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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回 贺虒祁师旷辨新声 散家财陈氏买齐国(2)


  列国闻落成之命,莫不窃笑其为者,然虽如此,却不敢不遣使来贺。惟郑简公因前赴楚灵王之会,未曾朝晋。卫灵公元新嗣位,未见晋侯。所以二国之君,亲自至晋。二国中又是卫君先到。

  单表卫灵公行至濮水之上,天晚宿于驿舍。夜半不能成寝,耳中如闻鼓琴之声。乃披衣起坐,倚枕而听之。其音甚微,而泠泠可辨,从来乐工所未奏,真新声也。试问左右,皆曰:“弗闻。”

  灵公素好音乐。有太师名涓,善制新声,能为四时之曲,灵公爱之,出入必使相从。乃使左右召师涓。师涓至,曲犹未终。灵公曰:“子试听之,其状颇似鬼神。”

  师涓静听,良久声止。师涓曰:“臣能识其略矣。更须一宿,臣能写之。”

  灵公乃复留一宿。夜半,其声复发。师涓援琴而习之,尽得其妙。

  既至晋,朝贺礼毕,平公设宴于虒祁之台。酒酣,平公曰:“素闻卫有师涓者,善为新声,今偕来否?”

  灵公起对曰:“见在台下。”

  平公曰:“试为寡人召之。”

  灵公召师涓登台。平公亦召师旷,相者扶至①。二人于阶下叩首参谒。平公赐师旷坐,即令师涓坐于旷之傍。平公问师涓曰:“近日有何新声?”

  师涓奏曰:“途中适有所闻,愿得琴而鼓之。”

  平公命左右设几,取古桐之琴,置于师涓之前。涓先将七弦调和,然后拂指而弹。才奏数声,平公称善。曲未及半,师旷遽以手按琴曰:“且止。此亡国之音,不可奏也。”

  平公曰:“何以见之?”

  师旷奏曰:“殷末时,乐师名延者,与纣为靡靡之乐,纣听之而忘倦,即此声也。及武王伐纣,师延抱琴东走,自投于濮水之中。有好音者过此,其声辄自水中而出。涓之途中所闻,其必在濮水之上矣。”

  卫灵公暗暗惊异。平公又问曰:“此前代之乐,奏之何伤?”

  师旷曰:“纣因淫乐,以亡其国,此不祥之音,故不可奏。”

  平公曰:“寡人所好者,新声也。涓其为寡人终之。”

  师涓重整弦声,备写抑扬之态,如诉如泣。平公大悦,问师旷曰:“此曲名为何调?”

  师旷曰:“此所谓《清商》也。”

  平公曰:“《清商》固最悲乎?”

  师旷曰:“《清商》虽悲,不如《清徵》。”

  平公曰:“《清徵》可得而闻乎?”

  师旷曰:“不可。古之听《清徵》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君德薄,不当听此曲。”

  平公曰:“寡人酷嗜新声,子其无辞。”

  师旷不得已,援琴而鼓。一奏之,有玄鹤一群,自南方来,渐集于宫门之栋,数之得八双。再奏之,其鹤飞鸣,序立于台之阶下,左右各八。三奏之,鹤延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商,声达霄汉。平公鼓掌大悦,满坐生欢,台上台下,观者莫不踊跃称奇。

  平公命取白玉巵,满斟醇酿,亲赐师旷,旷接而饮之。平公叹曰:“音至《清徵》,无以加矣!”

  师旷曰:“更不如《清角》。”

  平公大惊曰:“更有加于《清徵》者乎?何不并使寡人听之?”

  师旷曰:“《清角》更不比《清徵》,臣不敢奏也。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驾象车而御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清尘,雨师洒道。虎狼前驱,鬼神后随。螣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自后君德日薄,不足以服鬼神,神、人隔绝。若奏此声,鬼神毕集,有祸无福。”

  平公曰:“寡人老矣!诚一听《清角》,虽死不恨。”

  师旷固辞。平公起立,迫之再三。师旷不得已,复援琴而鼓。一奏之,有玄云从西方而起。再奏之,狂风骤发,裂帘幙,摧俎豆,屋瓦乱飞,廊柱俱拔;顷之,疾雷一声,大雨如注,台下水深数尺,台中无不沾湿。从者惊散,平公恐惧,与灵公伏于廊室之间。良久,风息雨止,从者渐集,扶携两君下台而去。

  〔①相者扶至:互相目视而到。〕

  是夜,平公受惊,遂得心悸之病。梦中见一物,色黄,大如车轮,蹒跚而至,径入寝门。察之,其状如鳖,前二足,后一足,所至水涌。平公大叫一声曰:“怪事!”

  忽然惊醒,怔忡不止。及旦,百官至寝门问安。平公以梦中所见,告之群臣,皆莫能解。须臾,驿使报:“郑君为朝贺,已到馆驿。”

  平公遣羊舌肹往劳。羊舌肹喜曰:“君梦可明矣。”

  众问其故,羊舌肹曰:“吾闻郑大夫子产,博学多闻,郑伯相礼,必用此人,吾当问之。”

  肹至馆驿致饩,兼道晋君之意,病中不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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