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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〇


  符雪迟目光一阵恍惚,思绪回到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时候,某个女人也做了同样的事情,那个时候,他正坐在她身边,一脸无奈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

  晨烟拿到十文钱以后,蹦蹦跳跳地跑到符雪迟面前,“雪迟,我们出发吧。”

  她的心情看上去非常兴奋,走路不稳,直接一头栽在符雪迟怀里。

  符雪迟一把扶住她,手指无意中划过她的额头,顿时一惊,又仔细试了下她的体温,“你发烧了?”

  晨烟一脸纳闷,抬手摸摸自己的额头,“有吗?我怎么觉不出来?”

  符雪迟打横抱起她,“我先带你去看大夫。”

  符雪迟把它抱回符家以后,又请了大幅来。大幅说只是风寒而已,说这个小女孩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好好休息,过于劳累再加上晚上睡觉时着凉才会发烧的。

  “原来如此。”晨烟躺在床上,“为了到岐阳城来,我一直风餐露宿,发烧也是合乎情理的。”

  符雪迟叹气,他怎么觉得自己养了一个女儿?如果养孩子就是这种感觉,那他真庆幸自己没有孩子,否则头都大了。

  “你好好睡一觉。”

  晨烟点头,甜甜一笑,道:“谢谢你。”一声道谢弄得符雪迟措手不及,在他的脑子里这个女孩机器古怪,他根本没指望她会感谢。他望过去,只见那女孩已经闭上了眼。看着女孩甜美的睡颜,他心里一片柔软。这样看来养个女儿也没那么坏。

  日落西山,红霞满天。

  晨烟醒来时看见符雪迟就坐在她身边,“醒了?”她点点头,揉揉眼睛,“你坐在这里干什么?”

  符雪迟端起桌子上的汤药,“等你醒来吃药。”

  晨烟已经开始脱乳牙了,笑得厉害的时候就可以看见她空缺的牙床,“你喂我吃好不好?把手从被褥里伸出来很冷的。”

  符雪迟认命地端起药碗喂她,除了弦歌之外,他还是第一次喂人吃药。

  虽然有点儿苦,可晨烟都乖乖咽下去了。“雪迟,我告诉你哦,我第一次这么听话地吃药,以前无论是爹喂我还是娘喂我,我都不肯吃的。”

  符雪迟笑道:“那我应该感谢你赏脸给面子吗?”

  晨烟的目光又转到符雪迟脸上去了。她又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她的目光每次都能让符雪迟感觉熟悉。

  “雪迟,你几岁了?”

  符雪迟叹气,“你不应该直呼我名字,至少要叫一声雪迟叔叔吧?”

  晨烟对他的言语毫不理会,继续道:“如果你再年轻十岁,说不定我会考虑嫁给你。”说着,她伸手去摸符雪迟表情惊恐的脸庞,“说实话,我很喜欢你的长相。”

  符雪迟吓得药碗都快掉到地上了,身体僵硬地一动不动,居然没能及时拨开她的小手。

  “可惜啊可惜。”晨烟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再等个几年我就长大了,但那时候你已经老了,如果娘早生我几年就好了。”

  符雪迟咽下一口口水,他已经有好几年没那么大的情绪波动了。这边厢,晨烟却自顾自地穿起义父,从床上跳下来,没头没脑地说了句:“这里就是符家吧?”

  符雪迟点头,脑子还处在震惊状态中。他刚才,是不是被一个牙齿都没长齐的小鬼调戏了?

  晨烟向屋外走去。符雪迟霎时回过神,跟着她往外走,“你要去哪里?”

  “据说符家有一片很漂亮的枫林,我想去看看。”

  符雪迟意外道:“符家的枫林有这么有名吗?”

  “嗯。”晨烟笑嘻嘻地拉着他,“你带我去看好不好?”

  满目枫林红似火,正值晚秋,晚霞映衬着枫叶,风一吹,便荡漾出烈火的波浪。

  此情此景,符雪迟不禁想到从前。

  晨烟已经站在一棵百年古木下,蹲下身子,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她使劲地挖啊挖,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符雪迟震惊的神色。一会儿功夫,她就挖出一套盔甲、一块红盖头,还有一个褪了色的锦囊。

  “你……”符雪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你……”

  晨烟笑眯眯地拿起那个锦囊,“我想看看娘当年究竟埋了什么。啧啧,真没新意。”她向他眨眼一笑,“我的确是叫晨烟,不过还没告诉你,我姓凌,凌晨烟。”

  符雪迟怔怔地望着她,轻声道:“你是弦歌的……”

  凌晨烟干脆地点头,好不扭捏做作,“常听到爹娘提起你,我来岐阳城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看看你。看了以后就觉得奇怪,娘当初怎么就没选你呢?如果我是娘,我一定选你!”

  符雪迟笑不出来,目光安静悠远。

  “对了,凌晨烟这个名字是娘取的。”她展颜一笑,“我还有一个名字是爹取的,叫凌女。”

  又是一年红枫满天时。

  后记

  写完的时候,正式凌晨三点。

  我坐在电脑前,手指甚至都未离开键盘,心底不由自主地长叹一口气。其实,曾经在脑子中构思的结局并非如此,思来想去,罢了罢了,只是小说,还是成全他们吧,让看的人可以高兴点儿,写的人也可以轻松点儿,何乐而不为?

  结局是美丽的,画面是美好的,可惜,终非我的初衷。

  “破镜重圆”这个词包含着它本身所具备的圆满和矛盾。扪心自问,如果我被自己所深爱的那个人上海,我会不会选择原谅?套用文中弦歌说过的一句话:“纵使举案齐眉,终究意难平。”

  爱情是什么?你可以为爱情付出多少?女人天性浪漫,纵观历史,为爱而活的女人有几个可以善终?我们追逐爱情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而不是虐来虐去。

  呵呵,突然想到某位读者的留言:“我看出来了,看出来了,作者就是要虐得帅哥与痴情男子死去活来不说,还要让我们这些追文的人难受!”摊手,这是小说,我脑中的确存着一丝不轨心思。某夜心中的邪恶念头仿若雨后春笋,你们的指控,我全认了。

  每个人的内心不可能只重视一个人或一件事。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秘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执着。有人鄙视弦歌的选择,有人觉得弦歌愚忠……凡此种种,我无意说对或不对,这是小说,这只是一个故事。每个人从里面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

  不过,在弦歌心里,她觉得国家很重要很重要。就以某夜自身为例,我没有如此伟大的情操,我做不到弦歌那样。我只要能够保护好自己身边的那一点点小幸福,便心满意足了。

  弦歌心中把某些东西摆在爱情前面,你们呢?亲爱的,你们内心深处有摆在爱情前面的东西吗?如果爱情与那样东西相冲突,孰轻孰重?你们又打算舍谁弃谁?

  萨特说过:“人生的课题就是选择。”

  我想说,无论选哪一个都无所谓,只是选了以后不要后悔。我们活在世上本就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所以,只要自己满意便好了,至少不要让自己后悔。

  什么是爱情?如果我不能为你活为你死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爱情?如果我无法爱你爱得没有原则没有自我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爱情?如果我离开你最终和其他人在一起就不是真正的爱情?

  亲爱的,你们能为爱情做到哪一步?

  如果当初弦歌不离开悠扬,如果弦歌妥协了,我认为,那样才真正地谋杀了他们之间的爱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长此以往,他们的爱情就将死亡在彼此的失望之中。我原谅你,可是我却永远记着这件事情;我为你妥协,你却没有为我而妥协;我为你牺牲,你却为自己而坦然牺牲我……心冷了,情淡了,然后,爱情终归与平静,渐渐难逃死亡的结局。

  写《玥影横斜》的时候,正是我心境最为嚣张的时候,文字之间溢满个人主义和任性妄为。

  写《九重吟》的时候,我单纯想写个故事,小说中没有掺杂太多我的个人感情,只单纯为叙事而写。

  写《弦歌南望》的时候,我是抱着疑问去写的。我问自己,我能为爱情放弃什么?我能为爱情做到哪一步?在弦歌和悠扬之间,我的性格选择更偏向于悠扬。

  弦歌是爱悠扬的,毋庸置疑。悠扬也是爱弦歌的,明明白白。这样的两个人,偏偏都有着非常自我的个性,他们不愿为对方而改变。现实生活中不乏如此的原型,至于结局如何各有不同,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我深表认同。

  如果弦歌爱悠扬爱到不顾一切,爱到天崩地裂只为君活,爱到永远站在他身边支持他的决定,那么,这个女人就不是符弦歌了,这个故事也不是《弦歌南望》了,整个小说的走向将完完全全是另一番局面。

  我写弦歌,并非是指我完全赞同弦歌的选择,并非是说弦歌的选择是对的。她只是一个形象,只是一个代表。老实说,弦歌这种个性的人一定活得很累,大家无须效仿。这个女人身上的担子太重,把什么都看成是自己的责任。

  但是,弦歌身上有一点是我极力主张的:请保留自己的个性和坚持。

  亲爱的,我想说的是,爱情是扑朔迷离的一种情感,千百年来,始终没有一个人可以给出准确的定义,我们为这样一种无根无蒂的东西飞蛾扑火,无疑是一场豪赌。

  能够遇到爱情是一种幸运,

  能够遇上陪伴自己一生的人是一种缘分。

  一生一世一双人,这是一种极致的圆满。

  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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