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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歹徒的刀向我一挥,胳膊上的皮肉连衣裳被削下一片,鲜血涌出来。

  一声惨叫。

  这是歹徒发出的惨叫声。

  歹徒手中的刀咣地掉在地上,双手捂住下体,在破庙里不停地跳着,惨叫着,夹杂着咒骂,"奶奶的,你这个小婊子,我……杀了你!"

  我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可我的本能让我立刻扑过去抢先捡起菜刀,不然他真的会剁了我们姐妹。

  冯倾城迅速起来,拿过我手中的菜刀向歹徒砍过去,一刀一刀,歹徒号叫着扑通摔在地上,杀猪般的惨叫声逐渐变弱,最后咕咕地倒了一下气,终于没了声音,冯倾城还一刀一刀地砍着,边砍边咬牙骂道:"叫你抢银子,叫你起坏心!"

  我呆住了,黑暗中看不清楚,可是一股股热乎乎黏答答的东西喷在我的手上、脸上、衣服上。

  "倾城,他已经死了,我们快走,离开这里!"我捡起地上的银子,拉着冯倾城,跑出庙门,在黑夜里没命地跑啊跑啊。

  这简直像一个噩梦。

  我们要一直跑下去,没有尽头。

  第十七章太昊陵前

  每天我将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可是遍找天涯却没有你的身影。

  天刚蒙蒙亮,我们跑到了一条小河边,把外边的衣裳脱下来漂洗,水变成深红,然后变淡,丝丝缕缕地消失,我拼命地搓洗着衣裳,也拼命地搓洗着染了血的身子。

  冯倾城把一把带血的剪刀洗干净,放入怀中,她身上除了带着药,还带着剪刀,药用来治伤,剪刀用来剪坏人的DD。

  她从里衣上撕下一片布,给我的胳膊上药,包扎,动作迅速而轻柔。

  我看着她温柔沉静的脸,真不敢相信她只是个十三岁的女孩。

  "倾城,你不害怕吗,昨晚?"我穿上晾得半干的衣裳。在小破庙里成了血糊糊的一团血肉的小伙计,应该被人发现了吧。

  "有些事情,害怕也必须要去做。"冯倾城像个大人。

  在她面前,我倒成了一个需要保护的妹妹了,我有些惭愧。

  妹妹从地上抓起泥巴,往刚刚洗干净的衣服上抹去,我一愣,立刻明白了。第一,这样能掩盖衣服上洗不干净的淡淡血迹;第二,这样能掩盖我们倾国倾城的美貌,我们只不过是两个脏兮兮的逃荒的小丫头罢了。

  原来美貌多半时候并不能给人带来好处,只会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和伤害。

  我们只走官道,小道上可能会有匪类,如果再遇上劫财劫色的,恐怕再也没上次那么侥幸了。路上有时候会看见逃荒的饥民,衣不蔽体,面黄肌瘦,快赶上我在网上看到的非洲难民了。我很想给他们买些馒头,可冯倾城阻止了我,"姐姐,不可,这些人饿疯了,我们给他们吃的,他们不但不会念我们的好,反而会抢我们的。"

  我无语,她说得也有道理,万一激起他们的疯狂劲头,我们姐妹俩就死定了,穷极了的人就会变成暴民,什么都会干的。

  进入沛郡境内,在一个小镇上,我们买了两套半旧的粗布衣裳换上,把那有淡淡血迹的衣裳扔掉了。

  经过了一次血的教训,我们绝不再露富,在路上,早把银子砸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了,住店的时候,也不要什么上房了,只要一个普通的房间,吃自己在街上买来的馒头,也不再提出洗澡的要求,身上臭些,更臭些才保险。

  不再提爹爹,不再提阳华夫人、冯夫人,一切回忆,让它慢慢淡化。

  风餐露宿的时候更多,我们都学会了不害怕黑暗。

  脚上的血泡破了一次又一次,终于结成痂,变成茧,不疼了,只是痒,脚上痒,身上更痒,除了学会不害怕黑暗,不怕痛,我们还得学会不怕痒。

  这样走了半个月,进入了淮阳国境内,长安,距我们还有千里之遥。

  陈州是淮阳国的首府,很繁华的一座城市。比姑苏的江南味道又别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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