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弟子规 > 《弟子规》译注 > |
十一 |
|
称尊长,勿呼名,对尊长,勿见能。 路遇长,疾趋揖,长无言,退恭立。 [注释] 见:同“现”,表现。 疾:快速。 趋:礼貌性地小步快走,表示尊敬。 揖:拱手行礼。 [译文] 称呼尊长,不可以直呼其名。在尊长面前,要谦逊有礼,不可以显摆自己。路上遇见长辈,应快步向前问好。如果长辈没跟自己说话,就恭敬退后,站立一旁,等待长辈离去。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