《荒山之夜》。作者三毛的作品,我已经很熟悉,她叙述的故事很吸引人,仿佛仙人掌花,给我一种迷幻的诱惑,我很少去分析它是真是假。若我把它当成一篇作品来读时,我被其中洁净如清流的文字感动;若我把它当成一种俗世生活的追索时,我竟带着眼泪去看作者在异乡的种种奇遇,她的浪迹拖曳着我对冒险追求的胆怯。〈荒山之夜〉有如紧张动作影片,我确确实实为它捏了一把冷汗。而后,我发现自己像被海水整个淹没,海水退去时,我的身上浮出了洁白的小晶体,在阳光下闪烁着它们的亮光,我知觉着一种奇异的再生。就这样,我从三毛一系列的沙漠故事体认出生活真实、生命自由的可贵。“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就认识你?”

  她的大眼睛和黑发是属于吉普赛女郎才有的喜乐和奔放,我仿佛听到吉他的乐声从她嘴里唱出来,她在问我;露出两排参差不齐,充满顽童的无邪、精灵的牙齿。

  我摇头,虽然我明白她说的“认识”是什么,但我无法回答,喉间哽塞了满满的激动。我想起人际关系的微妙,有些人处了一生一世也不能相知了解,有些人不曾认识,但那点共通的知性必会让他们相见、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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