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如何对待孩子的权利



  “奥尔布莱特有什么了不起?我不去!”

  我有些不悦。心想:这是一次多么难得的机会,怎么能如此轻易放弃?但我意识到了,这是孩子的权利,应当尊重孩子的选择。于是,我平淡地说:

  “随你便,这是你的权利,去不去答复人家就行了。”

  见我毫无强迫之意,又专心看电视,女儿又转过头来,探询地问道:

  “老爸,你说我去好还是不去好?后天我要考物理了。”

  我很客观地回答:

  “奥尔布莱特的确没什么了不起,但毕竟是国际少有的女政治家,你与这样的风云人物接触一下,增加一些阅历比考物理重要。况且,顶多几小时的事,也算休息,你不是很喜欢上网吗?”

  女儿似乎有所悟,点点头说:

  “5分钟后我做决定!”

  女儿趴在沙发上盘算了5分钟,郑重其事地宣布了她去的决定。

  第二天早晨,女儿穿一件黄色T恤和绿裙子,穿过美国保安人员的重重包围,进入了国贸附近的那家网吧。当身穿大红风衣的奥尔布莱特走近她时,她轻轻地与其打招呼和交谈,事后,女儿庆幸自己来对了,说:

  “我在日本时见过小渊惠三首相,这次又见到了美国国务卿,开开眼界比读书重要。”

  这件事让我沉思良久。我想,没有尊重就没有教育,只有受到尊重的人,才能真正学会自尊,而只有自尊才能学会做人。孩子虽然年龄小经验不足,但再小的孩子与大人都是平等的。成年人只有尊重儿童的权利,才能与其平等对话。从心理与教育的角度说,一个人只有在自尊自愿的状态下,才能释放出自身的潜能,与那些正向的信息对接,从而在参与中真正获益。

  父母尊重孩子的权利,孩子才会逐渐培养起珍惜自己权利的意识。

  一年夏天,女儿学校的校长对我说,暑期有一个国际海洋夏令营,给我女儿一次参与的机会。校长如此关照,学生父母能不千恩万谢吗?事情就这么定下来,虽然女儿知道后反应平淡。

  不久,开始办理夏令营手续。6天活动,交费1600元。在当时,我知道价格偏高,可还能去砍价吗?只能乖乖如数交钱。

  谁知,女儿参加夏令营的事前培训之后,回家宣布:

  “这个夏令营是骗人的!6天改5天,又没有多少海洋活动,我不去了!”

  “钱都交了,怎么能不去呢?”

  “退钱呗,有什么了不起的!”

  女儿态度挺坚决。

  这件事让我有些犯愁。校长给的机会,怎么好意思退?再说,多一天少一天有什么大区别?去了就会有收获嘛。这种惯性的理由在我心中上升的时候,另一种声音响了起来:“要做孩子的法官,先当孩子的律师。”

  我突然意识到,女儿的态度是有道理的,而一味忍让的态度不应让孩子接受,为什么不就势给孩子一次机会呢?

  我调整了一下心态,平静地说:

  “去不去参加夏令营是你的权利。如果决定不去,你要负责向有关老师解释清楚,并办好退营的手续,行吗?”

  稍有社会经验的人都明白,退营是一件挺麻烦的事,谁办夏令营愿意参加者退呢?况且,这一次是区、校两级参与,又已经到了出发前的培训阶段。不料,女儿却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下来。

  第二天,女儿办妥了全部退营手续,1600元钱如数交回。

  孩子对自己的权利的意识在幼年时期处于萌芽状态,父母肩负着唤醒孩子权利意识的任务,一定要尊重孩子的权利,并且指导孩子“这是你的权利”,“你可以决定这件事情”等。久而久之,孩子的权利意识就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才会知道捍卫自己的权利。

  父母如何对待孩子的权利,给孩子足够的尊重让孩子的人格得到健康发展?提出下列建议:

  (1)尊重每一个孩子的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

  (2)平等对待每一个孩子。不管他是怎样的孩子,都应该以一颗爱心去宽容和接纳他。不要歧视孩子,以免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伤害。

  (3)尊重孩子的隐私。父母们不要总希望控制孩子们的一举一动,要真正了解孩子,必须首先给孩子们尊重,孩子们应该有自己的秘密。

  (4)父母的责任是唤醒孩子们的权利意识,而不是将它扼杀在萌芽的状态。一个明确自己的权利的孩子才会懂得捍卫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