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尊重孩子的权利



  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18周岁以下的任何人。我们说要尊重儿童的权利,是因为孩子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且是一个权利的主体。他们不是父母的附属物,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国际、国家和地方各种法律法规的保护。不是因为孩子长大了,有能力了才需要给孩子以尊重。

  儿童的隐私权、行使民主生活的权利等等,都属于应受到保护的儿童的权利范围。儿童的权利范围是很广泛的,其中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是儿童的基本权利。

  谈到孩子的生存权、受保护的权利,也许父母们还比较容易接受,认为孩子当然应该受到成年人的保护,但若和一些成年人深入探讨孩子的发展权、参与权的时候,就会发现,许多成年人几乎不能理解儿童为什么要有隐私权、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行使民主生活的权利等。在一些成年人眼里,孩子生来就是被保护的,而他们作为独立个体所应该享有的尊重,成年人却很难接纳。

  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儿童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件。也许有的父母会认为,给孩子那么多的权利,孩子还怎么管呢?不是无法无天了吗?

  其实,这些担心是不必要的。一个懂得珍惜自己权利的人,比一个不珍惜自己权利的人更容易教育,因为这说明孩子们在成长。而且,儿童的权利是在教育儿童怎样更好地做人,而不是教育孩子逃避父母的帮助和指教。

  我非常尊重我的孩子。

  在升初中、升高中、考大学的问题上,全都是我女儿自己决定的,我只是给她一点建议。结果我女儿小学毕业选择了一个学习日语的中学,开始她妈妈不同意。但是我觉得女儿自己喜欢,以后还可以跟母亲用日语交流,便说服妻子尊重她的选择。

  结果我女儿从初二开始参与学校组织的“民宿”的活动,把日本的孩子接到自己家里来,一连接待了三次。在与外国孩子交流的过程中,我发现她变得特别独立,特别懂得照顾人。后来她去日本“民宿”,我们也支持她。这样的生活使我的女儿更加独立,而且外语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女儿对于自己的选择从来没有后悔,她似乎很“乐在其中”。女儿曾经在一篇名为《我的18岁》的习作中这样写道:

  曾经有些人问我:“你选择学习日语、选择月坛中学,不后悔吗?”是的,我选择进北京月坛中学学习日语,在高考选择专业时会受到一些限制,也许对将来的职业的选择也会受到些影响,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但是,我从不后悔六年前进北京月坛中学的选择,如果当年我去了重点中学,可能不会有今天的我,更不会有这一部作品了。

  学日语对我的影响是至深的,而我学日语的历史简直可以追溯到胎教。我母亲是北京大学东方语言系日语专业的毕业生,从事着旅游方面的工作,怀我的时候就经常同日本人交流,恐怕我和日本的渊源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

  我还记得小时侯,妈妈从东京迪斯尼乐园带回了很多可爱的玩具,让我觉得日本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我还经常见到妈妈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同日本的朋友谈笑风生,我羡慕得不得了,总想着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妈妈一样。如今这一切都实现了,甚至让我获得了更多。几次的异国之旅让我视野开阔,对自己的人生之路有了更准确的把握;大量接触日本的文化尤其是年轻人的观念,使我不会一味读书而成为书呆子,生活充实而精彩。

  ······

  我认为,孩子的教育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教育需要创造很多环境,让孩子去体验。

  由于我女儿习惯了独立,自己对自己负责,所以她高中毕业的时候,就决心到外地上大学。这个选择也很好。我对女儿说,上大学到外地去,是离开家尝试独立的最好理由。

  说心里话,我原来真想不到我女儿能考上复旦大学。我当时说,你去南京吧,南京师范大学可能比较适合你。我女儿特别喜欢复旦,后来就报了复旦大学。我们也同意她报。尊重孩子,让孩子参与决定,这是我们的一个教育观点。

  2000年的某一天晚上,我正在看电视新闻,一位朋友打来电话,说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莱特来北京了,明天计划参观国贸的一家网吧,邀请女儿参加这次活动。

  我当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女儿,不料,女儿不假思索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