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踮着脚尖,沿着树丛中小道,朝寡妇园子尽头往回走,一路上弯下身子,免得树桠子擦破脑袋。我们走过厨房时,我给树根绊了一跤,发出了响声。我们伏下不动。华珍小姐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名叫杰姆的①,正坐在厨房门口。我们把他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他身后有灯光。只见他站起身来,把颈子往前探,仔细听了一会儿。接着,他说,“谁呀?” ------------------------------------ ①企鹅版注:杰姆的原型为马克·吐温幼年时叔叔家田庄上的黑奴叫做丹尼尔的。马克·吐温曾夸他品性好。 ------------------------------------ 他又仔细听了一会儿,然后踮起脚尖走下来,就在我们俩的当中,我们几乎能摸到他的身子了。就这样,几分钟、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也没有响动,可我们又都靠得那么拢。这时候我脚脖子上有一处发痒,不过我没有动手抓。接着,我耳朵又痒起来了,然后在我的背上,正在我两肩的中间,又痒起来了。真是再不抓便要死了。是啊,从这以后,我发现有好多回就是如此这般。你要是跟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参加一处葬仪,或是明明睡不着偏要睡,──不论在哪里,只要那里不容许你抓痒,那你就全身会有一千处发起痒来。不一会儿,杰姆在说:“喂──你史(是)谁啊?史(是)什么人?我约(要)是没听到什摸(么),才见鬼哩。好吧,我知道该怎么办。我要坐在这里,等到再听到响声才息(歇)。” 这样,他就坐在地上,就在我和汤姆的中间,他背靠着一棵树,两脚往前伸开,一条腿几乎碰到了我的一条腿。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不过我没有抓。接着,我鼻孔里也痒了起来,然后是鼻子底下发痒。我真不知道怎样能这么坐着一动也不动。这么难受的罪啊,一直熬了有六七分钟之久,不过在感觉上觉得不止六七分钟。接着,我身上有十一处在发痒。我估摸着,再熬一分钟以上,我可就要顶不住啦。不过,我还是咬咬牙,准备再顶一顶。就在这个时刻,杰姆呼吸得气粗了。再过一会儿,他打起呼噜来了。──这样,我就马上又舒坦起来了。 汤姆呢,他给了我一个信号──嘴里发出一点声响,──我们就手脚并用爬开去。爬了十步远,汤姆在我耳朵边低声说,他要把杰姆捆绑在一棵树上,这样好玩儿。我说不行,这样会弄醒他,就会闹将起来,人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接着,汤姆说他蜡烛不够用,他想溜进厨房去多找几根蜡烛。我劝他别这么干,我说,杰姆说不定会醒,会跟着来。不过汤姆要冒一冒险,这样,我们就溜了进去,取了三支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下了五分钱,算是蜡烛钱。然后,我们出了厨房。我急于想溜走,可是怎么也阻止不了汤姆,他非要手脚并用爬到杰姆那边,跟他开个玩笑。我等着,仿佛等了很久,四下里一片寂静,感觉很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绕着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陡陡的小山顶。汤姆说他把杰姆的帽子从他头上轻轻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上一根枝桠上。杰姆身子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醒。这件事过后,杰姆对人说,妖巫对他施了魔法,搞得他神志昏迷,然后骑着他飞往本州各地,然后把他降落到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桂在枝桠上,好让他知道这究竟是谁干的。到下一回,杰姆告人说,他们把他一直骑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每次对人家吹起来,地界越吹越宽。最后,他告人说,他们骑在他身上飞遍了全世界,搞得他几乎累得要死,他背上也长满了马鞍子磨破了的泡泡。杰姆对这一回的经过,得意得忘乎所以,甚至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各地的黑奴从老远的地方来听听杰姆讲述这种种经过,他成了这一方黑奴中间最受抬举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张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他,仿佛见到了个珍奇宝贝。黑奴一般爱讲黑地里、灶火边,妖巫怎么样怎么样。不过,逢到有人这么讲,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时,杰姆总会插一嘴,说一声,“哼!你懂得什么‘妖巫’?”那个黑奴就被堵住嘴,不得不往后靠了。杰姆总是把那个五分钱的角子用细绳挂在颈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杂症。并且说只要念念有词,他可以随时把妖巫招请来,不过妖巫告诉他念的那些词,他可从没有对人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来,还给杰姆带来他们所能有的礼物。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能见识一下那个五分钱的钱币。不过他们对钱币不敢碰一下,因为这是魔鬼的手摸过了的。作为一个仆人,杰姆这下子可给毁了。因为他既然见过魔鬼,又给妖巫骑在身上过,他就自然而然地神气起来,目空一切了。 再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边上,我们往下面村子①里一望,见到有三四处闪着灯光。也可能那里有病人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呢,闪烁着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边上,流淌着那条大河②,整整一英里。那么宽阔,那么寂静,那么庄严。我们走下小山头,找到了乔·哈贝和朋·罗杰斯,还有两三个别的男孩子,都是躲在废了的鞣皮工场里的。于是,我们就解开了一只小舟,顺水划了两英里半路,到了小山边上一处大岩石那儿,就上了岸。 ------------------------------------ ①指书中的圣彼得堡,原型即作者故乡密苏里的汉尼拔小镇。本为移殖运动中边疆小村,此时已是运输相当繁忙的河港。 ②指密西西比河。 ------------------------------------ 我们走进了一簇矮树丛,汤姆让大家一个个都宣了誓,表示决心保守秘密,然后领他们到小山上一处山洞前。那里正是矮树丛里树木长得最密的地方。我们就点起了蜡烛,连走带爬地进去了。到了里边两百码处,豁然开朗。汤姆在那一条条过道之间摸索了一阵子,便在一道石壁那里钻了下去,在那里,你根本看不到有一处洞口。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闯进了一处类似一个小间的地方,那里一片湿漉漉的,又冷。 我们就在那儿停了下来。汤姆说:“啊,我们这个强盗帮就在这里成立啦。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它汤姆·莎耶帮吧。凡是有心参加的,都得起个誓,还要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那是人人愿意的。汤姆取出了一张纸,上面写好了誓词,他把誓词念了一遍。誓词说,每个哥儿们忠于本帮,决不把本帮的秘密告诉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任何人伤害本帮任何一个哥儿们,因而命令任何一个哥儿们去杀死那个人和他的家里人,那他必须照办。在他把他们杀死,并在他们胸膛上用刀划下本帮的标记也就是十字以前,一概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凡非本帮的人,一律不得使用这个标志;凡使用了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处死。凡本帮成员对外泄露秘密者,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尸体烧掉。把骨灰撒掉,名字从血书的名单上除掉。凡属本帮哥儿们,从此一律不许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加以诅咒,直到永远。 人人都说,这才是一个真正了不起的誓词。还问汤姆,这是不是用他自己的脑袋想出来的。他说,有些地方是的,不过其余的出自海盗书上与强盗书上的①。还说,每个强盗帮,凡是帅帅的,都有誓词。 有的人认为,凡泄露秘密的哥儿们的家属,理该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便用笔记了下来。接着,朋·罗杰斯说:“这儿的赫克·芬呢②,他可没有家属啊 ──对他该怎么办才好?” ------------------------------------ ①诺顿版注:吐温对孩子们“假发誓”等的心理描写,暗含着作者对浪漫作品及作家一贯的讥刺态度。译者认为,写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孩子们从小抱打不平的侠义心理,而又充满了幻想、想象,写得如此逼真,如此迷人,这是主要问题所在。当然这并不排斥作者借此对消极浪漫派的笔法讽刺一下。 ②诺顿版注:乃赫克尔贝里·芬的简称和昵称。 ------------------------------------ “啊,他不是有个父亲么?”汤姆·莎耶说。 “不错,他是有个父亲。不过,在这些日子里,你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的人影。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在鞣皮工场的猪圈里睡。在这一带,有一年多见不到他这个人影了。” 他们就进行了讨论,还正准备着把我排除在外,理由是每个哥儿们非得有个家或是有个什么人可以杀掉才行啊。不然的话,对其他的人来说,那就太不公平了。是啊,谁都想不出一个办法来──一个个都一筹莫展,呆呆地坐在那里,我真是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突然之间,我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我给大伙儿推出了华珍小姐 ──他们可以杀死她啊。于是一个个都说:“哦,她行,她行。成了,成了。赫克能加入了。” 接着,大伙儿用针头刺自个儿的手指头,刺出血来,写了姓名,我也在纸上血书了姓名。 “那么,”朋·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干什么样的行当呢?” “就只是抢劫和杀人,其它一律不干。”汤姆说。 “可是我们要抢的是什么呢?房子──还是牲口──还是──” “胡说!偷牲口,以及诸如此类,那算什么强盗,那是偷盗,”汤姆说。“我们可不是偷东西的,这算什么气派。我们是拦路行劫的好汉,我们在大路之上拦劫驿车和私家马车,我们头戴面具,我们杀人,我们夺他们的表,夺他们的钱财。” “我们非得老是要杀人么?” “哦,那当然,杀是上策。有些老行家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杀是上策。除非是那类的人,我们把他押到山洞里来,看押在这里,到送来赎金为止。” “赎金?那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家就是这么干的,我看到书上是这么写的。因此,我们自然也得这么干。” “我们连那是什么一回事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个干法?” “别光说泄气话,反正我们得干。我不是跟你们说过了么,书上是这么说的。难道你们准备不按书上写的,另搞一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哦,说说很容易,汤姆·莎耶。不过,要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些人,他妈的,怎样勒索到赎金?我要搞清楚的恰恰正是这个。你估摸着,那该是怎么个办法?” “啊,这我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这样,我们把他们看押好,一直到勒索到赎金,这就是说,一直到他们死去为止。” “嗯,这还多少象句话。这能解决问题,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要把他们看押住,直到死去拉倒──也会有不少麻烦事,把什么都吃得光光的,还总是想逃跑。” “看你说的,朋·罗杰斯。有警卫看守着他们,人家怎样能溜得掉,只要胆敢一迈腿,就干掉他们。” “一个警卫。嗯,这倒好。那就得有人整夜值班,决不打瞌睡,就只是为了把他们看押好。我看这是个笨主意。为什么不可以把他们一押到这里,就派人拿一根棍子,马上就勒索赎金?” “就只是因为书上没有这么写──这就是原因所在。朋·罗杰斯,我问你,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办法么?你自以为比他们更高明么?才不呢!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勒索赎金。” “好吧,我不在意,不过,我还得说这是个笨办法。──再说,妇女,我们也杀么?” “啊,朋·罗杰斯,我要是跟你一般的笨头笨脑,我不会随便乱说。杀妇女?不──这样的事,谁也从没有在任何哪一本书上看到过。你把她们带到了山洞里。从始至终,你总是对她们斯斯文文的;慢慢地,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好,要是这样的话,我赞成。不过,我看这行不通。不用好久,山洞里就会挤满妇女和待赎的人,没有强盗待的地方。不过,就这么干吧,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小汤米·巴恩斯这会儿睡着了,人家把他弄醒的时候,他吓坏了,哭了起来,说要回家,回到妈那里,再也不想干什么强盗了。 大家就都笑话他,叫他是个爱哭的娃娃。这样一来,把他可气疯了,说他要马上走,把全部秘密说出去。不过,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作声。还说,我们全体回家转,下星期再聚齐,然后抢劫它几个人,杀它几个人。 朋·罗杰斯说他不能多出门,除了逢星期天。因此他主张下星期天再聚会,不过,其余的哥儿们都说星期天干这样的事是邪恶的。这样,问题就定下来了。他们赞成要再碰一次头,尽快定一个日子。接着,我们选举汤姆·莎耶为本帮的首领,乔·哈贝为副手,大家就打道回家了。 我爬上了棚屋,爬进我的窗户,那正是天蒙蒙亮的时刻。 我的新衣服上尽是油渍和土。我困得要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