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5年第5期

我们为什么需要信仰?

作者:何光沪




  
  著名作家梁晓声在中央电视台讲过一段经历:他在美国时,有一次要横穿马路,红灯亮了,但左右两边并没有汽车,他身边有位老太太也照章停下,安安静静地等候绿灯。他问了老太太一句:“现在没有汽车,为什么不走过去?”老人回答说:“也许,我们身后那栋房子里,会有一个小孩正在看街景。如果他看见我们走过去,以后照我们的样子横穿马路,也许就会出事。”这个回答,听起来有点出乎意料。在我们国家,通常的思考方式是:要不要违反规则?首先,看看对自己是不是有利,如果有利,看见自己既无危险,又可以抢时间,就“忘了”规则;其次,看看自己会不会被发现,如果看见了红灯却看不见警察,又相信此处没有隐藏的监视器,于是就“大胆地往前走”了。当这种心理状态成为“正常”之后,连基本的是非也会被颠倒过来。
  交通的状况是我国社会状况的一个缩影。据报道,一位清洁工人拾到几千元钱上交之后,因为付不起孩子的学费而向亲戚朋友借钱,那些本来真心答应帮忙的亲友,却都翻了脸,认为拾金不昧再来借钱是“有毛病”!正如在一个遍地垃圾的地方,要坚持不扔垃圾是很难的,在好行为被视为“不正常”的环境下,要坚持与“常人”不同的好行为也很难。要把全国变成一个使人不忍心“扔垃圾”的地方,就要净化全民的道德环境。一方面,道德的最低要求应与法律连接 (如在一些西方国家,“见死不救”属于犯法);另一方面,道德的最高境界则与信仰相关(传统文明基本如此,但在现代,宗教修行只属自愿)。前一方面是说,道德环境的净化,需要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而这类法治原则的确立,又需要政治体制的改革。后一方面是说,道德环境的提升,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撑,而且需要精神信仰的指引。依靠“他律”的法律尚且需要某种信仰(对法律原则的内心服膺),依靠“自律”的道德就更是如此了。因为人心的自我约束常常软弱无力,在传统礼俗衰亡而法治观念薄弱的条件下,“人心惟危”的状况必然出现。
  我们的人心,有太长的时间片面地偏向理智,即狭义的而不是广义的理性。这种被国人视为“正常”的理智有三个特点:只从眼前或短期的算计出发,所以不考虑长远的事情;只从感观或直接的经验出发,所以不考虑看不见的东西;只从自己或小我的利益出发,所以不考虑他人或整体的利益,更不考虑自己与社会、自然、世界整体的关系。这正是无数的人随时在抱怨、又随时在卷入的道德腐败在人心深处的根源:偏向于狭隘的理智,忽略了良心或良知、公平或正义、创造性或博大的爱心。
  中国人自古信“天”。作为信仰对象的“天”,乃是殷人所称的“上帝”或“帝”、周人所称的“天帝”或“天”、历代所称的“天道”或“天理”最流行的通称。对这个概念,我们可以进行历史的梳理、批判的讨论、自由的选择。但是,如果考虑到先贤相信“天生民,有物有则”已经涉及人与他人、社会、世界及其本源的关系,考虑到古人所谓“天理”对“良心”的指引,考虑到今人所见“无法”与“无天”的关联,结论就只能是:信仰的超越对象,可以有不同的名称,信仰的精神状态,却决定着文明的兴衰、民族的浮沉。
  最近我遇见一个年近半百的北京人,他看到云南边远的乡村没有小学,毅然离开居住了十几年的美国,孤身一人前往办学。在那个没有电话、没有自来水、没有邮递员的地方,他克服种种艰难险阻,用自己微薄的积蓄自建校舍,给学生买鞋子,为村民修水渠……这一切,除了在那个不通公路的边远乡间,无人知晓,因为他自己不要传扬。我想,世俗的任何名利和算计,都不可能给予他这么大的力量,除了信仰。我想,这个人已经向我们回答了,人类的历史已经向我们回答了,当代的生活已经向我们回答了——我们为什么需要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