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借三万块钱。
我把我所有的朋友都在脑海里放了一次电影,最后定格在安丽娜那张草率的脸上。安丽娜经常拍着桌子跟我说阿牛同志你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我就说我什么都好就是没钱。她就说要不要我借一点给你。我说怕真向你借钱时你又推三推四了。这时安丽娜即刻会一脸不屑的样子拖出一句湖南花鼓戏的腔调:哎哟哟,牛哥你把我当成么子人哟喔呵?那时我心里就会有一种沾沾自喜的感觉。
可是,现在真要向她借钱了,我倒有点犹豫,我知道三万块对她来说不算怎么一回事,但同时也知道她的钱来得比较轻松却不怎么体面。我不知道借来得不体面的钱是不是同样不体面,我同时想如果向安丽娜开口借钱她会不会拒绝我。稍微乐观一点想,应该是没多大问题。但在这座善变的城市里任何事在没有全部完成之前都不能百分之百的肯定,这个城市的人都是找借口的高手。于是我又开始考虑如果她真的拒绝了我会怎么办。
其实除了借我还有一个可以选择但我不想选择的办法。我目前是在一家港资企业做采购,只要稍微做点手脚弄个几万块钱不会是个太难的问题,已有多个供应商多次暗地里朝我眉来眼去。而且我不承认我没有那个贼胆做那些手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十年前曾是我的人生哲言,还是读高中的时候曾跟一班哥们干过一些令派出所伤脑筋的事。不过到现在,那些都只是茶余笑资了。自从那次一个小兄弟把那个老头卖猪崽的腰包掏空之后我下了决心不再胡闹了,老头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老泪纵横的样子至今仍历历在目,尽管后来在我的干预下小兄弟又把钱原封不动地塞了回去。说良心话,老板对我不薄,尽管那个周末那件事使老板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大大打了一个折扣,但我想不管怎样,他对我有恩,是他在我山穷水尽的时候给了我一份工作,然后一手把我培养起来,我不能有恩不报,甚至做出对不起他的事。
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差点露宿街头,这家公司的老板收留了当时口袋里仅存几枚硬币的我。那时我一脸风尘,满目凄凉,可谓落魄至极。老板让我从一个小小的PMC物料员做起,逐步培养,可谓花了不少心机,现在他将采购这一摊子放心地交给了我,我没理由辜负他,做人总得有个原则,良心不能被钱全部称完了。当然,尽管我自问对得起老板,公司里还是有很多人认为我捞了很多的油水,他们看我的眼神很暧昧。值得欣慰的是老板还是放手让我管,我一手培养起来的副手阿康也很清楚和理解我,他老是说牛哥,别和那些小人计较,清者自清嘛!现在我想告诉大家我要借三万钱干什么。十岁那年我读小学四年级,是校少先队的大队长,跟着老师从汽车都很少经过的乡下到县城参加了一次作文竞赛。县城的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彬彬有礼的人、高高的房子、宽敞平坦像晒谷坪的马路、川流不息的车子和目不暇接的商铺使我感到无比新奇。那次作文的题目现在我已记不得了,只依稀记得后来领了张奖状和几块钱的奖学金。回来后我却莫名其妙地开始对我所居住的那个乡村感到厌恶,总觉得有很多看不顺眼的事,譬如下雨天容易让人摔个狗吃屎的泥泞小路、男人女人动不动就操娘骂老子、低矮的房子有一种说不出的老气等等。老师觉察出了我一些情绪,问我怎么了,我说城里真好,老师不解地看着我,我又说了句城里真好,老师一脸的困惑。
城市成了我不可抗拒的向往,后来的“牛粪事件”加深了我这种向往。那还是读初二的时候,碰上“双抢”,家里忙不过来,父亲便要我去田里撒牛粪,牛粪的恶臭冲鼻而来,我即时把肚里的东西全倒了出来,父亲看了,喝了一声“没出息”然后重重地赏了我两个巴掌,我呆在田里很长时间缓不过神来。之后我咬牙切齿地想无论如何要逃离这种讨厌的气味。说起来惭愧,那时我拼命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为国家做什么贡献,嘴边整天挂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心里却在猛喊“为成为城里人而加油”。十五载寒窗,当我终于拿到了用“革命加拼命”的顽强精神换来一纸证书后,以为终于可以进入城市了,然而天不遂人愿,由于我们伟大的国家热火朝天的改革浪潮席卷神州大地,我被分配回家乡的那所残破的乡中学,终与城市擦肩而过,我恨恨地骂了句“操他妈的蛋”,之后,有了打工这个念头。
当我第一次跟我的未婚妻说起这个想法的时候,她还以为我开玩笑,我说是真的,并举着拳头说我保证活个人模样回来娶你。未婚妻看我当了真,马上变成了红脸,之后和小朋友打交道的她一下子成了小朋友,抱着我咿咿呀呀地一阵乱哭,然后一个劲地垂泪,一个劲地说你变心了你变心了,一个劲地说你走吧你走吧走了就不要再回来找我了。我的牛脾气始终没有让我的打算有半点回头的余地,我就真的走了,转过身去的时候,我说如果你愿意,我会体体面面地回来娶你的,你等着。
我来到了南方的一座城市。可是自从第一脚踏上了这座城市的土地之后,我就发现我不可救药地迷上了这里。这里宽敞洁净的街道令人倍感舒适,遍地都是美女使人赏心悦目。
我在这里一呆就四五年,也就是说自从来到这座城市之后就没挪过窝。这期间我从没有和未婚妻联系过,是因为我发现要回去的念头一天比一天动摇得厉害。这座城市虽然在我初到乍来的时候给了我一个下马威,但总的来说还是给足了我面子。
现在,我有一份自认为过得去的工作,还有一帮让我快乐的三教九流形形色色的朋友,他们中有小贩子、民工、流水线工、经理、教师、编辑等一些正当职业者,还有一些在这座城市某些阴暗的角落从事着阴暗职业的,例如一天可以和十个不同的男人睡觉的妓女和一天可以制造一百个大学生或者研究生的证件贩子。虽然这些人有时会给我制造一些意外的麻烦,但更多的时候是给我带来意外的快乐。这座城市赋予我的这一切使我心存感激,心存感激的日子容易快乐,当然也许有些人对这种“穷快乐”嗤之以鼻,但这也许来之于我容易知足的缘故,我知道不能对生活苛求太多。
这里的勃发生机总让人充斥着一种要捋起衣袖轰轰烈烈干一场的欲望,这是我迷上这座城市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还有很多令我喜欢的地方,诸如叉着腰骂大街的婆娘少,出口就是“妈那个巴子”和“干你娘”的莽汉少,别人不小心踩了一下脚跟要人家赔20块钱医药费的无赖少,还有我一直耿耿于怀的牛粪味更是绝迹。
概括来说,我迷上了这座城市,并有了要“留下来陪她每个春夏秋冬”的想法,但这只是一厢情愿,这个城市的主们一点也不客气地说我姓“外”,所以我要努力争取资格,这种资格的资格就是钱,而目前老板每月给我的3000块钱简直是不值一提,于是我充分启动了我的商业细胞,通过市场调查市场研究市场预测等一系列商业程序之后,决定搞一家电脑培训班,我所在这个阴盛阳衰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工业区内女孩子们对电脑有一种盲目的热衷。最近我下班后的时间几乎全在忙这件事。
上面摆了那么多谱,想必大家现在对我目前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以及知道我借钱的目的了:我,一个一心想“成为城市人”的姓“外”的没钱的打工仔,有一个小小的野心——在这里安一个小小的巢,然后把如果还在等我的未婚妻接出来。但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我打算用“借钱生崽”的办法来实现我的梦想。
我选择了一家叫“猫头鹰”的酒吧等安丽娜。自从安丽娜第一次带我到这里来我就喜欢了这间酒吧,安丽娜带我来这里是因为我在街边捡了她半条命,她向我道谢的。一个阳光很好的星期天,我在街上瞎逛,一不小心看到了一个蹲在地上龇牙咧嘴大汗淋漓的女人,女人头发搞得金灿灿的,我非常反感这种人模鬼样,本想熟视无睹的走过去,后来看到“街上行人匆匆过,没有人回头看她一眼”,一向不信佛的我突然记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句话来,拦了一部的士将她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才知道就在一个小时前她拿掉了她肚里那颗不知是哪个冒失的家伙留下的种子。
那个女人就是安丽娜。
安丽娜就着酒吧昏暗的灯光告诉我她是一个“妈咪”。并满嘴酒气地告诉我她是湖南人,曾是一个文学的爱好者,读高三时被一个所谓的诗人骗去了童贞之后便放弃了高考,来到了这座繁荣而浮躁的城市,并破罐子破摔做起了“小姐”,现在已升级做“妈咪”了。在她说这些的时候我不停地喝酒和抽烟,我对别人的隐私不感兴趣。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我问她有没有被公安局抓过,她说公安局成了她的娘家,并问我会不会看不起她,我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但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和父母,而且要想别人看得起自己,首先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她低下头很久没说话,我说你有没有考虑过放弃你的职业。这时她狡黠地眨了眨那双善于制造诱惑的眼睛,说:你要我打掉饭碗?我不知她卖什么药,没答话,她倒自作主张地说:好,但我有一个条件,你有空时要陪我聊聊天逛逛街打发时间,我害怕孤独,更是一个抵不住寂寞的人。她的要求出乎我的意料,我想了想,无辜地笑了笑:真拿你这个没良心的一个小刁妇没办法。安丽娜放肆地笑了起来,好像对我给她起的这个小绰号很满意。
安丽娜笑起来挺可爱。
从那以后,安丽娜还真收了手,把头发也染成了黑色,言行举止和衣着打扮也变得正儿八经,还在我的提议下报读了电大,并且租了一套房子有板有眼地学起了电脑,和以前那个放荡不羁的安丽娜判若两人。这多少令我有点欣慰,只是她时不时来找我或者老是打电话给我,弄得我很烦,这也许来自有钱人尤其是没事做的有钱人容易感到空虚的缘故。每次向她发火的时候,她就不温不火的说:你可是答应过来拯救我的呵。噎得我半天说不出话来。
安丽娜是在我显得有点烦躁的时候来的,我用无动于衷表示了我的抗议。我痛恨迟到,特别是故意迟到,我的第一任女朋友就是因为故意制造这种小把戏而被我“革职”的。她见我一脸不高兴,忙道歉和解释并说她愿意买单表示补偿。
许是缺乏经验的缘故,向她借钱的事一直难以启齿,话几次都蹦到喉咙,就是出不来,只好继续做乖巧而不忠实的听众。因为心里挂着一件事,心神不定的表情终于出卖了内心,安丽娜暂停止了她的唠叨问我怎么了?我憋了一阵子,终于横下一颗心,鼓起勇气厚起脸皮,红着脸开了口:“安丽娜,我想向你借三万块钱。”“哦——,”安丽娜轻佻地瞟了瞟我,瞟得我心里发毛,正想发作,她又说话了:“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好说好说,你牛哥要钱谁敢不给呢?”虽然是预料之中,但一经证实,还是禁不住满心欢喜,忙站起来作了一个揖附加了一句京腔“多-谢-了-”因为心头一块石头下了地,自然高兴,一高兴就忘乎所以,一忘乎所以就把酒当水喝,安丽娜看到我高兴她也高兴,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干起来,结果是一向酒量不错的安丽娜喝醉了,送她回去便成了我不可抗拒的义务。
安丽娜的房间布置得还颇有一点艺术感,简单中蕴藏着想象,宁静中闪烁着活力。扶她上床后,我把她外面那件吐脏的衣服脱了,然后给她洗了个冷水脸,之后在一旁看电视。我想等她醒过来之后再回去。电视里的还珠格格正在张牙舞爪地嘻嘻哈哈,突然听得安丽娜在喊渴死了,忙进房准备给她倒水,却发现她身上的衣服不知何时已经散乱地解开,露出了一些令男人们振奋人心的神秘地带,慌得我赶紧转过身,一边走向卫生间一边大叫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可是那惊鸿一闪却使我想到了周末晚上那件事。
那天因为到广州看一件样品,赶回公司时已经是华灯初上时分。同事们都已下班了,偌大的办公室里显得空旷而静寂,和白日里的紧张忙碌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使人陡生几分“曲终人散”的感慨。我把一些单据和资料放好,正准备回宿舍,突然听得一声轻微的声响,把我的神经猛的吊了起来:莫非有贼?屏声息气用一双并不明亮的眼睛(戴了副800度的近视镜)滴溜溜地将整个写字楼扫了一遍,一无所获。正准备叫保安来查看一下,又传来一声压抑的声音,这声音马上使我联想到三级录像片,不禁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哪个免崽子竟然在这办公场所胡作非为?我定逮你他妈个现场!于是立刻蹑手蹑脚地展开搜索,搜索的结果却让我大吃一惊:问题发生在老板的办公室!老板正在汗流浃背不遗余力地和一个女孩展开“肉搏战”!而更令人吃惊的是那个女孩就是副手阿康的女朋友许影!许影是品质部的一个女孩,平时也算得上一个蛮腼腆的女孩了,平日里和阿康也算是够亲爱的,怎么会这样呢?这个世界怎么了?逃出写字楼,我脑子混乱了很长一段时间。
阿康不单是我的副手,还兼任朋友。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一个比较单纯的小伙子,平时不怎么说话,却还很细心的,譬如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身体出毛病的时候,就会坐下来陪陪我,给我倒一杯茶,陪我聊上几句,或者谈谈心。可是自从那个晚上之后,阿康和老板两张脸就在我脑海里纵横交错。每次看到阿康,我的心就咚咚乱跳不敢正视他,好像欠了他一笔债。同样每次看到老板,我不知道以一种什么样的形态来看他,以我的秉性,我看不起这样的人。可是正是这个人曾经帮助过我,而且现在还给着我一只饭碗。
我生活在一种矛盾之中,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把这件对阿康来说不是一件太好的事告诉他。
我泡了一杯浓浓的花旗参茶,进安丽娜房间前,我敲了敲门,故意清了清喉咙,油腔滑调地叫:报告安丽娜先生,牛哥驾到!这时安丽娜已经坐了起来,正捂着嘴笑,笑得花枝乱颤,看样子酒已醒了,而且心情不错。我将茶递给安丽娜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看看表,已经是深夜一点多了,我起身告辞,安丽娜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就在这里过夜算了,免费。如果是其他场合,我也许会放肆地浪上一句:过夜就过夜,谁怕谁!但在这种环境之下,我想还是免了,别真弄出一些事来,我想到了我的未婚妻,想到了我曾说过要回去娶她。
“不好。”我的口气有点生硬,平时爱开荤玩笑,但其实我是一个随意但绝不随便的人。
“装什么正经哦,谁不知道你们男人有几根花花肠!”安丽娜指了指我的鼻子。
“你把天下男人的肠子都数过了么?”我戏谑道。
安丽娜突然不说话了,我觉察到刚才那句话有点过分。
“牛哥……”安丽娜仰着一脸的深情,一脸的期待,一脸温柔,令我心慌意乱怦然心动。
“娜娜,”我尽量使语气柔和一些,“真的,我不想伤害你。”“牛哥,你看不起我……”安丽娜低垂着眼睑,显得楚楚可怜。
“不,不……”我结结巴巴起来,“我绝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太合适。”我没有跟她说我的未婚妻,因为我知道说也枉然。
尴尬的沉默。
突然,安丽娜抬起头一字一顿地说:“牛哥,坦白讲,我爱上了你,也许你认为我配不上你,但你剥夺不了我爱的权力。自从遇到了你,我像一个独自在黑夜中行走的人看到了灯光,看到了希望,于是我尽力为你而改变。离开你,我怕我又跌进深渊……”有泪从她那张动人的脸上滚落,她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
我不知所措,只是一个劲地说别这样别这样,可是安丽娜哭得更加伤心了。我想了想,轻声说:“娜娜,其实我所希望的你不是因为我而改变,而是要为你自己而改变,人生之路千条万条,就看你怎么选择。我还想告诉你,人间到处都充满了关爱,往往缺少的是一双发现的眼睛。”我艰难地抽出手,“娜娜,再见!”安丽娜坐在那里没动,在我打开门的时候,我听到她说:“那三万块钱你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来拿吧,不要你还。”我没做声,头也没回地走了。
夜风吹过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毛毛雨,喧嚣了一天的城市安静了许多,皮鞋踩在水泥路上的“哒哒”声显得空旷而沉重。
晚上那件事一直影响了我第二天的心情,未婚妻、安丽娜、钱的影子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烟灰缸里的烟头快速增加。阿康见了,问我怎么了。
我说在金钱和感情面前,你会怎样选择?阿康说我会选择感情。
我说为什么?阿康说金钱失去的只有一次,可以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重新获得,而感情这东西是不可替代的,可遇而不可求,也许一生都只有一次。
我说那你相不相信感情?阿康满脸疑惑地看着我:难道你不相信?我微微一笑,摇摇头: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是我相信不相信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相信的问题了。阿康可能被我说得云里雾里,呆呆地看着我。我又说:你有没有想过你最相信的人有一天会背弃你,假如真是这样,你会怎么办?“我?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再说一遍。”阿康有点吃惊地看着我。
我没有回答,猛吸了一口烟。
我突然被炒了鱿鱼,没有任何理由,但我一清二楚地看见人事部发来的辞退书上有老板熟悉的签名,这使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恼火。扪心自问,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老板的事,我处处从节约出发,处心积虑地控制成本,而现在,老板不给一点点理由就叫我走人。我想找老板问个清楚,我并不是非常看重这份工作,因为我相信以我现有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不难找一份比这里更好的工作,也并不觉得委屈,其实老板给我的已经够多了,我只是觉得奇怪,老板为什么不给我哪怕是一个借口的理由,其中到底有什么原委?走人没什么大不了,一份工作而已,但我想走也走个明明白白,这既是对我自己负责更是对老板负责,因为我熟悉这间公司的全盘业务,随便交给一个人我不放心,但老板一直躲起来不跟我打照面。这使我无可奈何。
从厂里出来之后,我在这座城市一个僻静的角落租了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房子住了下来,暂时放弃了开电脑培训班的念头,我想静心休养一段时间。安丽娜曾给我打过多次传呼,但我没复机,也再没去过。倒是在一个彩霞满天的黄昏远在千里之外的未婚妻出其不意地站在了我的面前,吓了我一跳,之后我便乖乖地跟她回了老家。
并不非常风光的我回到阔别四五年的故乡,发现故乡的一切没有多少改变,屋后的那座山还是那座山,门前的那条河还是那条河,羊肠小道泥泞依旧,大街上仍有人在操娘骂老子,低矮的房子也仍然是那么老气横秋,却不知怎么搞的,我竟突然来了一点情绪,这一切给了我一种久违的亲切,更有一点意思的是牛粪好像也不再恶臭了,我努着鼻子嗅了嗅,竟还闻出几分芳香来。于是,选择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让我的未婚妻成了我的老婆。新婚之夜,我们无比恩爱和认真地复习了爱情的全部功课之后,我对新娘说:很惭愧,我并没有混个人模狗样回来娶你。老婆娇嗔地捏我的鼻子:谁稀罕什么人模狗样!尽管如此,我心中的那个城市梦依然在蓬勃生长。于是我又一次执意来到了这座城市,目前我暂时还没有工作,但我想我很快就会有的,并坚信总有一天会在这里筑一个小小的巢,然后把老婆接出来,了却我的心愿。当然我也深知任重而道远,但不管怎样,我不会丢弃自己生活的原则。最后我还想告诉大家一个我刚收到的有趣的消息:我离厂后不久阿康的女朋友许影便调到了总经理办公室给老板当秘书去了,阿康也理所当然地坐上了我原来的那个位置。我终于对那次被炒的原因理出了一点头绪。
作品简介:
张柠如果说那座城市是一个垃圾堆,那么小说《原则问题》中的主人公“我”——那位打工仔,就像一只苍蝇,围绕着城市飞来转去,弃之不能,爱恨交加,两者真好比一对冤家。正因为“我”才能发现城市的许多秘密。作者写道:“在这座善变的城市里任何事在没有全部完成之前都不能百分之百的肯定,这个城市的人都是找借口的高手。”在来自城市的无数次欺骗之中,“我”,或者说作者,终于获得了一份残酷的馈赠,一种乡土文明无法给予的经验。城市,你是“我”终生的烦恼,又是“我”蓬勃生长的噩梦!主人公还说到,他有一帮三教九流的朋友:小贩子、民工、流水线工、在城市阴暗角落从事阴暗职业的人(罪犯、妓女、证件贩子等等)。为什么不讲讲他们的故事呢?作者对所谓“原则”问题的兴趣,似乎远远超过了对自己朋友的兴趣。魏先和,在文学艺术中,真实的力量永远胜过道德审判的力量。打工一族中的写作者们,请千万要用自己的躯体写作,而不是所谓的思想。
(张柠:中国作协会员,广东省著名青年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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