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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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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朝既以绯紫为章服,故官品未应得服者,虽燕服亦不得用紫,盖自唐以来旧矣。太平兴国中,李文正公昉尝举故事,请禁品官绿袍,举子白纻,下不得服紫色衣;举人听服皂,公吏、工商、伎术,通服皂白二色。 至道中,弛其禁今,胥吏宽衫,与军伍窄衣,皆服紫,沿习之久,不知其非也。 [考异]:太平兴国七年,诏详定车服之制。李昉等奏,中外官及举人不得绯绿白袍内服紫,仍许通服皂衣白袍,非李公自为此请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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