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5期



和谐、和平:人类的共同追求

作者:张继禹




  尊敬的总统阁下、各位宗教界的朋友、各位来宾:
  我是中国道教界的代表,很高兴来到美丽的阿斯塔纳参加大会,与世界各国的宗教领袖们讨论我们所关心的问题,禀承先圣们的教导,用一个宗教徒的热诚和爱心,在维护人类和平的伟大事业中努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道教是中国原生的宗教,自建立教团组织以来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中国道教历来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珍爱生命,主张以宽容来消弥冲突与战争,以“虚”为用。对“道”的信仰就是要学“道”具有容纳一切、慈爱万物的品质。因此,道教希望人们能够“虚怀若谷”,象大海一样广纳百川,不拒细流,处下而不争。使万物自然生化,各自都以适合自身性质的方式生长。尽管自然界的生物千差万别,但各个的运行消长却又都是和谐而有序的,因而才有了自然宇宙的和谐,由此我们可以相信,不同的宗教和文化之间存在的差异并不必然导致冲突,只要我们能够不自以为是,不存主观的成见,相互宽容,相互尊重各自的信仰、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我们就能够和睦相处。
  从道教的教义来说,要本着“道”的宽容品格和上善之慈爱,善待一切,使人心和平,社会和乐,自然和谐。最重要的就是要追求以下三个方面的和谐,只有这样,促进世界和谐、和平才是有可能的和现实的。
  (一)以追求人自身的和谐为基础,促进人类的圆满幸福。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要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和谐,我们首先要保持自己个人内心的和谐与安宁。只有我们内心清净恬淡,少私寡私,无为不争,去除仇恨心,自知而不自见,自爱而不自贵,自信而不自傲,自强而不自恃,保持个人内心的安宁与和平,才能使生活既充实而又平和,象水一样,无我而又能坚持自我,在心灵的深处树立起和谐和平的信念,从而健全人的心身,维护和平,建设和平,创造一个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各种生命自得其乐,到处是枝繁叶茂、鸟语花香、和乐融融的世界。
  (二)以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为主旨,促进世界的和谐与和平。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要求我们人人都心怀慈爱,对他人友善,要宽容他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放弃自我,而是要求我们要充分理解他人。我们认为,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和文化之间,是完全能够和睦相处、共存共荣的。我们主张不同宗教和文化之间展开广泛的对话,对话促进交流,对话增进理解。通过对话,我们既能发现彼此之间的共同之处,从而坚信人类文化有一些核心的东西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同时我们又能深入地了解彼此之间的相异处,从而确信人类文化是多元的,而不能强求一致。当今世界,冲突和纷争时有发生,我们要做的就是在不失自我而又尊重、包容他人的原则下,发扬“兼相爱、交相利”即博爱和互利互惠的精神,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去除利益集团所制造的各种壁垒,共同来维护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即人类文化和宗教的多元性。
  (三)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整体,促进自然的持续的和谐。人与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只有确保天地自然的平安,人类才能获得长久的平安。因此,要追求世界的和谐、和平,我们还必须改变人对自然的征服态度。道教认为,“一切有形,皆含道性”。万物都有按照道所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不要随意作践自然、毁坏自然。“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应该“与天地合其德”,对万物利而不害。宇宙演化,生生不息,人作为宇宙共同体中的一员,应该以促进整个宇宙更加和谐和完美为目标,而不应该以毁灭各种自然为"。就是说,要顺应世界万物生长变化过程的自然本性,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去破坏这个过程的本来面貌。在这个过程中,认识运动变化之"势",因势利导,敬重生命,无为而无不为。
  各位朋友,和谐、和平是我们宗教界的共同追求,也是人类的共同追求。道教主张倡导"虚怀若谷"、"齐同慈爱"的宽容精神,消除暴力与恐怖,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以维护世界的和谐、和平,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人自身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三者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其中人自身的和谐是实现现实世界和谐、和平的重要基础。在此,我们希望世界各宗教有益于人类和谐、和平的教义思想,能得到所有信教或不信教人们的重视和发扬。我们希望各种不同的民族、宗教和文化之间,以交流代替拒斥,以对话代替对抗。中国道教愿与世界各国宗教组织一道,为增进彼此之间的交流、化解冲突,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