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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回 卢蒲癸计逐庆封 楚灵王大合诸侯(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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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期,齐景公行尝祭于太庙,诸大夫皆从。庆舍莅事,庆绳主献爵。庆氏以家甲环守庙宫。卢蒲癸、王何执寝戈,立于庆舍之左右,寸步不离。陈、鲍二家,有圉人善为优戏,故意使在鱼里街上搬演。庆氏有马,惊而逸走。军士逐而得之,乃尽絷其马,解甲释兵,共往观优。栾、高、陈、鲍四族家丁,俱集于庙门之外,卢蒲癸托言小便,出外约会停当,密围太庙。癸复入,立于庆舍之后,倒持其戟,以示高虿。虿会意,使从人以闼击门扉三声,甲士蜂拥而入。庆舍惊起,尚未离坐,卢蒲癸从背后刺之,刃入于胁;王何以戈击其左肩,肩折。庆舍目视王何曰:“为乱者乃汝曹乎?” 以右手取俎壶投王何,何立死。卢蒲癸呼甲士先擒庆绳杀之。庆舍伤重,负痛不能忍,只手抱庙柱摇撼之,庙脊俱为震动,大叫一声而绝。景公见光景利害,大惊欲走避。晏婴密奏曰:“群臣为君故,欲诛庆氏以安社稷,无他虑也。” 景公方才心定,脱了祭服,登车入于内宫。卢蒲癸为首,同四姓之甲,尽灭庆氏之党。各姓分守城门,以拒庆封,防守严密,水泄不通。 却说庆封田猎而回,至于中途,遇庆舍逃出家丁,前来告乱。庆封闻其子被杀,大怒,遂还攻西门。城中守御严紧,不能攻克,卒徒渐渐逃散。庆封惧,遂出奔鲁国。齐景公使人让鲁,不当收留叛之臣。鲁人将执庆封以畀齐人,庆封闻而惧,复奔吴国。吴王夷昧,以朱方居之,厚其禄入,视齐加富,使伺察楚国动静。鲁大夫子服闻之,谓叔孙豹曰:“庆封又富于吴,殆天福淫人乎?” 叔孙豹曰:“‘善人富,谓之赏;淫人富,谓之殃。’庆氏之殃至矣,又何福焉。” 庆封既奔,于是高虿、栾灶为政,乃宣崔、庆之罪于国中,陈庆合之尸于朝以殉。求崔杼之柩不得,悬赏购之:有能知柩处来献者,赐以崔氏之拱璧。崔之圉人贪其璧,遂出首。于是发崔氏祖墓,得其柩斫之,见二尸,景公欲并陈之。晏婴曰:“戮及妇人,非礼也。” 乃独陈崔杼之尸于市,国人聚观,犹能识认,曰:“此真崔子矣!” 诸大夫分崔庆之邑。以庆封家财,俱在卢蒲嫳之室,责嫳以淫乱之罪,放之于北燕,卢蒲癸亦从之,二氏家财,悉为众人所有。惟陈无宇一无所取。庆氏之庄,有木材百余车,众议纳之陈氏。无宇悉以施之国人,由是国人咸颂陈氏之德。此周景王初年事也。 〔①闺阃:妇女。蝥,动物之足钳。〕 其明年,栾灶卒,子栾施嗣为大夫,与高虿同执国政。高虿忌高厚之子高止,以二高并立为嫌,乃逐高止。止亦奔北燕。止之子高竖,据卢邑以叛。景公使大夫闾邱婴帅师围卢。高竖曰:“吾非叛,惧高氏之不祀也。” 闾邱婴许为高氏立后,高竖遂出奔晋国。闾邱婴复命于景公。景公乃立高酀以守高傒之祀。高虿怒曰:“本遣闾邱欲除高氏,去一人,立一人,何择焉。” 乃谮杀闾邱婴。诸公子子山、子商、子周等,皆为不平,纷纷讥议。高虿怒,以他事悉逐之,国中侧目,未几,高虿卒,子高强嗣为大夫。高强年幼,未立为卿,大权悉归于栾施矣。此段话且搁过一边。 是时晋楚通和,列国安息。郑大夫良霄字伯有,乃公子去疾之孙,公孙辄之子,时为上卿执政。性汰侈,嗜酒,每饮辄通宵。饮时恶见他人,恶闻他事。乃窟地为室,置饮具及钟鼓于中,为长夜之饮。家臣来朝者,皆不得见。日中乘醉入朝,言于郑简公,欲遣公孙黑往楚修聘。公孙黑方与公孙楚争娶徐吾犯之妹,不欲远行,来见良霄求免。阍人辞曰:“主公已进窟室,不敢报也。” 公孙黑大怒,遂悉起家甲,乘夜同印段围其第,纵火焚之。良霄已醉,众人扶之上车,奔雍梁。良霄方醒,闻公孙黑攻己,大怒。居数日,家臣渐次俱到、述国中之事,言:“各族结盟,以拒良氏,惟国氏、罕氏不与盟。” 霄喜曰:“二氏助我矣!” 乃还攻郑之北门。公孙黑使其侄驷带,同印段率勇士拒之。以霄战败,逃于屠羊之肆,为兵众所杀,家臣尽死。公孙侨闻良霄死,亟趋雍梁,抚良霄之尸而哭之曰:“兄弟相攻,天乎,何不幸也!” 尽敛家臣之尸,与良霄同葬于斗城之村。公孙黑怒曰:“子产乃党良氏耶?” 欲攻之。上卿罕虎止之曰:“子产加礼于死者,况生者乎?礼,国之干①也,杀有礼不祥!” 黑乃不攻。郑简公使罕虎为政,罕虎曰:“臣不如子产。” 乃使公孙侨为政。时周景王之三年也。公孙侨既执郑政,乃使都鄙②有章,上下有服③,田有封洫④,庐井有伍。尚忠俭,抑泰侈。公孙黑乱政,数其罪而杀之。又铸《刑书》以威民⑤,立乡校⑥以闻过。国人乃歌诗曰: 我有子弟,子产诲之。 我有田畴,子产殖之。 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一日,郑人出北门,恍惚间遇见良霄,身穿介胄,提戈而行;曰:“带与段害我,我必杀之!” 其人归述于他人,遂患病。于是国中风吹草动,便以为良霄来矣!男女皆奔走若狂,如避戈矛。未几驷带病卒。又数日,印段亦死。国人大惧,昼夜不宁。公孙侨言于郑君,以良霄之子良止为大夫,主良氏之祀,并立公子嘉之子公孙泄,于是国中讹言顿息。行人游吉字子羽,问于侨曰:“立后而讹言顿息,是何故也?” 侨曰:“凡凶人恶死,其魂魄不散,皆能为厉。若有所归依,则不复然矣。吾立祀为之归也。” 游吉曰:“若然,立良氏可矣,何以并立公孙泄?岂虑子孔亦为厉乎?” 侨曰:“良霄有罪,不应立后,若因为厉而立之,国人皆惑于鬼神之说,不可以为训。吾托言于存七穆之绝祀,良、孔二氏并立,所以除民之惑也。” 游吉乃叹服。 〔①干:不得冒犯。 ②都鄙:城乡。章:条理。 ③服:事。 ④洫:水沟。封洫:范围。 ⑤威民:畏民,让民怕。 ⑥乡校:农村官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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