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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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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我八时半就已经捧住一包街角买来的猪肠粉回公司去,一屁股坐下来,吃过这份早点,才不过八时三十五分,那章德鉴就老实不客气地把文件递到我台头上去,或开始跟我商谈公事。于是,他赚了我二十五分钟。 午膳时分,若是功夫紧迫,根本就必快手快脚去买两个饭盒回来,狼吞虎咽,草草了事,立即重新投入工作。如此这般,章德鉴又着数起码半小时。 黄昏时分,更是我们的黄金时间。每天五点前,台头的电话老是响个不停,简直应接不暇。很多时,章德鉴要到客户的写字楼去斟生意,又得上银行办理各种有关手续。每当他守着大本营时,我便要当跑腿,传送紧急文件,寄信寄包裹,到银行入数等等。非要五点过后,才能主仆二人静下心来,好好坐在写字台各自清理案头工作。 也只有入夜之后,才有机会向章德鉴汇报当日业务上的特殊情况,或聆听他向我分析买家与卖家的形势,以及我们的业务动向。 这又非做至腹如雷鸣,忍无可忍之时,才舍得披星戴月地回家去。屈指一算,每日离家足有十二小时。真是小数怕长计,我一个人两份差事,吃亏是谁? 明知吃亏,而依然故我者,不值得同情。 除非自愿,否则谁还能在自由社会内勉强一个成年人做他明知是入不敷支之事? 母亲老喜欢在搓麻将时,跟那班雀友们七嘴八舌地鼓励其中一个做母亲的,要好好劝阻她家儿女的嫁娶。无论其动机是出于真诚,抑或撩事斗非,其实都其蠢无比。 那年轻姐儿要嫁个吃白粉的,捱得她金睛火眼般,旁的亲朋戚友替她不值,真是枉费心机,当事人如不能在苦难中自得其乐,自会下堂求去。 我细细审视今日情况,这年代出入口做的是零零碎碎的小生意,写字楼像杂架摊,老板同事上司下属连自己在内总共两个人,除薪金不错外,认真一无是处。 单论前途,已是死胡同。 然而,我为什么乐此不疲,不辞劳苦,干下去了?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肯死心塌地为章氏服务? 直至有一天,我向章德鉴请半天事假,只为要陪母亲到机场去,跟她一位过境的挚友会面。 母亲说:“这个阿姨是第一个从产科护士手里接过你来抱的人,她到加拿大去这些年,一直未有回过香港来,难得她到澳洲公干,要在启德机场逗留几小时,你得陪我见见她!” 我原本极不愿意,但母亲一句:“世上竟有不可以请半天假的工,奇哉怪也!”迫使我无辞以对。 才缺席那三个钟头,回到写字楼去,竟见章德鉴一脸慌张忙乱,七手八脚的,一头夹着电话,应付客户,一头拼命翻档案簿。 我莫名其妙地把电话接过来听,根本不用翻查,答案全记在脑子里,立即把客户应付过去。 章德鉴长长地吁一口气,望住我,竟有种感激的眼神,毫不吝啬地流泻出来。 我必须承认章德鉴那感激的眼神,对我是陌生的。 二十多年以来从没有人以如此眼神看我。 感觉是舒服到不得了。 午夜梦回,竟还想起来,浮一脸的笑意,然后再睡去。 每当阳光从窗口一透进来,我就三爬两拨地快快起床,冲出门口。 与其说我爱上了这份工,倒不如说我迷恋着那种有人依靠我、需要我、感激我的好感觉,它令我浑身松弛,精神奕奕,引领我深切地认定做人的价值。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世界上可有可无的人物。长年累月地以静态出现人前,曾一度使我有偏激思想,如真不能留芳百世,宁可遗臭万年去。最低限度成绩奇劣的同学,名字为老师所记起。我呢,终究考进了大学又如何,过了两年跑回中小学去探班,竟有半数的老师认不出我来! 毕业后的一年,所遭遇到的纵然不是大风大浪,也不算是微风细雨,已教人一头一脸的湿濡,浑身不舒服。 走进章氏这家小型公司,我通体干爽,精神舒服。 因而,我恋恋不舍,不其然地认定了这是栖身之地。 最低限度,暂时我非常乐于跟章德鉴周转。 说来也真奇怪,这老板总未试过跟我外出吃过半顿饭,午膳时间一同在公司吃饭盒,当然不能算在里头。不知不觉,在他跟前当差一年,就算赏顿饭,以兹鼓励,也不为过吧?然而,没有。 只半年服务期满,他实斧实凿地加了我二百大元薪金。我觉得宾主关系太硬绷绷,这是美中不足的。 别说是一顿便饭,这姓章的根本从不跟我闲话家常。我尝试过逗着他问:“你这么勤奋工作,家里人有何感受?” 他无奈地耸耸肩,不置可否。 这算什么意思呢? 究竟表示家人毫不介意,还是指他根本没有家人? 我如果再不识相地追查下去,说不定会引起误会重重。 在男女同事相处这方面,我是特别敏感和小心翼翼的。 而且,我也相当保守,绝不愿意无风三尺浪。风浪由我引发,则更加不必。 女孩子的矜持,是应该保存的。 况且,章德鉴并没有什么值得我疏于防范的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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