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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三姐店里的衣服,我买来送你的,改天我可以亲手帮你做一件。”珠儿大大方方的说。

  “那个——无功不受禄——在下怎么好要姑娘的礼物。”长孙无忌有点不好意思,从小到大,还没有姑娘送过他东西呢。倒是年少时有几个姑娘看上过他。送过荷包什么地。

  不过后来经他暗中考察,那几位小姐没有一个会做饭的,琴棋书画倒是不错,可这些玩意儿能当饭吃吗?他每天不管是读书写字还是与朋友谈论天下大事,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吃饭呀。

  所以就算那几位爱慕者中有货真价实的美女。家世也相当好,他还是没有和任何一位发展出一段情来。

  “什么无功?长孙大人陪我搜寻美味小吃,帮我提高厨艺,这是多大的功劳呀。”珠儿叹了口气,似乎长孙无忌的恩情大得报答不了似地。

  长孙无忌明知道珠儿这样说是安慰他,可听来就是格外受用,心道改天送给珠儿一点礼物报答她就是了,现在推三阻四的。倒显得太婆妈了。

  想到这儿,略施一礼,就到路边一家客栈后去换衣服。再回来时,已经是一个普通小民的打扮,不过他气质高华,文雅内敛,一脸正气,连走路也四平八稳的,那身衣服掩盖不住他的气韵。好在街上的人都盯着路边的商品和吃食,没太多人注意他中,珠儿就眼尖地看到一个摊子,那里的胡饼制法似乎与平常的不一样……

  长孙无忌早就闻到香味,因此点头道。“似乎有羊肉的香气,但又不是肉饼,这倒奇了。”

  “与其好奇猜测,不如过去看看。走吧,我请你吃。”珠儿说着一拉长孙无忌,这一次的目标不是他的袍袖,而他的手。

  长孙无忌只觉得一只柔软小手拉着自己,登时有点脸红。好在这是夜晚,也不容易被人看到。而他还在发愣、不知如何是好的当,已经被珠儿拉着,直奔那小摊而去。

  珠儿拿了几枚铜板买了两个胡饼,也不坐在摊前,和长孙无忌一人一个。一边吃一边走。一边走一边对路边的各种小摊指指点点。

  不过她并没有放开长孙无忌的手,动作和语气都极其自然。似乎根本不以为意似地,而长孙无忌开始时还很别扭,但时间一长,就好像忘记了这茬,再加上腹中饥饿而街上香气四溢,把两人牵手的事忘记了。

  珠儿心中暗笑,故意走得近些,让两人的衣袖搭在一起。虽然唐代风气开放,但男女当街牵手而行还是太超前了,所以要打个掩护。而街市上行人很多,大家挤挤挨挨的,也没人注意她地小动作。

  小鱼那死丫头没说错,长孙无忌这种纯情剩男真的好钓得很哪!哈哈,就爱他那一本正经,其实很羞涩的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

  两人就这么牵着手走在街上,看到卖其他货品的摊子就自动忽略,但遇到小吃摊就停下来驻足评论一番,感觉很独特好吃的,就买来品尝。不知不觉中,两人逛了一个多时辰,而且因为说话渐多,又是围绕着美食问题,长孙无忌已经完全放松了,再没什么被骗婚后的谨慎,或者男女大防要遵守的念头,还感觉和珠儿相当谈得来。可以说从小到大,第一次和人有这么多共同语言,简直有遇到知音的感觉。

  那和他与秦王李世民相处地情况不同,虽然他们是好朋友,但毕竟也是君臣,说话不能太随意,而且两人谈论得多是一些严肃的军政话题,哪及得上与珠儿待在一起那么轻松快乐。

  “唔,没想到民间小吃居然有如此多的美味,虽然口味上有些欠缺,但也有其独特之处。”一条玄武大街,他们走了两个来回,因为吃的高兴,累的脚疼到忽略了。

  “是呀,你恐怕一直没有试过这样吃吧?”珠儿笑道,“有时候想想阀门的公子小姐还真是可怜,体会不到很多人生地趣味。不过呢,咱们也不白逛,我学到不少东西,哪天改良一下,做给你吃?”

  长孙无忌忙不迭地点头,根本没觉得自己又上当了,这不是等于答应今后还要交往吗?不过珠儿这么开心也不只因为对长孙无忌拉了长线,她也是真的喜欢研究饮食文化地,而且也是真的和长孙无忌很谈得来。其实她的感觉和长孙无忌一样,似乎遇到了这个男人就遇到了知音。

  “可是珠儿,我还有点饿。”长孙无忌不好意思的说。

  一般人认为,他这样一个文人书生吃不了太多的,何况他本身还是瘦高个。其实,他食量很大,在外吃饭时经常吃不饱,可惜他对吃的东西又很讲究,不能像程知节那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狼吞虎咽。

  味道差一点的东西,他宁愿饿着也不会吃,只要保证不饿死就行。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让人误会他吃的少,其实他是个人有苦个人知,很可怜的。

  今天的各色小吃虽然吃的不少,但他也不算吃饱,而且因为一直在走路,又消耗了很多,这时候觉得肚子空着一半,很不好受。

  “这样啊,那我们找个地方,我帮你做点吃的东西吧。”珠儿提议。说一下哈,看到有大人说我更新慢,那是因为我有其他工作,但这本书我努力每天更新了,抱歉抱歉。

  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故事,因为人物众多,可能感觉有点散,只希望能让大家看的开心。

  第四十六章 三书六礼

  古代不比现代,很多人离开父母,单独在外居住,有自己的小窝,做点什么隐密的事,或者呼朋唤友的到家中聚会,都很方便。

  在古代,除非是皇子,到了成年之岁,就搬到皇上赐的府邸中单独居住,可以由着性子无法无天,其他未婚的男女是不能离家单过的。

  长孙无忌也是一样,父亲死后,舅舅高士廉见母亲与他、妹妹在长孙家过得不好,就把他们全接到高府居住,舅代父职,一直很照顾他们一家,还细心栽培他和妹妹,实在是恩比天高。

  而他一直住在高府,本想就算娶了妻,也要守在舅舅面前尽孝的。所以,他没有自己的住处招待珠儿,再说孤男寡女,于深夜独处于理不合。但是一想到珠儿亲手做菜给他吃,他又觉得理法是狗屁,不值一提,关键是没有地方呀。

  到客栈去吧,人家掌柜的和大师傅都不许客人进后厨。买点材料到郊外找个破庙或者树林埋锅造饭吧,实在不太现实。现在世道也不算太平,就算在长安,他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和厨师也不太安全,何况到了茺野之地?回头再让一群乞丐抢了,实在得不偿失。他受点折磨倒罢了,为了吃么,受点苦也应该。可是吓到珠儿就不好了,简直是唐突佳人啊。时之间,长孙无忌虽然很想吃一顿好饭,无奈没有地方起火,愁的不知如何是好。

  “要不到雷人馆去?”珠儿出主意。“我们从后门进,不惊动别人。那边有个专门为我们姐弟做饭用的小厨房,钥匙在我这儿,平常没人敢去地。”

  长孙无忌本该拒绝,因为感觉像是偷情似的。而且雷人馆始终和太子有点瓜葛。他不想随便进入。但肚子里的馋虫一直捣乱,让他心念不诚,犹豫起来。

  珠儿看他神色,连忙趁热打铁道,“那边食材和佐料是现成的,也齐全,炒起菜来得心应手,真是适合的地方。长孙大人。来嘛,我请个朋友吃饭和雷人馆没有关系地。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长孙大人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怕得什么来?”

  她这话恰似激将法,长孙无忌怎么能说个“怕”字,何况他本来就想吃珠儿煮的东西,当下就坡下驴,点头道,“珠儿说得有理。倒显得我小气了,承教承教,咱们这就走吧。”

  珠儿暗笑,在前方带路。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雷人馆。

  此时夜虽然不深,但雷人馆前面虽然忙碌,后门却寂静无人,两人偷偷摸摸进到后院,直奔小厨房。

  厨房内食材配菜一就俱全,灶上的火也没灭,再加上珠儿手脚麻利,长孙无忌在把火烧旺这问题上也比较有天赋。所以一柱香的时间不到,四菜一汤已经摆上了桌,还有一壶水酒和隔水在笼屉加热过的大白馒头。

  这不是什么大宴席,好像是农家饭,但珠儿的厨艺高超,几味小菜滋味绝美。加上也算是自己劳动所得(毕竟帮助烧过火)。长孙无忌吃得格外香甜。

  花菇炒菘菜、葱香排骨,吉祥如意菜(珠儿的独创。其实就是肉丸子和一些时令蔬菜,花花绿绿地极其好看),还有一道烧咸白,酸辣汤——

  真好吃啊,如果娶了这样的娘子,这一辈子光剩下享福了。

  长孙无忌吃着吃着,就冒出了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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