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总体上认同周老的观点,但是,在对八十回后史湘云命运结局的推测上,我跟周老的看法有重大的不同。
我认为,《乐中悲》曲里所说的才貌仙郎,不是宝玉.而是卫若兰。脂砚斋批语,不管是署脂砚斋还是畸笏叟,既然就是湘云的原型,那么,她对涉及到金麒麟的那些批语,就一定可信,她会乱批吗?她明确告诉我们,宝玉所得到的那只金麒麟,一度到了卫若兰手中,可见金麒麟是一个中介,使湘云和卫若兰一度发生了关系。再看书里,早在第三十一回,就说湘云订了婚,一直到八十回结束,也没说取消了这个婚约,可见,到八十回后,她一定是出嫁了,应该就是嫁给了卫若兰。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跟湘云应该是门当户对,而且,从
曹雪芹给这个角色取的名字——我们都知道《红楼梦》里角色的名字,往往是一眼能看出妍媸贤愚的,卜世人、詹光、单聘仁等一看就是坏名字,卫若兰一看就是好名字,说他气味如兰草般清雅,可见是一位很不错的丈夫,说湘云嫁给他,是厮配得才貌仙郎.也无不可。像妙玉,曹雪芹并没有给她设定一个仙界的身份,但赞她“才华阜比仙”,那么卫若兰之所以被曹雪芹那么肯定,可能还不仅是才貌特好,他在/\十回后射圃一段情节里有重头戏,而且佩戴着那只大金麒麟,可能是他和湘云结婚时,宝玉送给他的。八十回后的射圃情节,不会是像第七十五回里所写的,贾珍搞的那种以练习射箭为幌子所组织的享乐活动,而很可能是“月派”人物以练习骑射而采取的一次政治行动。我这样猜测不能说毫无道理,我在前面讲座里很多次讲到冯紫英,那是个“月派”政治人物吧,那么,在第十三回,卫若兰的名字就跟冯紫英排列在一起,那不会是偶然的。本来,湘云嫁给卫若兰,算是对以往因为父母双亡而形成的早年坎坷有了个补偿。可是,卫若兰所参与的“月派”谋反行动失败了,湘云就不是一般的寡妇了,她作为罪家的一个犯妇,恐怕所经历的那些事情,就超出我们的想像力
了。为什么有关卫若兰射圃的文字会“迷失无稿”?如果仅仅是些闺友闰情的内容,也许那些文稿就还不至于“迷失”吧?乾隆一个堂兄弟叫弘旿,他知道《红楼梦》,也能得到抄本,但是他就是不敢看。他的一个侄子,就是康熙的十四阿哥——在二阿哥被废后一度最有希望成为康熙的继承人——他的孙子,叫永忠,永忠看了《红楼梦》而且写了三首诗,弘旿连那诗都读了,却还是在那诗上头写了这样的批语:“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估计就是严重的“碍语”,借去看的人或因为害怕,或认为将其销毁是保护了曹雪芹,甚至是别有险恶用心,就说是“迷失”了,到今天,我们就再也看不到,弄得在这里讨论,史湘云后来究竟怎么了?我就猜测,卫若兰出了事死了,临死前,总算把那只大金麒麟留给了湘云,让她设法找到宝玉。
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伏的是谁呢?我的推理是,确实应在了宝、湘二人身上。湘云在卫若兰死后,历经磨难,后来大概是在瓜州渡口,通过妙玉,得以跟宝玉遇合。那时候湘云应该是别的什么都没有了,但还珍藏着那一对金麒麟,宝玉见了,一定百感交集。
这样解释,虽然算得融会贯通,但是,仍然有一个问题存在,必须再做努力,加以破解,那就是如果宝、湘遇合后就白头偕老,那么,也是脂砚斋批语里说的,宝玉最后是悬崖撒手,意思就是大彻大晤,都还不是一般地出家当和尚,应该是彻底地了结了尘缘,回到天界,回到西方灵河岸的三生石附近,回到赤瑕宫里,继续当神仙,当神瑛侍者去了,那么,湘云不就被他撇下了吗?又怎么谈得到是白头偕老呢?
历来的研究者,专业的也好,业余的也罢,不管是怎样的一个思路,到头来都会遇到这个最难啃的难题,特别是如果认为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而脂砚斋不仅做编辑和批注的工作,甚至还参与创作出点子,让曹雪芹删什么、补什么,有时候,干脆自己执笔。像前面提到的,她就可能执笔写了凤姐点戏的那段情节,我们现在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就可能是她补全的,因此,她怎么会让自己的批语跟三十一回的回目去发生冲突呢?她不可能去做前后自相矛盾的事。那么,不矛盾,前后一致,顺理成章,宝、湘苦难中会合以后,又该是怎么个情况呢?怎么既“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又保持一个大悲剧的结局呢?如果宝、湘后来就那么一直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虽然贫穷,不也很幸福吗?又怎么会是个大悲剧呢?那不是跟西洋古典童话,比如《格林童话》的那些公式化的结尾雷同了吗?不管故事里的王子公主、靓男俏女遭遇到什么磨难,故事最后,他们总是结合到一起,于是,故事就以那样的一句话结束:“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认为,曹雪芹是不会那么写的,他就是要写一个属于全人类的,充满哲理意味的彻底的悲剧,他把最有价值的事物,最美丽的一群女性,她们如何被命运撕碎,惊心动魄地写出来,给我们看,令我们惊悚,让我们感悟,让我们产生大悲悯,在祭奠了这些牺牲品以后,立下誓愿,要更尊重生命的花朵,要让大地上出现更合理的生活,要努力让诗意融会进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生命,每一种事物……
因此,认为《红楼梦》最后,宝、湘是一个近乎喜剧的白头偕老的结局,显然不符合全书的宗旨,也不符合他艺术上的总设计、总构思。
为了破解“因麒麟伏自首双星”,有的研究者就绞尽脑汁,去另辟蹊径,比如,说自首双星是张道士与贾母,张道士是荣国公的替身,两个人在清虚观见面时,都已白发苍苍,而在这回里,出现了金麒麟,所以说是因为麒麟,写到了这么两个白发老人;而对“双星”的解释,则是说参星与商星,永不能靠近结合。那么,这段情节里,就埋伏着一段他们的“前传”:他们曾暗中相爱,有情人未成眷属,贾母嫁给了贾代善,张公子就愤而出家进了道观,成为张道士,之所以说是荣国公贾代善的替身,也是那么一种暗示。正因为贾母年轻时候也曾浪漫过,所以,当贾琏因为跟鲍二家的偷情,引发出凤姐泼醋大闹的风波以后,她才会对贾琏和大家说:“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你听了这样的解释,怎么个感想?我对做出这样解释的人抱尊重的态度,只是不信服,因为,贾母跟张道士见面,是在第二十九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三十一回的,对不上榫,而且,书里明写湘云有一个小点的金麒麟,宝玉得到过一个大点的金麒麟,解释这个回目,绕开宝、湘二人是不行的。
我在前面的讲座里提到过,我认为宝、湘后来应该是在苦难中。因妙玉牺牲自己,成全他们,而遇合,就相濡以沫,共渡残年。现在我把思路又捋了一遍,要补充一点,就是,虽然曹雪芹写书时,湘云的原型还在,但在书里,这两个艺术形象终究也还是没能就那么生活到永远,说他们白头是指他们在苦难中,未老先衰,白了少年头。由于来自难以抗拒的追索迫害,湘云很可能彻底地云散水枯,她也成了“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里的一位红妆。宝玉看破一切后,悬崖撒手,自己回到天界灵河岸,跟他一起落草的通灵宝玉,就
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还原为一块巨大的石头,因为已经见证了人间的悲欢离合、生死歌哭,上面就出现了一部《石头记》。在第五回里,《红楼梦》十四支曲的引子里,仙女们唱的最后一句是:“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怀金悼玉,怀的不仅是宝钗那个金,更是湘云那个金,悼的不仅是黛玉,也是妙玉,而且,其实也是怀念和悼念所有薄命的美丽青春女性。
说到这里,我已经把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六钗进行了一番探究,不知道听众、读者诸君还有没有兴致?在我,可谓兴致方酣,下一讲我将跟大家一起讨论迎、探、惜三春的命运结局,特别是探春远嫁,她究竟嫁给了谁呢?对于她来说,远嫁究竟是福还是祸呢?她后来还有家可回吗?还回得来吗?下一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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