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大约过了半分钟,窗下有个什么人在说话。他并没有探出头来,只是说:“准备好,孩子们!外边是谁?”
 

  我说:“是我。”
 

  “‘我’是谁啊?”
 

  “乔治·杰克逊,先生。”
 

  “你要什么?”
 

  “我什么都不要,先生。我只要走过去,可是狗不让我过去。”
 

  “夜这么深,你东荡西荡,干什么来着?”
 

  “我不在东荡西荡,先生,我是在轮船上失足落了水。”
 

  “哦,是么,真是么?你们哪一个在那边点一个火。你刚才说你的姓名是什么来着?”
 

  “乔治·杰克逊,先生。我还是个孩子。”
 

  “听我说,你要是说的真话,那你就不用害怕──没有人会伤害你。不过你不要动,就站在你那个地方。你们哪一个去把鲍勃和汤姆给叫起身来,再把枪带来。乔治·杰克逊,还有什么人跟你在一起?”
 

  “没有,先生,没有什么人。”
 

  这时我听见屋子里人们在走动,还看到了一处烛光。那个人喊道:“快把那个蜡烛拿开,贝茵,你这老傻瓜──你还有点儿头脑么?把它放在前门后边的地板上。鲍勃,要是你跟汤姆准备好了,就站到你们的位置上去。”
 

  “准备好了。”
 

  “嗯,乔治·杰克逊,你知道歇佛逊家的人么?”
 

  “不知道,先生──我从没有听说过他们啊。”
 

  “嗯,也许是这样,也许又并非是这样。好,都准备好。乔治·杰克逊,往前走一步。要注意啦──千万别急──要慢慢地慢慢地走过来。要是有什么人跟你在一起,叫他靠后──要是他一露面,就得挨枪。好,走过来。慢慢地走,把门给推开,你自己开──只开那么一丝丝,够挤进来就行了,听见了么?”
 

  我没有着急,着急也没有用。我慢慢地一次走一步。什么声音都没有,只听得见自己心砰砰地跳。狗静得跟人一个样,不过紧钉在我的后面。等到我走到了由三根圆木搭的台阶时,我听到了开锁、拉开门闩、去插销的声音。我把一只手按住了大门,轻轻推了一点点儿,再一点点儿,到后来有人在说话了,“好,够了,把你的脑袋伸进来。”我照着做了,可是我还担心人家会把它“摘”下来呢。
 

  蜡烛放在地板上,他们的人全都在场,他们望着我,我望着他们,这样有十几秒钟。三个大汉枪对着我瞄准着,吓得我畏畏缩缩,知道吧。年纪最长的一个,头发灰白,六十岁左右。另外两个三十多岁,全都长得一表人才。还有一位非常慈祥的头发染霜的老太太,背后还有两位年轻妇女,我看不大清楚。老绅士说:“好吧

──我看没有什么,进来吧。”
 

  我迈进屋,老绅士就锁了大门,把门闩上,把插销插好。他招呼那些带着枪的年轻人往里边去,他们就全聚齐在地板上铺着百衲地毯的一间大厅里。他们都挤在一个拐角上,那里,从前面窗口朝里打枪是打不到的──两旁是没有窗的。他们举着蜡烛,对我着实打量了一番,异口同声地说,“哈,他不是歇佛逊家的人啊──不是的,他身上一点儿也没有歇佛逊家人的味道。”接下来,老人说,要搜一搜身,看有没有武器,希望不用介意,他并没有什么恶意──不过是要弄一弄清楚罢了。所以他没有搜我的口袋,只是用手在外面摸了一摸,摸后说没有什么问题。他要我别拘束,一切象在自己家里一样,把自己的身世全都讲一讲。可是那位老太太说:“嗳,你呀,苏尔,这个可怜的孩子全身湿透啦。再说,你看他会不会已经饿慌了吧?”
 

  “你说得对,拉结──我忘了。”
 

  老太太就说:“贝茜(这是女黑奴的名字),你赶快给他弄点吃的,这个可怜的孩子。你们哪位姑娘去把勃克给叫醒了,告诉他说,──哦,他来了。勃克,把这个小客人带去,把他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把你自己的干衣服给他穿上。”
 

  勃克看样子跟我差不多大,──十四五岁光景①,但是比我长得块头大一点儿。他身上只披着一件衬衫,头发蓬蓬松松的。他打着呵欠走进来,一个拳头揉着眼睛,另一只手里拖着一支枪。他说:“没有歇佛逊家的人来吧?”
 

  人家说没有。说是一场虚惊。
 

  “好啊,”他说,“要是有的话,我看我准能打中一个。”
 

  大家都齐声笑了起来。鲍勃说:“哈,勃克,象你这样慢慢吞吞出来,人家说不定会早把我们的头皮都剥下来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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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在一个笔记本上明确地说过,赫克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参见华尔特·勃莱尔《马克·吐温和赫克·芬》,143页。
  ②美国的土著印第安人常把战败的敌人的头皮剥下,作为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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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根本没有人来叫我啊,这可不行。我老是被落下,捞不到表现一下的机会。”
 

  “别担心,勃克,我的孩子,”老人说,“你迟早总会有机会表现表现的,急什么。现在你去吧,照妈对你说的去做。”
 

  我们上楼进了他的房间,他给了我一件粗布衬衫和一件短茄克,还有他的一条裤子。我穿上了身。我正换衣服的时候,他问我叫什么名字,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他,他就急着跟我说,他前两天在林子里捉到一只蓝喜鹊和一只小兔子。他还问我,蜡烛熄的时候,摩西在哪里①?我说,我不知道,过去也从没有听过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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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里写孩子玩的猜谜游戏。《旧约·出埃及》写摩西出生三个月,母亲把他放在蒲草编的箱子里扔在河岸边,“河岸”与“黑暗”,英语发音接近,故这里系通过双关语玩猜谜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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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猜一猜。”他说。
 

  “我怎么猜得着?”我说,“既然过去从没有听说过。”
 

  “不过你能猜啊,不是么?容易猜啊。”
 

  “哪一支蜡烛啊?”我说。
 

  “怎么啦,随便哪一支啊。”他说。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啊,”我说,“他在哪里呢?”
 

  “他在黑暗中呢!那就是他所在的地方。”
 

  “既然你知道他在哪里,你又问我干什么?”
 

  “啊,真是的,这是一个谜语嘛,你不知道么?听我说,你在这里准备耽多久?你非得长久耽下去不可。我们会过得快快活活的──现今也没有什么学校了。你有一条狗么?我有一条狗──这条狗能冲进河里,把你扔进河里的小木片给叼回来。在星期天,你喜欢把头发梳得光光的,以及干诸如此类的傻玩意儿么?对你说,我是不乐意的,可是我妈逼我这么干。这些旧裤子可真讨厌死人,我看最好还是穿上了吧,尽管我不喜欢。怪热的。你都搞好了么?好──来吧,老伙计。”
 

  冷的玉米饼,冷的腌牛肉,黄油,和酪乳──他们那里给我吃的就是这一些。我吃过的东西,从来没有比这一些更加好吃的了。勃克,他妈,其他所有的人,全都抽玉米轴烟斗,除了那个女黑奴,她走开了,还有那两位年轻妇女。他们全都一边抽烟,一边说话。我呢,是一边吃,一边谈话。那两个年轻妇女都披着棉斗篷,头发披在背后。他们都问我一些问题。我告诉他们说,我爸爸、我和一家人是怎样在阿肯色州南头一个小农庄上的;我姐姐玛丽·安怎样出走,结了婚,从此杳无音讯;比尔怎样出去四处寻找他们,连自己也从此没有下落;汤姆和摩尔怎样也死了;除了我和我爸爸,我们这一家就没有留下别的人了;爸爸磨难重重,也穷得精光。所以等他一死,既然庄子不属于我们所有,我就把剩下的一点点东西带着走,打了统舱往上游去,可又掉到了水里,这才投奔到了这里①。他们就说,我可以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爱住多久就住多久。这时天快大亮,大家一个个去睡觉了,我和勃克一床睡,早晨一觉醒来,糟了,我把我自己的名字给忘了。我躺着想了一个钟头。勃克醒来时,我说:“你会拼字母么,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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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赫克编造的身世,往往反映出他个人的不幸经历,饱和着突然从天而降的坎坷,灾难与死亡这等等方面的遭遇。另一方面,喜剧讽刺小品,传统上也往往有这类奇闻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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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他说。
 

  “我估摸着你才不会拼我名字的字母呢。”我说。
 

  “我敢说,你会的,我都会。”他说。
 

  “好吧,”我说,“那你拼拼看。”
 

  “考──治──杰──克──宋──①怎么样。”他说。
 

  “不错,”我说,“拼出来了,我原本以为你不行呢。这名字不疙里疙瘩──不用想就能拼得出来。”
 

  我私下里把名字记了下来,因为下一回可能会有人要我拼出来,我得记熟了,一张嘴就能咔嗒咔嗒说出来,仿佛说惯了似的。
 

  这是挺可爱的一家人,屋子也是挺可爱的屋子。以前在乡下从没见到这么可爱的,这么有气派的。大门上并没有安装铁门闩,也不装带鹿皮绳子的门闩,用的是可以转动的铜把手②,镇上的人家也都是这样的。客厅里没有床,也没有铺过床的模样。可是在一些镇子上,大厅里铺着床的可有的是哩。有一个大壁炉,底下铺了砖的,这些砖上面可以浇水,用另一块砖在上面磨,就擦得于干净净,红红的。他们间或抹上一种叫做西班牙赫石的红色颜料,用这个来洗擦,和镇子上的人家一个样子。壁炉的铜架大得可以放一根待锯的圆木。炉台中间放着一只钟,钟的玻璃罩下半部画着一个镇子,玻璃罩的中间部位,画着一个圆轮,那就算是太阳了。在这个后边,你看得见钟摆在摆动。听到钟的滴嗒声,那是挺美的。有时会有走乡串镇的工匠来擦洗一遍,整得象模象样的,它就能一口气敲响一百五十下,这才累得停下来。这样的一台钟,不管你愿出多少价,他们也不肯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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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里是勃克拼错了,应为George Jackson,乔治·杰克逊。
  ②指弹簧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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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的两旁各立着一只有点儿怪模怪样的大鹦鹉,是用白垩①般的什么东西塑成的,颜色涂得红红绿绿的。在一只鹦鹉的旁边,有一只瓷猫;另一只鹦鹉的旁边,有一只瓷狗;在这些东西的身上一按,就会哇哇地叫起来,只是嘴并没有张开,也不变样,也没有什么表情,是从肚子里发出声的。在这一系列东西的后边,正张开着几把由野火鸡翅膀做成的大扇子。屋子中间有一只惹人喜爱的瓷蓝子,里边装着一堆堆苹果、橘子、桃子、樱桃,颜色比真的还要来得更红或者更珍贵,也更可爱。这些当然不是真的,从破损处露出里面的白垩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就可以看得很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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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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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桌子铺着一张美丽的漆布,上面画着红蓝两色展翅翱翔的老鹰,四周围着花。人家说,这是从老远的费城运来的。还有一些书,堆得整整齐齐,放在桌子的四角上。有一本是大开本的家用《圣经》,附有很多的图画。一本叫做《天路历程》,是讲一个离家出走的人的,至于为什么原因离家,上面没有说。我有时拿来读读,已经读了不少。书上的句子难懂,但是还算有趣。另一本叫做《友谊的献礼》,①尽是美丽的文字和诗歌,不过诗歌我没有读。还有一本是亨利·克雷的演讲集②。另一本是昆恩博士的《家庭医药大全》,是讲一个人生了病或死了该怎么办的事的。还有一本《赞美诗集》以及其它别的一些书。屋子里有几张柳条编底的椅子,还挺挺的,并没有象旧篮子那样中间陷下去或者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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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始刊于1843年,乃一年一度的感伤性诗文集。
  ②亨利·克雷(1777-1852),美国共和党创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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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上挂得有画──大多数是有关华盛顿、拉法耶特②和一些战役的,还有“高原上的玛丽”③,有一幅标明为“独立宣言签字式”。有几张他们所说的炭画,是一位已故的女儿亲手画的。她死的时候才只十五岁。她这些画跟我过去见过的不一样,大多比一般的要黑一些。其中一张画的是一个妇女,身穿瘦长的黑衣裳,胳肢戴一顶又大又黑、象煤铲似的遮阳帽,帽子上挂下来一张黑面纱。又白又细的腕子上绕着黑丝带。一双黑色的小巧的便鞋,活象两把凿子。她正站在一棵垂柳下边,用右肘斜靠在一块墓碑上,作沉思状,另一只手在另一侧往下垂着,拿着一条白手帕和一个网线袋。画的下边写着“谁料想,竟是一朝永诀。”另一幅画,画的是一位年轻姑娘,头发从四边拢到头顶,在一把梳子前挽了一个结,象椅子靠背似的。她正用手帕捂着脸哭泣。她左手托着一只死鸟,两脚朝天仰卧着。这幅画下面写着“婉转鸣啼,竟成绝唱。”在另一幅画上,一位年轻的姑娘正凭窗仰望着月亮,眼泪沿着腮帮往下淌,一手拿着一封已经打开的信,信封的一头还有黑色的火漆。她用力把带链子、装照片的鸡心盒子贴在嘴上。画的下面写着:“难道就从此长逝了么?唉,长逝了啊,多么伤心!”据我看,这些画都画得很好,不过,我仿佛不大喜欢这些画,因为每当我心里不痛快的时候,这些画总叫我更加心神不定。每个人都为她的死而惋惜。因为她已经打算好要画更多的画,人们从她已经作出的贡献,可知这损失有多大。不过我又估猜着,以她的脾性,在坟墓里也许还开心些。人家说,她病倒的时候正在用力于她那幅最伟大的画。她每天每晚祈祷的,便是能恩准她把这画画成功,可惜的是,没有能如愿以偿。画上是一位年轻的姑娘,身穿一件白色长袍,站在一处桥头栏杆上,已经准备好,要纵身一跃。她秀发披肩,仰望明月,泪流满面。她双臂抱在胸前,另有双臂朝前张开,又另有双臂伸向明月──原意是想要看一看,哪两个双臂画得更好些,定了以后,便把其余的给抹掉。不幸的是,正如我所说的,在她打定主意以前,突然逝世。家人如今把这幅画挂在她卧室的床头上。每到她的生日,他们在上面放了花。平时是用一块小小的幔帐给遮了起来。画上的年轻姑娘,脸又美又甜,只是胳膊太多了,我总觉得看起来有点儿象蜘蛛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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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拉法耶特(1757-1834),法国将军和政治家,美国独立战争时,率军援助美军。
  ③指苏格兰大诗人彭斯著名的情人玛丽·坎贝尔不少感伤性诗画中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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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年轻姑娘生前有一本剪贴簿,把《长老会观察报》上的讣告,伤亡事故和某些人默默地忍受煎熬的事迹保留下来,还诉说自己的胸怀,写下了诗篇。诗写得好。有一首诗是为一个名叫斯蒂芬·道林的男孩不幸坠井而死写的:
 

  悼斯蒂芬·道林·博茨君①
  莫非年轻的斯蒂芬病了?
  莫非年轻的斯蒂芬死了?
  莫非悲伤的人啊,正越加哀痛?
  莫非吊唁的人啊,在痛哭失声?
  不,年轻的斯蒂芬·道林·博茨君,
  他遭到了的并非是这样的命运,
  周围的人固然哀伤得愈来愈深,
  他可并非因为病痛而丧身。
  并非百日咳折磨了他的身子,
  并非可怕的麻疹害得他斑斑点点布满身,
  并非是因为什么病痛啊,
  这才夺去了斯蒂芬·道林·博茨君的令名。
  并非单相思啊,
  折磨了这长着一头鬈发的年轻人,
  并非胃部的什么病痛啊,
  害得斯蒂芬·道林·博茨一命归阴。
  啊,都不是的,你便流着热泪倾诉。
  当你听着我把他的命运细诉,
  他的灵魂已从这冷酷的世界逝去,
  只因他不幸坠落了井中。
  给捞起了,也挤出了肚子里的水,
  可是痛哭吧,都只为迟了一步,
  他的英灵已经飞逝远方,
  在那至善至伟的圣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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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戏拟当时流行的哀伤诗体,他对这一类诗体很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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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哀美琳·格伦基福特能在不满十四岁时便能写出这样的诗来,那么,到后来,她要是不死,会写出怎么样的好诗,那就是可想而知的了。勃克说,她能出口成诗,不用费劲。她不需停下来想啊想的。他说,她随便一抹就是一行。这时,如果她找不到能为下一句押韵的,她便把那一句抹掉,重新开头。她题目不限,不论你挑了什么题目,要她写,她就能写。只要是写悲哀的便行。每当一个男人死了,或是一个女人死了,或是一个孩子死了,尸体未寒,她便已把“挽诗”送来了。她把这些诗称做挽诗。邻居们都说,最先到场的是医生,然后是哀美琳,再后面是殡仪馆里的人──殡仪馆里的人从没有能赶在哀美琳前边的,除了一回,因为押死者惠斯勒这个名字的韵,多耽误了些功夫,这才来迟了。从这以后,她大不如前了。她从来没有怨天尤人,只是从此消瘦了下去,没有能活下去。可怜的人,我曾多少次下了决心,到她那生前的小房间去,找出她那本叫人伤心的剪贴簿来阅读啊。那是在她的那些画使我感到心里发闷,甚至对她有些情绪的时候。我喜欢他们全家人,死了的,活着的,决不让在我们之间有什么隔阂。可怜的哀美琳活着的时候曾为所有的死者写下诗篇,如今她走了,却没有什么人为了她写诗。这也许是件憾事吧。因此,我曾绞尽脑汁,要为她写一首挽诗,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诗总是写不成。哀美琳的这间房间,家里人总是整理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保持着她生前喜爱的那个样子。从没有人在这间房间里睡过。老太太亲自照料着这间房间,尽管她有的是女黑奴。她往往在这里做针线,阅读她的那本《圣经》。
 

  至于说到那间大厅,一扇扇窗上都挂着漂亮的窗帘。是白色的,上面画着画,象一些城堡,藤萝在城墙上往下垂;象走下河边饮水的牛群;等等。大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旧钢琴。我估猜,钢琴的里面,准有不少的白铁锅吧。年轻的姑娘们唱着一曲“金链寸寸断”①,弹着一曲“布拉格战役”②,那是再悦耳也没有了。各间房间里的墙壁都是粉过的,大都地板上铺了地毯。这座房子在墙外一律粉刷得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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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为失恋者的悲歌。
  ②弗朗兹·科茨瓦拉的乐曲,马克·吐温于1878年首次听到,认为是不成腔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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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座二合一的大屋子,两所当中有一块宽敞的空地,上面也有屋顶,下面也有地板,有时候在中午时分在那里摆开一张桌子,委实是个阴凉、舒适的去处,没有法子再好了。
 

  何况饭食既美味,又尽你吃饱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