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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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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清献为御史,力攻陈恭公,范蜀公知谏院,独救之。清献遂并劾蜀公党宰相,怀其私恩;蜀公复论御史以阴事诬人,是妄加人以死罪,请下诏斩之,以示天下。 熙宁初,蜀公以时论不合求致仕,或欲遂谪之,清献不从。或曰:“彼不尝欲斩公者耶?” 清献曰:“吾方论国事,何暇恤私怨。” 方蜀公辩恭公时,世固不以为过,至清献之言,闻者尤叹服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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