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三十多了爱上惠特曼

作者:凌 非





  自己都觉得奇怪,都三十多的人了,竟然坚定地爱上了惠特曼——一个美国平民诗人。
  美国诗人惠特曼(1819~ 1892)就像中国的曹雪芹一样,一生只出版了一部书。曹雪芹出的是长篇小说《红楼梦》,惠特曼出的是诗集《草叶集》。有人会说曹雪芹的《红楼梦》是半部啊,难道惠特曼坚固的诗集不是半部——难道还有人能够续写出《草叶集》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草叶集》就像《红楼梦》一样是残缺的,任何人的续写都有狗尾续貂之嫌。
  我们一般的人看《红楼梦》,认为它是一部描写贵族的小说,如果惠特曼看《红楼梦》,他会毫不犹豫地认为它是一部描写平民的小说,而且在他的眼里,只有平民小说、平民文学,或者说,只有人的文学、人的小说。
  惠特曼一点不亚于麦哲伦和哥伦布,他发现了人这个新大陆;惠特曼一点不亚于亚里士多德,他给出了一个撬动地球的人的支点;惠特曼也一点不亚于牛顿,他发现了民主的吸引力;曼特曼是文学中的林肯。他的《草叶集》中的第一首诗《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整首诗就是一个平等宣言。他的诗豪放粗犷,奔放不羁,安全不受传统诗法的限制。他的诗十分接近口语和散文诗,没有韵,也没有规则的重音、节奏。他把美国语言当作一种完全未加工的原料铸人新的诗歌形式。他从不戴着镣铐跳舞——除非天地是他的镣铐。
  长达一千多行的《自我之歌》里,有这样火辣而放达的句子:
  华尔特.惠特曼,一个宇宙,曼哈顿的儿子,
  粗暴、肥壮、多欲、吃着、喝着、生殖着,
  不是一个感伤主义者,不高高站在男人和女人上面,或远离他们,
  不谦逊也不放肆除了“惠特曼之我”以外,还集中诸如劳动阶层——船夫,挖蛤蜊的,屠夫的小伙计,铁匠,赶马车的黑人,木匠,纺纱女,排字工,筑路者,拉纤者,应有尽有之类的“我”。他还霸道地将“纤足鼠、猫、美洲雀、山犬、小猪、火鸡幼雏”和“半张着翅膀的母鸡”,归为“我”,“我看出,在它们身上和我自己身上有着同一的悠久的法则”。简直是有“我”就有一切,“我”是能量之源,也是时间之灰。
  惠特曼歌唱男人和女人,歌唱“带电的肉体”,歌唱大胆的性爱。不可遏制的激情,在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呼唤中渗透到了一片永恒的土地上,直抵我心,让我的灵魂与肉体战栗不已。
  惠特曼的诗歌是朗诵,是演讲,是歌剧,是辩论,是科学,是哲学……他的短诗是电影,如《哦,船长!我的船长》,不就是一部传记影片吗?《从滚滚的人海中》,不就是一部爱情影片?他的长诗是电视,可以是动物世界的传奇,也可以是人类演化的记录。如果以后还有新的文学艺术形式的出现的话,细查一下它的鼻祖,也一定非惠特曼莫属。
  为什么惠特曼会成为惠特曼呢?
  惠特曼出生于美国长岛一个海滨小村庄。父亲当时是个无地的农民。惠特曼五岁那年全家迁移到布鲁克林,父亲在那儿做木工,承建房屋。惠特曼在那儿开始上小学。由于生活穷困,惠特曼只读了5年小学。他当过信差,学过排字,后来当过乡村教师和编辑。1841年以后,,他又回到了纽约,开始当印刷工人,不久就改当记者,并开始写作。几年以后,他成了一家较有名望的报纸《鹭鹰报》的主笔,不断撰写反对奴隶制、反对雇主剥削的论文和短评。四十年代末他加入了“自由土地党”,反对美国的蓄奴制,主张土地改革。1848年西欧各国爆发了革命,对惠特曼影响很大。他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讴歌欧洲革命,并写了不少诗来表达自己的心境,其中包括《欧洲》、《法兰西》、《近代的岁月》等等。1850年起他脱离新闻界,重操他父亲的旧业——当木匠和建筑师。这期间,他创作了他的代表作诗集《草叶集》 (1855)。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内战结束后他自费发表了反映内战的诗篇《桴鼓集》(1865)。几个月后他又出版了一本续集,其中有悼念林肯的名篇《最近紫丁香在庭院里开放的时候》,《哦,船长!我的船长》等等。
  总之一句话,他是个劳动人民。他关心政治,热爱民主,对领袖由衷的赞美寓于沉痛的悲悼之中。
  由于内战辛劳过度,惠特曼于1873年患牛身不遂症,在病榻上缠绵了近二十年。1892年3月26日病逝。他有一个多病的晚年,这是他不得不写的一首生命的长诗。
  惠特曼的生活所在依然是今日我们的生活所在,譬如:城市、国家。惠特曼曾说:“诗人之为诗人,端看国家吸收他,与他撷取自己的国家,是否同样的亲切、热烈。”这句话当然可缩小范围,只就诗人、艺术家的出身城市来谈。倘若我们把旧金山从史坦、希区柯克的作品中抽离,那将牺牲掉许多有趣的脉络、背景,甚至重要的作品。因为城市与艺术家的传记几乎是同一回事。而对惠特曼来说,纽约就是他们的记忆之库,自我的化身。惠特曼不断将人物、城市放入《草叶集》里去,直到成为“一座大城市”为止,他心目中即是以纽约为模式。对惠特曼而言,纽约基本上是个“船的城市”,他视之为“起泡、回旋、活动”的乐土,连居民,过客都化为大海的潮汐、波浪,歌唱,舞蹈。
  惠特曼曾在布鲁克林区担任过新闻作家。惠特曼形容纽约为“船之都市”,他对纽约说:“看我——你让我具有生命就像我让你具有生命一般。”不过,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现在的城市,虽然还是船,但已经是“哮喘之船”了。
  我曾经对惠特曼是那样的不屑不顾,现在我为自己当年的无知而深深后悔。每当我看到不公与不平时,我就会想起惠特曼笔下的好船长。是的,无论是城市,还是国家,我们都要一位好船长。
  感谢2003年6-10月的这段时光,使我用我的诗歌重温了惠特曼的诗歌——尽管我很了然,我的歌唱在惠特曼的歌唱中,连伴唱也谈不上。在这段热而旱的日子里,在火炉南昌,我思考,写作,像惠特曼远离新闻界一样远离新闻,写下了近200首诗歌。如果您愿意,我就提提《扛着越来越棒的斧头朝羊走》、《谁肯给太阳穿一条光线穿不进去的裤子》、《有了伤口就要从伤口处向远方开枪》、《背着比铁链还牢的藤到处幸福地拾荒》、《倒退着行走通过你见到梭罗》这么几首诗的标题。最后,还是以我在《扛着越来越棒的斧头朝前走》的几句诗来结束此文吧:我要将一张白纸砍成两张白纸/一张铺向大地,一张升向长空/我要砍扁一个圆滑的词/砍扁那个让全世界都疯狂的足球/再给他们一个能吸引外星人来疯狂的玩意/我要让我的一生呼啸着向太阳飞去,斜插正中/去堵住它那不断流血的伤口/如果我死去,我不要墓碑/斧头就是我的墓碑/我也不要在人间流下我的名字/我的名字是两滴血,流到哪里算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