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点亮心室祭祀的长明灯”

作者:褚 兢





  A
  
  在今天这个时代,伴随着城市文明的不断扩张,人们对物质的看重已经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物质的东西,是实体的东西,它似乎总能够以其外表的特征获得我们的青睐。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东西,哪怕实体的物质,也会随着岁月流逝而渐渐模糊直至风化它的背影。
  有一种东西却在生命流走的过程中沉淀了下来。它或者附着于某些物质的表象上,或者如风一般无形地飘移在岁月的空间,而更多的情况下,它渗入在一代又一代后辈们的血脉里,成为冥冥中引导他们生命的走向、支配他们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基点。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我们知道那是文化,一种让我们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同时也让某一种族区别于另一种族的带有精神指向的生存积淀。而把角度放低一些,放到与生养我们的土地相平齐的位置去观察,我们可以断定,文化的最久远、最古朴的含义,正是在那些原始的民俗和民风当中微妙地体现出来。
  我们可以这样比喻:民俗就像年深日久的茶垢,沉积在岁月的壶里,它发出深度的醇香,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迷醉,即使其间充斥了某种腐殖质的气息,那也是时间留给我们的无法回避的影像。
  陶江是一位作家,也是一位民俗研究者。在赣江流入鄱阳湖的那一带地方,正是作者生长于斯的故乡。在朦胧的江南烟雨中,莺飞草长的时令,含翠欲滴的竹林、水草丰美的湖滩给他留下多少温情的印象;而寒风似箭的节候,白浪接天的浩淼、孤禽凄恻的号鸣,也让他体悟到生命的脆弱与艰辛。从自身亲历的苦难中,从乡亲们口口相传的故事里,他对这一方水土的认识逐渐加深。许多已经逝去和仍然存在的人物、许多曾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件纠缠在一起。多少悲喜歌哭,多少转捩行藏,让人如睹一出大戏。当地流行的采茶戏(俗称“三脚班”),实际上就是民间命运的记录和写照,无怪乎当地人对这种被城里人视为土气的戏剧会抱有如痴如狂的热情。陶江在他的小说中写道:“他们听到锣鼓响,脚板便发痒,邻村的闹台锣鼓一响,杨林墩人顾不上吃饭,也要风风火火,扶老携幼,去凑热闹”,而“当杨林墩人听说有戏送进村来,……人们兴高采烈,犹如过节一般”。
  可以想象,陶江从小就对采茶戏这种流行于民间的艺术形式有着相当程度的熟悉,他应该是看着采茶戏长大的。他从采茶戏中看出了家乡命运的起承转合,看见了流传于民间的深厚的文化积淀,看清了潜藏在生活的背面那些与主流价值观念迥然不同的爱与恨、生与死、情与欲……
  
  B
  
  小说叙述的故事地点设定在鄱阳湖滨的一座江南土库里。
  按照作者自己的介绍,土库,是江南独特的一种建筑艺术,它既不同于赣南围屋,又不同于徽派建筑,但它多少又有着围屋和徽派建筑的某些特点,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它是明、清乃至民国时期江南大户人家才能够拥有的豪宅大屋。
  在这样一座土库里,以当地土豪胡三喜为主角、以轿夫杨应贵父子的经历为线索、以土库里的女人观音姐、水囤儿为配角,演绎出一段或云雨缠绵、或惨烈搏杀的悲喜剧。
  一座土库,是方圆数十百里地面的一个象征,是周围那些贫困的人们目光的关注点,也是各种矛盾、各种戏剧性因素汇聚的焦点。正是在土库这样的地方,才具备发生种种离奇事件的条件。
  通过暗算、设计和阴险的手段,胡三喜强暴了杨应贵的妻子唐意意,唐意意生下的儿子竟然是胡三喜罪孽的种子。而“胡三喜做事太绝,把土库建在山角上,吃羊子河的水,又吃赣江的水,既受东风,又得南风,这样抢风水,要不发大财,要不断子绝孙”。他的一妻一妾没能给自己留下一个合格的传代子孙,于是便把主意打在了死去父亲的羊子身上。羊子果然承继的是胡三喜的禀赋,他虽然在不知自己真实身份的情形下被胡三喜带进了土库,却很快在土库里找到了追逐的目标。“在野心与狂妄的驱使下,他几乎不择手段地追求物欲”,未几“就丢失了一个佃农的本性”。胡三喜的毒、观音姐的泼、水囤儿的贱,使得一个外表风光的土库简直成为一潭污秽的泥沼。而轿夫的儿子羊子,却在胡三喜的暗中怂恿下,猖狂恣肆,成为土库毫不光彩的继承者和羊子镇上让人唾弃的风云人物。
  这是一个带有异样色调的家族史。发生在土库中的人物和事件,以形象的笔触告诉我们传统经籍所不曾告诉过我们的发生在民间的另一种真实。尽管土库的故事从现在看来已经显得久远,但它那魔咒般的影子并没有从民间消失,更没有从我们的血脉和我们的气质里消失——哪怕我们已经远离了土库、远离了土地甚至远离了乡村,哪怕我们已经从外表上像极了一个居住在城市的能“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文明人!
  
  C
  
  不能因为看见了生活背面的阴影就诅咒生活。
  不能因为民俗中包含不够雅致的因子就排斥民俗。
  作为小说作者又是民俗学爱好者的陶江,肯定会同意我这个观点。
  其实,对于《轿谱》来说,其中的故事固然有吸引人的因素,而其中那些关于民风民俗的描写,同样会引起人们的兴趣。
  在这至今离开城市文明有着相当距离的鄱阳湖地区,先祖们的气息仍伴随着湖风飘荡。他们传递下来的各种礼节、各种仪式、各种行为和习俗……不经意间,仍会成为我们津津乐道的东西。
  当然,也有许多前代的文明或文化因子被历史的强风吹散,洒落成丝丝碎片,这些,不知该让人高兴还是让人惋惜。
  仿佛是刻意为了照应,《轿谱》在小说的头尾分别都以轿子做为媒子。
  轿子这种东西,早已被汽车等交通工具挤对到历史的旮旯里去了,但它曾经有过的威严、浪漫和辉煌,却依然通过戏剧、电影的情节向我们折射出一扇抹不去的余光。
  在大半个世纪之前仍处于粗犷淳朴年代的鄱阳湖畔,轿子所展现出来的风姿依旧像古风岁月那样耀眼。陶江对那个年代的民风民俗研究成就了他小说中较为亮丽的色彩。
  我喜欢读他书中与此相关的一些描绘,那足以引发我个人的某些想象。
  只见这轿夫全一色头戴金黄色绸缎扎巾,着酱红色对襟布衫,金黄色绸缎滚边,腰系红布腰带,下身穿酱红色便裤,足穿黑色平底布鞋。两名女戏子由如凤领着,更令人觉得新奇,头戴金黄色绸缎三角扎巾,上身穿红底小黄花布大襟,腰系绿绸腰带,下身穿湖蓝色便裤,脚上照例是黑色平底布鞋。大家穿戴整齐,十分醒目,一会儿扇舞,一会儿绸舞,与杨林墩的龙灯队伍形成鲜明对照,令杨林墩人自愧弗如。
  很快,一阵沉锣响后,炮王的爆竹也响起来,缭绕的香烟中,男舞轿,女祭轿,便随着锣鼓开始闪轿、磨轿、翻轿……
  还有,他描写胡三喜“爱坐轿子,胜过爱他的儿子鼻涕佬”,“一顶轿子上他都能做出如此之多的‘锦绣文章’来”。若不是研究细致,如何能将这些个民间的伎俩和手段写得如此切实到位?
  喜欢民风民俗的人,对民间的语言也会有相应的感觉和爱好。如小说中描写一个人耍威风是“做灯做戏”;写揣测别人的心思是“猜心量肺”;写搬弄是非给人难堪是“做眉做眼”;写经不起别人激将是“吃不得滚浆热豆腐”……这些与古风一起流传下来的无比生动形象的话语,如今也只剩下些吉光片羽。陶江能将其“打捞”进他的小说里,这是对民俗的一种尊重,也是其小说凸显出浓郁地方特征的手段。
  江西乡土作家虽不少,但迄今能真正挖掘鄱阳湖滨地区文化沉淀的人却实在稀少。陶江的作品尽管仍存在不少缺撼,比如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在结构布局和情节发展上,甚至在作品本身的立意上都有某种程度的不足,毕竟他肯把阳光朝向文化的底层、朝向生活的底层,以虔诚的心态去关注“洒满祖辈血汗”的地方,并用自己的笔去“点亮心室祭祀的长明灯”,这种写作,应当受到我们的尊重。
  《轿谱》,陶江著,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