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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花 作者:张瑾

 

  女人如毒花,花期或长或短,花期过了,毒性就会消失。

  我和达宇是在床上认识的。

  在情人吧的床上。

  这个城市很难说有多少人知道情人吧的床,也许即使知道大家也心照不宣。这是个成人游戏,每个人都有需要性爱的时候,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你示意,吧主杨情便会在恰到好处的时刻拍拍你的肩膀,带你来到那扇缠满玫瑰藤络的木门前。

  一进门,我看到的是达宇。

  达宇32岁,修长的身材,脸上是讨女孩子喜欢的笑,玫瑰红的床罩上扣着一本书,《人类的天性》,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我的手向书伸去,却被达宇接住了,然后落到他怀里,三瓶郎姆酒使我的状态沉迷,而达宇的动作是温柔的,他抱着我,而他留有余地的劲力使我感到与他之间有一点距离。0.1公分。我想起王家卫的电影。

  玫瑰红的床罩是《花样年华》里的道具,不,那是大红,总之都是警惕的颜色,我从达宇的肩头望下去。

  “想做吗?”他轻声问。

  我不讨厌他,轻轻应许,我看到玫瑰红逼向眼前,我们滚倒在床上。

  达宇的手法很熟练,前戏缠绵而持久,等待我进入状态,我们有控制地达到统一与和谐,说不上太快乐,但绝对没有不快乐,事后我帮达宇擦拭干净,他居然柔声道:“你真好。”“我们聊会天吧。”达宇说。

  “我不是来聊天的。”我说,冲他笑笑。

  “就这样吧。”我吻他的唇角,穿衣离去。

  不知为什么第二天我又来了。

  喝了两杯彩虹,蹦了一会迪,杨情拉过摇摇晃晃的我,说,有人在房间等你,去吗?“好呀。”我和着节奏蹦跳上楼。

  门静静关着,我注视2秒,没敲,一推,开了,室内漆黑。

  一个男人迅速从门后闪出,抱我,关门,剥掉不多的衣服,亲吻我的肉体。

  似曾相识的手法,似曾相识的声音,然而他口中迷恋的女孩不是我,我的胸不大,肤色也非雪白,他在拿我当别的女人,我慢慢冷却。

  “你很想吗?”在进入前,我冷冷问。

  愣了一会儿。

  “不太想。”他停止动作,在我旁边躺下。

  “累了吧?”我问。

  “没有,不是没做吗?累什么?”他柔声说。

  柔声?是达宇,昨夜的匆匆使我未曾对他留下印象,只知我们彼此得到了满足,不亏不欠,今夜,又见他。

  “我一直在等你。”达宇说。

  我没问为什么,何必问?他有他的原因,与我无关。

  “聊会儿天吧。”我提议,“说说你。”“我的经历很复杂,换了四所大学,办了三家公司……”“吹得没边没沿了。”我打断他。

  “不信?大学,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在不同的学校。”“读了那么多书?”我惊讶,“科学家吧你?”“哈哈,我教书。”“教授?”我问。

  “副教授,在X大。”他报了这座城市一所赫赫有名的大学的名字。

  “噢。”我心里喜欢他,但没有说出来,喜欢是我的事,与他不相干的。

  “有过多少男人?”他问我。

  一声轻笑落进黑暗里,“有跟没有是一样的。”我说,“你呢?”“十几个吧。”他答。

  “谁最好?”我只是为了问而问,为谈话继续下去而问。

  “最好的,是我的备备。”他答得很认真。

  “她骚吗?”我按自己心里的色情想法去追寻。

  “不,她很纯洁。”达宇没有恼我,陷入沉思,“有时候傻傻的,特可爱。”“是吗?”我失望地翻了个身。

  达宇用双手覆住我,继续说:“她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女孩,老考第一。”他的手抚着我的坚挺,“有一次我们做了一夜,第二天她都起不了床了。”我推开他的手,拧亮灯,说,“看清楚,我不是你的备备。”“你吃醋了。”达宇眼睛里全是笑。

  “我跟别的女孩子说起她,她们也吃醋。”达宇说。

  我恼怒地轻轻抽了达宇一耳光,他把我拉进怀里,依然执迷不悔地回忆他的备备,“备备眼近视,有一次校长跟她迎面打招呼,她笑得甜甜的,走过之后才问旁边的女孩,‘那是谁呀?’。”“后来她嫁给了别人,后来又离婚了,现在她变得太多了,我都认不出来了……”我恼怒不堪地握他,握疼了。

  “好了好了,过去的事不提了,都8年了,今晚我只想着你一个,真的。”达宇求饶,我放开他。

  我们最终什么也没做,有一句无一句地聊各自的工作,生活。

  他要我的电话,我给了他,然后就要走。

  他拉住我:“客气客气吧。”“客气客气是不是得要你的电话?”我打趣。

  他摸笔要写,我赶紧出门去了。

  我不确定自己的状态,不知跟达宇这样的朋友见不见得了光。

  如果在别处相遇,也许我们会得交往,然而我们相遇在情人吧的床上,是个特殊的世界,下了床,他也该不好意思吧!我的生活依然混乱,每天忙,每天不知忙些什么,下了班四处游荡,只是好多天没有再去情人吧。

  那天我一进情人吧,杨情就盯住我,我窜来窜去,觉得一直没摆脱他的目光,于是我握着高脚杯走向他,对着他的脸说,“想说什么?”我眼光迷离。

  他一低头,又抬眼看我:“想去房间吗?有一个朋友,你没见过。”我闭上眼睛,有一丝做作的哀愁,仿佛赴汤蹈火。

  “可靠吗?”我问。

  “可以!”杨情说。

  有他这句话就行了,反正我也寂寞,将酒杯放进他手里,我轻车熟路地上楼。

  那男子坐在床边,两手抄兜,瘦,但有力度,叫精干吧?不讨厌。

  奇怪杨情介绍的人都不讨厌,不知别人有没有相互厌恶的时候,至少我没回过头,看来他对人的判断力是有一手的,真是谜一样的人,每个人都是谜。

  他不动,眼珠漆黑,粘在我身上,并不色情,我只好走上前,说:“抱抱我。”“不敢。”他说。

  “好久没沾腥了,怕控制不住。”他解释。

  “可是我想。”我坐到他怀里,将双手环上来。

  “你不想?”我问。

  我感觉到他的欲望。

  “我们试试吧?”我诱惑他。

  “躺下!”他大喝一声,并不凶狠,只是压抑地爆发。

  我乖乖躺下,热烈地看他,果然他的声音柔和下来。

  “我按摩技术很好的,要不要试试?”“好呀,”我说,心里想,你就折磨自己吧,我乐得享受。

  他双手按上我的头,动作起来,果然舒服,可我偏偏说:“要按摩胸部。”“别急。”他制止我,也制止自己,“前戏很重要的。”我不急。

  他的手下去时,头也俯下去,他很贪婪,那一夜我们换了很多姿势,最后他说我是好女人。是吗?我问自己,他说的话只跟他有关,我无需理会。我不想再见他,因为我觉得他没有失去执著,他做得那么认真,是希望跟我有将来的,而这将来对我将是耻辱,现在只是放纵,放纵的延续,永远都会是脱缰的马,走不上生活的正轨。我以理性寻欢作乐,不想遇到真情的人,有真情也别让我看到,受不了。

  我居然在激情的时刻想起达宇,想起他的备备,一个男人可以怀着那样永远纯洁的感情去寻欢作乐,你如何判断他的行为?达宇曾经说过他跟5个处女上过床,“糟蹋!”我骂过他,可他认真告诉我,是她们愿意呀,她们说喜欢被我欺负。没办法了,他确实是个讨女人喜欢的温柔男子,在情人吧的床上,他无论说什么与做什么都像春天的花开秋天的花落一样自然而然,我甚至怀疑情人吧的床是个虚幻的世界,只存在于我们的某一部分不为人知的意识。

  达宇存在过吗?激情过去的时刻,我想。

  我陆陆续续又接受了杨情的几次安排,我变得麻木,像吃多了红烧肉,开始对红烧肉产生厌倦。

  那一天是约好的,我却看着楼梯怎么也抬不动脚,这是种奇怪的感受,你明知道救你的药在眼前,但你不想吃药,你怀疑有没有能力自己好,想看看自己能忍多久,经验告诉你难抵诱惑,经验告诉你醉了酒很舒服,可不得不经受酒醒后如裂的头痛。

  我看着杨情不动,不哀求,也不要求,杨情看着我不动。

  不动,不动,不动,……他“刷”地夺回目光,“噌噌”上楼。

  过了一会儿,他下楼,“下星期二。”他说,我如释重负。

  我看着镜中自己的脸,扭曲的欲望隐藏在黯淡的皮肤下,眼角张扬着密密的皱纹,茫然的注视,不知眸光的方向,我的意志伸进眸光里去尽力把握,像一把抓住了什么拼命往回拉。笑意先是从眼睛开始,唇角呼应地翘起,一个单纯的微笑,绽开在我脸上,从眸中拉出来的欲望破碎在玻璃镜上烟消云散,我轻轻浅浅的笑,欲望消失了,皱纹也消失了,黑眼圈成为恰到好处的阴影,时光一下子倒流,我年轻了。

  我知道该和情人吧做个了结。

  今天是星期二。

  我去得很晚,没看见杨情,想了一下,径直上楼。

  房间里有光,从门缝里温暖地流泻出来,在等我。

  我开门。

  斜躺在床上的,是杨情。

  “知道今天以后你不会来了。”他说,“我一直喜欢你。”“每一种花都有花期,或长或短。你是一朵毒花,花期过了,你就没有毒了。”“女人岂不都是毒花?”我笑。

  “有道理。”他也笑。

  “男人呢?”“男人是采花贼。”黑衣的杨情笑得像个采花大盗。

  杨情使我懂得了什么叫屈辱和卑贱,使我像个婊子一样被要了又要,还恬不知耻地渴望着施舍,他使我哭泣,使我苦苦渴求他的身体,他的暴力和粗口使我痛快淋漓,贱就贱吧,我是任他蹂躏的女人,我看到他高不可攀的男性尊严在践踏我的欲望,而他的欲望不可触摸,他在我身体上发泄,他的心灵却紧紧关闭着大门,甚至,没有门。

  “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并不是性。”“不是。”他重复。

  “而是一种欲望,征服与被征服的欲望!”杨情说得毫无感情,将我的头按下去。

  “你是什么?”他一次一次问我。

  “我是你的奴隶。”我按他教的回答。

  当我彻底匍匐在他脚下,再也不想起身的时候,他已得到身心的满足,头也不回地离去,我听到清晰的关门声。

  湖水一波一波涌起,又一波一波退却。

  不晓得过了多少时候,世界终于平静了。

  我在夜幕中展开身体,苍白,平凡,失却了诱惑。

  不再是一朵毒花。

  一年后,我很顺利地结了婚,成为温柔贤淑的女人。

  我忘记了情人吧,它也好像从未在这个城市存在过。

  情人吧的那些情人们,也好像从大地上蒸发了。

  只有达宇曾打来电话,说他也结婚了,是个好男人。

  我第二天就换了号码。

  我和老公在大周末手挽手笑盈盈逛街,在家居超市不厌其烦地挑挑拣拣,拎着大包小包淹没在人潮人海中。

  那个中年的黑衣男人背有点驼,惶恐的眼光急欲逃脱人群的包围,匆匆行进在不知去哪里的路上,他与我们擦肩而过,他蹭了我手里的手提袋。他匆忙说声对不起就走掉了。我有一时的晕眩,我想叫出他的名字,而我说出口的句子是:“这个人真讨厌。”我和老公仍然相拥着淹没入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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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