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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明轩伸手替太太拉开了椅子。

  丁逊君只好大大方方地跟着站起来。

  她太习惯自己照顾自己了。

  既然没有人拉椅子热情招呼,干坐着发脾气,是没有用的。落得老姑婆脾气孤僻、潇洒不来的声名,对她,仿如落井下石,更糟!

  汤明轩给太太递了刀叉与餐碟,一直陪在她身边,指指点点,夫妻俩密斟研究,哪一盆食物美味,哪一些配菜可口。

  丁逊君落寞地跟在他们屁股后头,凡菜必取,饥不择食,一只餐碟,盛着小山堆似的食物,还意犹未足。

  逊君实行据案大嚼,跟盛颂恩斯斯文文,一羹是一羹地把食物慢慢往嘴里送,实在相映成趣。

  不知汤明轩看在眼里有何感觉?

  眼前两个女人,一个乖巧幼细,一个光明磊落,好比星星与月亮,各有所长,都一般可爱。

  汤明轩心里必定作如此想。

  这年头,男人的思想已成一个标准模式。

  当前的大事,是事业,直接点说,是金钱。亦即男人自尊心之所在。

  一个益丰集团内,见尽了众多形相。别看管理层上尽是郎才女貌,两年前,大太子董植康在外国学成兼任事多年后,回香港辅助父业,才三十四岁,一屁股坐到董事局里去,威风何止八面!昂藏七尺,玉树临风,甚或才德并重有如汤明轩,坐在满是法律书籍的办公室内,只消董植康一推门走进去商议公事,汤大律师就得立即起立相迎。这种情景,不见得有机会倒转来发生。

  太平盛世,没有何物比人的自尊更珍贵!更值得维护!

  多么的可惜,最普遍、最实惠、最有效的保障男人自尊之法,就是财雄势大!

  江湖上苦苦经营的男人,实在又比抛头露脸的女人还要难看。男人是天生要出人头地的,做不到了,绝对没有同情分。对人生角色的当然责任,世人划分得十分清楚。女人风光是锦上添花,因而挣扎不出个所以然来,也不过败掉一场风头而已!

  汤明轩是聪明人,他从来都对这个现代男人生活的模式,俯首称臣。

  至于女人,汤明轩采取一个比较审慎的态度,妻子是人生旅途的拍档。拍档出色的话,自然一路湖光山色,春风得意。拍档有何差池,就只好寻找驿站,稍示歇息,再续前程。

  漫漫人生长路,很难避免人疲马倦,驿站的出现成了补充阵营,有珍之重之的需要。

  汤明轩跟很多很多现代大都市的男人,都有着如此心态的话,实在不足为奇!

  在他眼中,盛颂恩可以带出来,亮相人前,丝毫不失礼。如若有红颜知己,仿似这位出色的同事丁逊君,也叫牡丹绿叶,相得益彰。

  光天化日之下,男人走在中环,碰见蜂腰盛臀的女人,踩着四寸高跟鞋,在天桥上跟自己擦身而过,也会觉着丹田下一股暖流,缓缓而上,通体舒畅。甚或在什么会客室,翻一翻杂志,看见影艺红星,袒胸露臂,波光胜雪,也会脸红耳赤,想入非非。

  何况眼前玉人,倩影双双,汤明轩如无非分之想,怕在情理之外了?

  一顿奇形怪状的年夜饭,终于用毕。

  泰国夜生活,不怎么样!

  丁逊君自然告辞,回房休息去。

  临别时,盛颂恩跟逊君握手,温和地问:“明天你会去拜佛吗?”

  丁逊君答:“你有兴趣?”

  “明轩不晓得路,男人对拜佛也没有诚心敬意,你把我带在一起好吗?”

  怎么拒绝呢?这位太太娇声软语,委实无法令人抗拒。她如有个千依百顺的丈夫,也是天公地义之事了。

  丁逊君含笑点头。

  回到酒店房间去,丁逊君首先泡了个热水浴。

  职业女性对洗澡多有癖好。何解?不单是为奔波劳碌,香汗淋漓,而是为伧俗的人一大堆,塞在小小一个食世界里,挤得透不过气来,天天弄得人外劳内伤,龌龊不堪,老是有种要将浑身上下的恶浊,不住洗擦的冲动。

  人的心态,说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浸在浴缸内憩息的丁逊君在想:又一年了!

  一年容易又一年!

  转眼,她就会是三十岁的中年人!

  除了年薪由五位数字,晋升至如今的接近七位数字之外,过往十年,实在一无所成!

  浴缸的水温热,很舒服!然而,丁逊君偏偏要想,那个叫盛颂恩的女人,现在一定比她更畅快。或在鸳鸯戏水,或躲在丈夫怀里,承受着细意爱怜……

  不能再照这个方向想下去,否则只有越来越鄙俗,越卑微,越下贱!

  丁逊君不是不委屈的,连个人思想都必须长期处于优越状态。老天,她很多时宁愿自己是在菜市场内成长的小摊贩妇人,粗身粗势,卷起了衣袖,蓬头垢面,猥言脏语,乱讲一通,但求畅快!或者,宁愿现在这个样子,慢慢地把身子滑进水里去,永远再抬不起头来,不就可以不再想那盛颂恩有多好,有多温馨,有多柔情蜜意了。

  盛颂恩其实并不如丁逊君想象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有她角色的难演之处。

  见过了丈夫这位女同事,回到曼谷东方宾馆来,盛颂恩竟有点惴惴不安。

  她对这种情绪非常敏感。

  太阳底下何来新事!丈夫事业有成,家庭妥贴,跟着就闹婚外情,这有什么希奇?就算真个轮到自己头上来,还不是那句老话: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盛颂恩太知道自己的条件了,除掉一副细致的相貌,一身细嫩的皮肤,在丈夫眼中犹有可取之外,其他都一无是处。

  她出身富裕之家,父母把她自小供养得小公主似的,长大后送到加州去念大学,主修历史,副修英文。毕业后,还未考虑停当,究竟是要升学还是要回港做事。就在那个暑假,父母于长途电话中嘱咐她,好好地招呼自英途经美国回港的世兄汤明轩,就是这样,故事开始,随即结束。

  那一年,正好是明轩被政府派到英国去公干,取道美国回港。二人的年纪虽有十多年差距,偏就是颂恩迷醉明轩的成熟,明轩又喜欢颂恩的稚气。故而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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