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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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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多跑了半步,挑篮的劲道也不对。还有……""还有什么?""你穿裙子,运球上篮时裙子会飞扬,腿部曲线毕露,对篮框是种侮辱。 所以球不会进。" 明菁很紧张地压了压裙子,"你怎么不早说!""你虽然侮辱篮框,却鼓励了我的眼睛。这是你的苦心,我不该拒绝。"我点点头,"姑姑,你实在很伟大。我被你感动了。""过儿!"明菁,谢谢你。 你永远不知道,你在篮球场上跟我说的话,会让我不再害怕与人不同。 每当听到别人说我很奇怪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你说的这段话。 顺便想起你的腿部曲线。 虽然当我到社会上工作时,因为头上长着尖锐的角,以致处世不够圆滑,让我常常得罪人。 但我是山羊,本来就该有角的。 我陪明菁玩了一会篮球,又回到篮球场外的椅子上坐着。 跟大学时的聊天方式不同,明菁已没有门禁时间,所以不用频频看表。 "这阵子在忙些什么呢?" "我在写小说。" "写小说对你而言,一定很简单。" "不。什么人都会写小说,就是中文系的学生不会写小说。""为什么?""正因为我们知道该如何写小说,所以反而不会写小说。""啊?"明菁笑了笑,把我手中的篮球抱去。 "就像这颗篮球一样。我们打篮球时,不会用脚去踢。还要记得不可以两次运球,带球上篮时不能走步。但这些东西都不是打篮球的本质,而只是篮球比赛的规则。"明菁把篮球还给我,接着说,"过儿。如果你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你会怎么玩篮球?""就随便玩埃""没错。你甚至有可能会用脚去踢它。但谁说篮球不能用踢的呢?规则是人订的,那是为了比赛,并不是为了篮球呀。如果打篮球的目的,只是为了好玩,而非为了比赛。那又何必要有规则呢?"明菁将篮球放在地上,举脚一踢,球慢慢滚进篮球场内。 "我常希望永远是一个赤足在田野间奔跑的小孩,跑步只是我表达快乐的方式,而不是目的。为什么我们非得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线等待枪响,然后朝着终点线狂奔呢?当跑步变成比赛,我们才会讲究速度和弹性,讲究跑步的姿势和技巧,以便在赛跑中得到好成绩。但如果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又有什么是该讲究的呢?""姑姑,你喝醉了吗?""哪有。""那怎么会突然对牛弹琴呢?""别胡说,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写小说写到心烦而已。""嗯。""本来想去找你聊天,听李柏森说你离家出走,我才到处找你的。""你听他胡扯。我又不是离家出走。""那你好多了吧?""嗯。谢谢你。"几年后,当我在社会上或研究领域里的宽阔草原中跑步时,常会听到有人劝我穿上球鞋,系好鞋带,然后在跑道内奔跑的声音。 有人甚至说我根本不会跑步,速度太慢,没有跑步的资格。 明菁的话就会适时地在脑海中响起: "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不是比赛哦。""很晚了,该回去了。"我看了表,快凌晨两点。 "嗯。你肚子饿了吧?我去你那里煮碗面给你吃。""我才刚落榜,你还忍心煮面给我吃吗?""你说什么!"明菁敲了一下我的头。 "刚落榜的心情是沉痛的,可是吃你煮的面是件非常兴奋的事。 我怕我的心脏无法负荷这种情绪转折。"我摸了摸被敲痛的头。 "过儿,你转得很快。不简单,你是高手。""你可以再大声一点。""过-儿-!你-是-高-手-!"明菁高声喊叫。 "喂!现在很晚了,别发神经。" "呵呵……走吧。" "小说写完要给我看喔。" "没问题。你一定是第一个读者。" 我和明菁回去时,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都在客厅。 "菜虫啊,人生自古谁无落,留取丹心再去考。"子尧兄一看到我,立刻开了口。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秀枝学姐骂了一声,然后轻声问我:"菜虫,吃饭没?"我摇摇头。 "冰箱还有一些菜,我再去买些肉,我们煮火锅来吃吧。"柏森提议。 "很好。明菁,你今晚别回宿舍了,跟我挤吧。"秀枝学姐说。 "我终于想到了!"我夹起一片生肉,准备放入锅里煮时,突然大叫。 "想到什么?"明菁问我。 "我考国文时,写了一句: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那是什么意思?"明菁又问。 "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啊,煮太久的话,肉质会变硬。""恕小弟孤陋寡闻,那又是什么意思呢?"轮到柏森发问。 "就是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的意思。""恕小妹资质驽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秀枝学姐竟然也问。 "火锅的肉片在汤里煮太久就会不好吃的意思。"秀枝学姐手中的筷子,掉了下来。 全桌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子尧兄才说:"菜虫,你真是奇怪的人。""过儿才不是奇怪的人,他这叫特别。"明菁开口反驳。 "特别奇怪吗?"柏森说。 "只有特别,没有奇怪。过儿,你不简单,你是高手。""你可以再大声一点。""过-儿-!你-是-高-手-!"明菁提高音量,又说一遍。 我和明菁旁若无人地笑了起来。 "林明菁同学,恭喜你。你认识菜虫这么久,终于疯了。"柏森举起杯子。 "没错。是该恭喜。"子尧兄也举起杯子。 "学姐……"明菁转头向秀枝学姐求援。 "谁敢说我学妹疯了?"秀枝学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软吃,趁软吃。"柏森干笑了几声。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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