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动乃因为自己青春。
一
表面的东西是明白无误的谎言,下面却是神秘莫测的真理。
我们的生活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越用针刺,气泄得越快。在大数人眼里,我就算是个差强人意的人吧,一路顺风地混进了大学,读一个全国人民都略知一二的专业。我们这一行的前途也基本圈定了:或是当穷不死富不了的老师,或是在报社当那种出版社的一线工人,再不就是最受气的秘书。如果你是个男的,你就窝囊;如果你是个女的,就会有忽闪忽闪的眼睛印在你身上,带着暧昧不清的疑惑。前途一片黑暗!在这儿,就不能不谈一下大学。我在大学里主要有两个收获:第一是获得了自信,大学也不怎么样,教授的水平那么水。第二是在大学里我认识了阿争。
至于阿争,他在我们学校里可是臭名昭著。据说是我们中文系的头号大才子,担当着校报的主编,网上铁齿铜牙的风云人物。而我呢,普普通通,名不见经传。
这成为我日后嘲笑他的一个最主要的优越感来源,一点都不懂得隐匿锋芒,韬光养晦。对于“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句古话,我可是从小就领会得淋漓尽致。
我和阿争的认识纯属巧合,如有雷同,概不负责的那种,俗气得让我不好意思提起。好像是在一节英语课上吧,我们坐在一块,无聊得没有家常好拉,也没有笑话好笑,原因是他说的笑话我都听过,我说的笑话他听不懂。实在无聊得不行了,我们就只好谈起了文学,可以说,他在这方面挺自负的,认为没有几个人读的书比他多,所以当我问他觉得《蝇王》这本书怎么样时,他还在做垂死挣扎:“这本书有名吗?”“当然!1969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作品。”阿争尴尬地笑笑,从此对我另眼相看。
我很快就发现我这是在自找麻烦,但是——唉,能者多劳嘛。他每写一篇文章都拿过来让我评价评价,偏偏我不会评价他那种意识流加痞子文学的文章。他每次问我意见时,我都说挺好,后来说多了连我自己都觉得像是在敷衍和欺骗,但我能说不好吗?我可承担不起“文人相轻”的罪名。不过,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陆续把一些青春情感的小资文章给他看,我得承认他还给我文章时我还是满怀期待的,他只说了一句话:“你是怎么找到那家杂志社的?这么好骗稿费的杂志社,我怎么就没发现呢?”我kao !不过,在湖北是不能说这句话的,我为此已经受过我寝室两个湖北女孩的严厉批评,那可不是女孩子该说的话,是女流氓说的话。
不过阿争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对我还是挺佩服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啦!我论证的条件很简单。一个月光很好的夜晚(这就是读中文系的人的弊病啊!瞎浪漫),阿争约我去东湖散步。我随手带了一张报纸,准备万一有个石凳就铺在上面坐一下,阿争说你们女生可真麻烦。我把报纸铺在石凳上和他并排坐着欣赏着东湖的景色,他往湖里一颗颗地扔着小石子。阿争正在为英语考试能不能过而发愁,这都是他考前玩电脑游戏的功劳。本来嘛,大学里的考试,不到临考谁会看书?比的不是基础,是记忆力。平时的自习教室就那么两三个熟面孔,一到考试前就像是雨后春笋一样全都冒了出来,尽管还是良莠不齐。我是不用担心的,我的英文外教经常对我说:
“Your spoken English is perfect. ”并且流露出一种我不去美国留学真是太可惜了的神情。我可丝毫不感到骄傲,老外的话哪能认真,他们具有把芝麻夸张成西瓜的激情。报纸的中缝上有一个题目,就在我们之间,因为无所事事我们同时歪着头看那题目:“一个口袋里有三个硬币,一个一元的,一个五角的,一个一角的,你愿意做哪一个?”题目出得不伦不类的,颇具后现代主义作风。我们还是做了起来。“当然做一元的!”阿争不屑一顾。“理由呢?”“需要理由吗?”“我不跟你玩大话西游的弱智游戏,”我说,“你就快说吧!”“这么简单,因为最大嘛!
你呢?”“我选一角的。”“不会是故意吧?原因呢?”“因为一元的坐趟车就没了,五角的打个电话就没了,只有一角的可以一直留在口袋里,不会被轻易用出去。”
“不好,我以前真是走了眼了,没看出你这么聪明,呵呵。”他干笑了两声,“丫头我看你长得还不算经不起推敲,正好我和第六任女友刚分手,算了,就让你拣个便宜做我女友吧!”他边说边拉起我的手。“便宜向来没好货的。”我慌忙抽出自己的手。“怎么了?生气了?”“没有。”我摇摇头,“只有公主才有资格生气,我又不是公主。”“你就是我的公主啊!”“公主在十二床被子下垫一颗豌豆都会被硌着,我呢每天睡木板床都很香。”“那你为什么抽开手?”“我有传染病!”
“不要逃避问题啊,周舟小姐!你怎么考虑我的提议?”我沉着冷静:“自从‘去死’这两个字诞生之后你的提议从来不需要别的答案。”
应该说,阿争还是比较大度的,不仅没有挟嫌报复,还把我所有在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都陆续登在校报上,像一个产品似的到处促销。熟人看到我都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怎么,要出专栏了?形势一片大好嘛,前途无量啊!”我被这些弄得哭笑不得,有时候也佯怒地问阿争:“你就不怕别人说我在利用美色,你在滥用职权?!”“怕什么,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很正常嘛。”他奸笑着,“我这是好心啊,要出名两个人一块儿出名,免得别人认为你高攀我啊。这样不好吗?咱俩走到哪里都是郎才女才,金童玉女啊。”“谢谢你为我考虑得这么周到。”我恨恨地朝他“嫣然一笑”,阿争,披着羊皮的狼!“不客气,自家人嘛。”他脸都不红一下,可见星宿派的那个功夫修炼到了家。
二
给自己留一个地方,独立留在那里,然后去爱。
虽然我拒绝了阿争,但他的表达方式是我不讨厌的,虽然有那么点油腔滑调,缺乏诚意。可是真要是真诚起来我也受不了,我是被吓怕过的。
那是我的一个网友,网上和我聊了几句就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我们是在网恋了。
那时我对网络处于爬虫阶段,正充满了好奇,加上我上面说过的读中文系的人不可救药的浪漫情结,我头脑一发昏就答应见面了。见面的地点在麦当劳,都是上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当啊!唯一不同的是我付的款。他长什么样我完全想不起来了,我这人就这一点不好,不记人,有时候让朋友觉得没肝没肺的,当然喽,你天天跟我见面我还是记得住的。反正他就是那种走在大街上没什么人注意的人。后来又来往了几回,有一次他打电话给我要我做他的女友,他是这么说的:“你这么漂亮,又有才气,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认定你是我今生的唯一。”(脸都红了)可是我和一般的女孩一样有着虚荣的毛病,我当时的的确确是飘飘然了一会儿,我当然不会幼稚到真的认为自己貌美如花,并且认为凭借漂亮就可以成为一个男人的今生的唯一(想到这个在《还珠格格》上抄袭的词,我就浑身打抖)。何况什么是唯一?在这个世界,谁会是谁的唯一?谁离开了谁活不成?!虽然迄今为止,我不是没有听到过谎言,也不是纯洁得没撒过一个谎,但是这种显而易见的谎言,又是从自以为真诚无比的口中说出来,连我都替他感到惭愧。我很客气地对他说我已经有男友了。
末了,还好心地提醒他下次恭维女孩子一定要含蓄一点。
我就这样快刀斩乱麻地搞定了这个网友。很长时间以后,我还一直想起他,我奇怪他一个上班族了,又是搞网站的,怎么会这么幼稚。动辄就是我送你什么东西啦或者干脆就是少儿不宜的赤裸裸的表达。要么就是他从未认真考虑过感情问题,要么就是他把我当作那种头脑简单的女孩。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就会胡思乱想,没有东西想的时候我就想金属刮黑板的声音,一直想到我把头蒙在被子里还用手捂住耳朵,心里烦躁得要发疯,事实证明我略有自虐的倾向。但是早晨我醒得很早,脑子空氵蒙一片。有本书上说一个人晚上睡觉前想的最后一件事和早上睡醒了想的第一件事能说明这个人的头脑敏捷度,于是我悲哀地想我可能是个迟钝的人。我对我早醒这个习惯很满意,我从不需要闹钟,我的闹钟都借给阿争了。他要有三只闹钟,一只放在床头,一只放在床尾,一只放在桌子上,分别相隔5 分钟。第一只闹的时候,他伸手按掉,第二只闹的时候,他坐起来关掉,第三只闹的时候,他走到桌子边关掉,那么不管他愿不愿意,他的身体都离床了。就为这个他们寝室的人都说他变态,他跟我说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懂他的,我回答他:“因为你神经病。”
有一段时间,我天天夜里被宝宝缠得不能睡觉。我的工作就是做助理分析员,帮她分析男友。她是我们寝室乃至全班著名的boys-killer.她有一个男友,对她可谓体贴入微,每次放假开学都送她接她,平时更是关怀到了细节,连我都感动了,可是宝宝嫌他穷。还有一个,在外地,但每周必打电话,过个五一还请她“公费旅游”,宝宝嫌他矮。我们班的一个公认的帅哥,又嫌人家没才。宝宝的择偶标准在我们寝室被奉为经典,“一个又帅又有钱又才华横溢的知识型大款,有很多女孩子为他疯狂,但他痴情如乔峰,专一如杨过,一心只爱宝宝一人,两人过着让所有人红眼睛流口水的幸福生活。”我后来把这个描述给阿争听,阿争大笑不止:“我好久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了,有这么头脑简单的女人吗?”
阿争和宝宝像是前生有仇,我回去的时候,她正高高地站在床上,慷慨陈词,为大家演讲阿争的笑柄。宝宝今天和另一个女生去拿信,看到阿争手上有一打信,另一个女生就说,“你的信好多!”阿争不客气地说:“谁知道是谁写给我的,我的崇拜者多着呢!”“哈哈,你看他有多狂!他以为他是谁,谁会崇拜他?!”宝宝仰着头,露出了全部的牙齿。大家也嘻嘻哈哈潦草地笑笑。
我洗漱后躺在床上想到阿争的笑话也有点惊讶于阿争在读者中的魅力。阿争平时虽然备受我的“歧视”,但一到取信时我就像兔子般的红了眼,汇款单上挂着五六个阿争的名字,白花花的银子啊!无奈我是只肯临渊羡鱼不愿退而结网的,因为我懒呗,懒得写,懒得寄,懒得发表。我认识阿争之后发表的文章基本上都是在他的威逼利诱下写成的然后由他帮我寄出去的。他有一次写了一篇小说,里面的女主人公心理总把握不好,就请我代劳。小说完成之后,他在作者的后面署上了我们俩的名字,发表在一家本地的杂志上。不久之后,我就有幸和他一起被另外一个女孩子召见。
那是一个在我们学校的附中读高二的学生,绝对的新新新人类。喜欢王家卫周星驰村上春树杜拉斯米兰。昆德拉这些快成为流行品牌的艺术家,当然,她也喜欢她的“阿争哥哥”的文章。阿争经常发表文章的那些杂志她每期必买,就像搜集邮票一样,她那里的文章都可以帮阿争出本书了。当然她也经常跑过来和阿争聊聊文学,反正大家靠得这么近嘛。直到在这期杂志上她看到她的偶像阿争哥哥的后面竟然有另一个女孩子的名字,自圆其说地认为那是一个威胁。她具有一切现在的高中生的品质,自信得不知天高地厚,自我得让人瞠目结舌。理直气壮地要来捍卫她伟大的爱情,直率地提出要照会我和阿争。
一见到我,她就以凌厉的眼光把我扫视了一番,我想她此时大脑的运算速度恐怕不逊于一台计数器。终于,她开了金口:“你怎么敢这么年轻?!”她来之前一定是满怀革命乐观主义精神的,因为她比我更具有现在最炫的资本——年轻。我对她和颜悦色地抿了抿嘴唇:“放心吧,你如果想占个便宜冒充我姐姐,别人会相信的。”对这种心高气傲牙尖齿利的小妹妹在施小惠的同时千万不能忘了给下马威。
阿争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男的就是这样,理所当然地认为女的都喜欢喝那种酸酸的调料,然后无事生非,全然不顾事实和他们毫无根据的想象之间的落差。
不过,阿争好像也想早点摆脱小妹妹一厢情愿的痴恋,要不就是他良心发现不能欺骗少年儿童,他拉着我的手笑着对那个女孩说:“一直没机会向你介绍,这是我的女友周舟,我们系里的才女。怎么样,大哥眼光不错吧?哈哈。”我站在阿争身后对那个女孩笑不露齿,恶作剧地没有揭穿阿争。
三
没有人能救我,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这个泥潭只有我的齐胸深。
生活是海,我们漂浮,悬浮,却难以沉淀。我和阿争活得不耐烦,心血来潮地想要见识见识另类生活,美其名曰感受生活,寻找灵感。阿争问了几个朋友后带我七转八转地到了一个舞厅,说是舞厅其实也不尽然,只有一半是舞池,另一半是个小酒吧。音箱里发出的重低音擂鼓一样地和我的心脏产生共振,耳朵里灌满了金属敲击和声嘶力竭的摇滚。在这里,天天都是世界末日,充满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的人群。环视了一下,我发现我是这儿唯一穿长裤的女孩。
阿争拉着我在舞池里穿梭,像两条游动的鱼,总是有人群把我挤来挤去。一个染着蓝头发的男的对我喷了一口烟,我边咳嗽边恼怒地瞪着他,他放肆地大笑,灯光下,他的牙齿蓝绿红不断变化,说不出的妖异,像聊斋里的恶魔。我的脚突然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借着射过来的鬼魅的灯光我看清了那是一个沾满了血迹的护舒宝,一定是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脱离了某个高速旋转的身体。一种恶心的战栗在我的脊背上爬来爬去。这里只能打着幽暗的光,地上充满可疑的斑斑点点,让人不敢去猜想每个斑点的来源,那些携带着人体某种隐秘的信息。我拉着阿争逃跑似的坐到座位上。阿争替我们要了两杯白葡萄酒,我不敢喝,怕里面有不干不净的东西,谁知道杯沿上有没有过口臭和唇膏印,这里的一切都调动我猎狗似的警惕和怀疑。
一个还算干净的男的过来和我搭讪。他说小姐你好酒量,我说你可能喝多了眼花了,这是白开水。他说小姐你是讽刺我吗?我说不,这是幽默。他嘿嘿嘿地笑了,略显浮肿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长满黑牙的窟窿,他说小姐你真有意思,接着像这里大多数人一样充分发挥着人来疯的劲头,向我喋喋不休地吹嘘他对酒的了解,见我不像在听,他讪笑着自我解嘲:“改天我中了彩票我会买下路易十四!”他往人群中走去,我是看着他一步一步走的,但我突然就发现不了他了,他像变色龙一样地融在四周,到处都是他的保护色。我扶了扶眼镜,但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他像一阵烟似的被蒸发了。或者,他是空气、是灯光、是酒、是烟,是这里面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某样东西。我按住自己的胸口,觉得四周尽是阴惨离奇的气氛,无端地让人恐怖。阿争严肃地看着我:“你在这儿最好不要开口搭腔!”
我无聊地坐着,弄不清现在的时间。我从来没有手表的,我可不愿戴一个手铐,并且还是个不断提醒我另一种人生桎梏的手铐,简直是双重的陷阱。阿争在盯着远处的一个女孩,她披着长发,穿着丝质的吊带裙,脸上白白的,淡淡的唇膏,只是眼睛那儿涂着亮晶晶的银粉,像电影上埃及艳后的打扮。她挽着一个瘦骨嶙峋的看不出年龄的男的,那是一个一看就让人联想到猥琐、肮脏这些词的人。那个男的掏出钱包,食指在舌头上点了点,背着灯光眯起眼睛在里面点出两张纸币来,女孩子接过来,看不出是失望还是高兴,她笑了一下,不知道对谁,笑容是虚浮的,点到即止的,像水面上倒映的灯光,摇晃不止。我陡然地感到难受。
阿争不屑地说:“只会和男人要钱的女人!”我所有的怒气勃然而起!“你少来这种男性沙文主义思想!不要那种男的钱要什么,要知识,要文化,他们有吗?
要感情,要依靠,他们配吗?假如是个名人还能借光出出风头,那么除了钱还能要到其它什么?再说没有钱,凭什么陪你?!”“有的女人天生就是贱,自甘堕落!”
“你们男的才贱!”我从来没这么刻薄尖锐过,“这种职业的诞生就是因为有那种肮脏卑鄙无耻下流的男的的存在!”说完我就气冲冲地跑走了,可见我还是和所有女孩一样存在着矫情和做作,不自觉地把生活戏剧化,玩起港台电视剧中的伎俩。
其实我走是想走的,但不是因为阿争,是我实在受不了那里面的一切。我听到阿争匆匆追上来的声音,我转过身仰起头像公主般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对他说:“不要你管我!”阿争噗哧一声笑了:“周舟,你饶了我脆弱的承受力好不好?”我板着脸站着,不然多没面子!“我请你吃冰激凌,走啦走啦!”他连哄带骗的把我拉上车。唉,谁叫我心肠软呢?
我本来打算给这次舞厅之行写篇小说骗稿费的,可写来写去总是难以成言。看着纸篓里越来越高的稿纸我慌了神,该不会是江郎才尽吧?那可惨了,我丢失将来谋生的技巧了。即使没有严重得砸了饭碗,至少也是折断了筷子吧。我在寝室里烦躁得走来走去,宝宝在那里精心打扮,准备赴约,她最近刚认识了一个上班的男的,据说家里是高干子弟,他父亲收一次别人的小小“心意”,就够我们穷学生花上一年了。“周舟,你的香水借我用一下!”“你自己拿吧!”我的香水都是CD的,因为有一段时间我异常地羡慕轻舞飞扬,羡慕她浪漫的香水雨,所以阿争就买了CD的几款香水送我。我又不常用,平时就扔在饭盒上,被宝宝认为是在暴殄天物,久而久之,就变成公用的了。何况我能说不借吗?搞不好我会被说成是在嫉妒她。小麦在那里一声不响地收拾衣服,把它们放在衣箱里,我瞥了一眼,都是裙子。“你不穿啦?现在就收起来?才刚过夏天!”宝宝叫了起来。小麦无声地笑笑:“我正要跟你们说,我打算搬出去!”“为什么?搬到哪里?”小麦抿了抿嘴唇,看着我说:“我和文风租了房子,已经一个月了,我好去照顾他。”我知道小麦和文风是从小青梅竹马的,从同一个小县城里考来的。那是个瘦瘦的,戴着眼镜,一心想考北大研究生的野心家。
“怪不得这一阵几乎夜不归宿,原来在外面有了温暖的小家啦!哈哈!”宝宝大声说着,声音压迫着薄薄的门板,我注意到小麦厌恶的神色。“你还不快去?那位等急了!”我提醒她。“他——啊!”宝宝撇撇嘴,满不在乎,“让他等着!”
说完她背起包一阵风似的旋出了门。
我关上门,转过身子,发现小麦正看着我。“我们同居了。”我愣了片刻然后把身子贴在门上一动不动,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幸好她也不需要我说,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倾听者而不是评论者。“我不后悔,即使我将来被他甩了也不后悔,但是我想他不会的,他会努力的!”她低下了头,露出了小小的幸福的羞涩的微笑。“周舟,你会瞧不起我吗?你会觉得我是个——妓女吗?”她勇敢地说出那个词,平时她都是用“那种女的”来代替的。“不会!”我肯定地说,“事实上,我也并不讨厌妓女。其实我没有成为妓女有两个原因:第一,我没有那个本事,这就像歌星一样不是谁都能做的。我没有漂亮的脸蛋,不会讲一些场面上的话,没有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人际手段,没有忍辱负重的品格。第二,没有一个环境和因素诱导我走那条路,毕竟在死亡面前,在饥饿面前,人无法保持傲骨。”我下意识地停住,“我这是随便发几句感慨,你和这风马牛不相及,只要你自己想清楚了,其实没什么。”小麦的眼睛亮晶晶的,“谢谢你周舟,其实我也经常想。”她顿了一下,“问你个问题不要生气!”我摇摇头。她接着说:“如果一个像我们这样的女孩子干一次那种事,有100 块你说她会干吗?当然不会是不是?但是100 亿呢?我不认为谁会拒绝。你怎么想?”我想了一下,坦白地说:“我想你是对的!”她看着我,“所以有时候看似一个尊严问题其实只不过是一个金钱多少的问题。”我接口。她看着我笑了,我也朝她微笑,这是第一次我觉得我和另一个女孩子如此默契。
我但愿是自己的神经质,但我清楚地感受到我们的微笑之间弥漫着难言的苦涩。
“但是有些人嘴上却不愿承认。”她的目光落到了我的桌子上,不用看我也知道那里有一张宝宝故作姿态的艺术照。
四
毋论是非对错,每个人都只是在寻求一种生存之道而已。
我长时间地沉浸在消沉中。我是个不喜欢反思自己的人。想想大学快两年下来了,什么都是一事无成,我就觉得无边的恐惧。我们就是这样,整天晃来晃去,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有点忧郁,有点麻木,看不出悲喜。向往一种鲜艳的,国际化的生活,以最少的投入得到最丰厚的回报。总是在寻找一种轻松而逃避沉重,渴望那一天遇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我们的名字伴随着一种浓厚的个人先验色彩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自我得不顾及其它。可是,我们还能顾及谁呢?不是我们不想为别人着想,实在是我们连自己都满足不了,照顾不好。我们怕负责任,怕承担风险,只想过一种时尚舒适的生活。我们什么都背叛不了,因为文化、信仰、文明,这些时代的精英我们一个都没有,想背叛都无从背叛。这是个没有铁律,缺乏准则的时代,面对钱权的双管齐下,有什么是不可以通融的呢?又有什么是通融不了的呢?
我沉湎于一种孩童的游戏,每天傍晚我都和阿争坐在楼顶上吹泡泡。那些美丽的肥皂泡从一根笔管里一个个地冒出来,色彩绚烂,落花纷扬,像我们童年时期的理想,脆弱,灿烂。有一些坠落在地上,坚硬地破碎,有一些升到空中,不胜气压的重荷,静静地幻灭。那么,怎样才能维持理想适当的高度?又有谁能证明人不是牵了线的木偶,操纵在命运的手上?其实,我们最初的理想是一块大大的布料,时间的剪刀,空间的尺子,裁裁剪剪,最终套在我们身上,像一件妥帖的毛背心。我们是只小小的蜗牛,始终背负着理想的壳,是一个压迫的重任,也是一个甜蜜的希望。
我和阿争互发着牢骚,说着文人的不得志。再好的千里马,也要有个伯乐啊!
在这个日益发展的信息时代,理科生们就像是黑马股,一夜之间全都身价百倍,贴上了e 时代的标签,领衔科学。我们这些文科生充其量就算个潜力股吧,暂时贬值,眼巴巴地等着风水轮流转的那天。我偶尔也和阿争说说自己寝室里的事。考研的成绩下来了,小麦的男友如愿以偿考上了北大,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竟然提出和小麦分手。他忘了是谁把每个月家教挣的钱给他买营养品,他忘了是谁跑遍了整个武汉给他买学习资料,是谁在冬夜里为他倒水陪他熬夜,又是谁对他奉献了一个女孩子的所有。他只是对小麦说我要去北京了。他的潜台词是人往高处走。这个懦弱的男人,他甚至连“我不要你!”都不敢直接说出来,他只是说“我不爱你了。”
爱竟然成为他的理由,他以前就算是爱着她吗?小麦一副委曲求全的样子继续全心全意地爱他,以为付出真心就能挽回他,她的深情使我无法开口劝她。你能劝一个甘愿为一个男的献出生命的女孩吗?我鄙视那个文风,我又恨他,他连骗骗小麦都懒得骗?!阿争长叹了一口气,对我说:“小麦会学会自己骗她自己的。”“但文风对小麦不公平!”“这世上有真正的公平吗?”这就是男的!你怎么能说他们不真诚?他们爱是真的,不爱是真的,再爱也是真的。
宝宝也正遭遇着失恋,如果那叫恋爱的话。那个男的提出了分手,理由在中国无可争议:他家里不同意。宝宝在宿舍发泄着她的愤怒,所以我天天跑出来躲避。
我想不久就会没事的,再找一个应该不是个难题。毕竟世界上有钱的人多的是,至少,也和没钱的人一样多吧!
坐在晚风吹拂的楼顶,阿争郑重地对我说:“周舟,做我的女朋友吧!”我坚决地摇摇头。“为什么?我不够真诚?!”这就是阿争,那么自信的阿争,以为只要他想要,他认真,就一切都可以实现的阿争。“不是,我知道虽然你表面上玩世不恭,但实际上你是个很认真的人。”阿争没有再追问原因,他只是轻轻的对我说:“女孩子有两种,一种总会让人联想到和她去暧昧模糊的黑暗或角落,另一种让人想在阳光淡淡的早晨和她喝茶聊天。你就属于后者。”他漂亮的黑眼睛看着我,“周舟,将来会有很多人羡慕你的男友。”
五
知道了一切也就原谅了一切。
我开始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教室图书馆里。我安安心心地准备考研。谁想考研呢?我也不想。可是没办法,不考研就没有好工作。在中国,先谈生存,再谈生活。还有一个原因,许多人都告诉我,校园里是人的一生最美好的时光,一旦到了社会上就成了大染缸,我要尽量推迟进染缸的日子,我可不想自己那么快就变成一块花里胡哨并且藏污纳垢的抹布。阿争也打算考研了,他的书包里有一本《星火计划——考研英语单词》,是我们一起去买的。我感觉我们像一只台球,在现实中屡遭碰壁后,还是顺着一个轨迹掉进命运的陷阱里。
人是个无奈的存在。
阿争,小麦,宝宝,许许多多的人,谁也无法代替别人生活,即使我们今天痛苦绝望地躺在床上快要死去了,明天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依然会挣扎着爬起来。
顽强的近似于无赖似的生命啊!我们以那么眷恋的目光留连于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像一只虫子,在长满蛀洞的苹果里随遇而安,只要还有芬芳和甜美,就尽量把那些蛀洞放在我们视角的盲区上。谁不是一只疲惫的陀螺呢,在生活皮鞭的抽打下苟且偷生。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
黄昏时,我还是喜欢坐在教学楼里看窗外的景色。我静静地看着云,那些游移不定的未来。每次与一些男孩擦肩而过,我知道我正在与将来我所深爱的人一步一步靠近。
这是这个夏天我最美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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