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笔记杂录
>
玉堂荟记
>
上一页
下一页
二五二
河工之兴,为中河信地郎中胡琏分工独多,坐赃亦多,至引监收律坐死。嘻!亦甚矣。
首事不由琏,侵费不由琏,独何罪而至是也。庚辰秋,以魏景琦之误,竟杀之。琏,滇人,弟璇,亦进士,为吏部,冤横至此。
岂尽无因,然不可得而知也。
应天故事汇(
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