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那位较真的女记者并非是“损人不利己”,而正是“利己而利公”。否定这种“较真”,无助于消除国人“损人不利己”的劣根性,反而可能助长各种公开的损人利己行为——后者才是严重阻碍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道德瘟疫。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的关系,首先是利益关系,甚至是人格化的商品关系,这是它非常不同于计划经济和自然经济之处。因此,它的道德原则首先应当着眼于调整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茅先生称他所倡导的是在妥协中寻求最大剩余利益,从而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文明法则,一种现代道德原则。这的确很好。但如果事事处处靠当事双方寻求合适的妥协方案,那必将增加交易成本或机会成本,而一旦找不到双方满意的妥协方案,那么,利益天平任何微小的倾斜,都必然出现一方认为另一方甚至双方皆认为对方“损人利己”结局。因此,必需“寻求如何均分合作剩余利益的规则”。而一旦有了这种规则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应当遵循这些规则,现代道德更应当维护或强化这种规则;只有违反这些规则的人或行为才应受到道德批判,才可以扣上“损人或损公利己”的帽子。这也就是说,我们在对经济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时不能只着眼于当事者的利益分配,而必须依凭于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法规”、“规则”。这样再来看“较真”的事例,是非界限便很分明了,女记者的可贵之处也一目了然了。比如,出租车收款不给票。为何不给票呢?为的是逃税。逃税,违反税法,显然是损公利己的行为;设若女记者要报销,不给票,又直接损害了女记者的利益。
这就涉及结论。茅先生认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文明障碍是国人的损人不利己,而我认为,影响今天中国社会进步主要的道德缺陷却是各种公开猖獗的损人利己行为。而更严重的是:各种损人利己行为不仅得不到道德的谴责,甚至为道德所容忍。
说《读书》
青岛 杨曾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