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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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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魏公,庆历中以资政殿学士知扬州,时王荆公初及第,为校书郎、签书判官厅事,议论多与魏公不合。洎嘉祐末,魏公为相,荆公知制诰,因论萧注降官词头,遂上疏争舍人院职分,其言颇侵执政,又为纠察刑狱,驳开封府断争鹌鹑公事,而魏公以开封为直,自是往还文字甚多。 及荆公秉政,又与常平议不合,然而荆公每评近代宰相,即曰:“韩公德量才智,心期高远,诸公皆莫及也。” 及魏公薨,荆公为挽词曰:“心期自与众人殊,骨相知非浅丈夫。”又曰:“幕府少年今白发,伤心无路送灵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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