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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案》清末小说,64回,不提撰人。 本书原名《武则天四大奇案》、又名《狄梁公四大奇案》,是写于清末的一部公案小说。以唐武则天时代为背景,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及至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全书以断案缘起, 以还政李氏终结,是一部带有政治色彩的公案小说。在慈喜专政的光绪年间,这部小说的良苦用心,不难体会。 狄仁杰(630-700),生于唐贞观四,卒于武则天久视元年,字怀英,唐代并州太原人,自幼才学出众,以明经举第。唐高宗仪凤元(676)年,升任大理丞,亲躬审案,刚正廉明,明察善断,循律准确,处理积案无数,牵涉人命一万七千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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