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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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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叶想彭骋倒笑了,“你还不知道吧,这回她可立了不小的功劳。听说叶叔特想借这个机会让她真的穿上军装,可就怕她不干。我爸说当初她上军校还是叶叔偷偷改的志愿呢,结果叶想跟他大吵一架。”王玉敏一愣,“什么大功?她不是去东北采访了吗?” “你知道啊?因为担心你的事儿,我也没细听,反正我爸妈把想想夸得跟朵花儿似的!”彭骋说。 “想想?”王玉敏拔高了声音。彭骋嘿嘿一笑,“听我爸妈在家说习惯了。”王玉敏一撇嘴,“得了吧,你以为我不知道,在你爸妈心里,叶想和林燕分别嫁给你们哥儿俩才好。现在他们的愿望算实现一半了,学校早就传开了,彭戈摘了一朵燕子花!要是你再能娶到叶想,你爸妈得高兴坏了!” “吃醋了?”彭骋跟她逗。王玉敏大大方方地承认,“是又怎样?” “呵呵,你吃醋我高兴,不过真没必要。人家早就名花有主喽!” “谁?”王玉敏脱口而出,她的急切让彭骋有点儿奇怪,但也没想太多。“就是林晃,你上次见过的,我师兄。” “原来是他……”王玉敏心头的滋味怪怪的,听说是林晃而不是孙国辉,让她既松了口气又有点儿嫉妒。彭骋歪头看着她,“不然你以为是谁?” “啊?没什么。”王玉敏掩饰地一笑,“嗯,他长得是挺帅的,不过能娶个师长的女儿,对他未来的发展也有好处。”她的口气让彭骋不自觉地皱了下眉头,“你别这么说,林晃是个非常优秀的军人和男人,根本用不着走什么岳父路线。” 王玉敏立刻发觉自己说错了话,她赶忙假装抱怨道:“你这个人,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再说他父亲就是个团政委,要走什么上层路线早就走了。”彭骋这才释然,随口说了一句:“现在是师政委了。”王玉敏眨眨眼,“是吗?那不正好配师长女儿。”彭骋呵呵一笑,“是副军长女儿!”王玉敏一愣,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为什么叶想得到什么都不费吹灰之力,而自己不过想生活得更幸福,怎么就这么难。 “好了,咱们先去吃饭吧,然后我帮你收拾一下行李。”彭骋先站起身,然后把手伸给王玉敏。王玉敏借力站了起来,先帮彭骋拍了拍裤子上的土才说:“都忘了问你,你专门为了我的事儿请假回来的?”彭骋拉着她的手往前走,“这个理由哪能用啊,傻丫头!正好有公事。” “哦,那你什么时候走?” “今天晚上,我和于莉一起走!” 王玉敏猛地站住了脚,“你说什么?”刚才心思都放在了彭骋身上,竟然忘了于莉分到空降团的事儿。 “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你还要跟她一块儿走?”彭骋被她尖锐的声音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回答:“她分到我们团了,首长让我接的。” “什么首长?” “我们于副军长,他是于莉的爸爸啊!跟我父亲关系也不错,这回我就是托他帮忙把你分来,可偏偏让我爸爸知道了……唉!你们不是好朋友吗,难道你不知道?”彭骋问。王玉敏呆呆地摇了摇头,“她爸爸是你们军的?” 她看着彭骋英俊的面孔,心里只想着,看来要经受的考验不止来自彭司令夫妇,而且被考验的也不光是自己,还有彭骋…… 第三十三章 天南海北 199×年×月10日星期二晴 内蒙的天空真蓝啊,就像被洗过一样,毫无杂质,偶尔有片片白云悠闲飘过。夏天的阳光大都是没有任何遮挡就洒了下来,有的是金色的,有的甚至是彩色的,但就算被这样的热度灼伤,也让人感觉到幸福。数不清的牛羊星罗棋布地散在草原上,还有不时从车旁飞奔而过的骏马。牧民优美的蒙古长调就在不远处隐约回响着……在这里,一向喜欢飞逝而去的时间似乎也留恋着这份单纯与宁静,缓慢得近乎凝固,没有烦恼也没有欲望。一眼望不到头的草原让人有种心胸开阔的感觉,我真的很想大声吼叫,骑着战马迎风奔驰…… 这就是我对草原的第一印象,一切都像歌里唱的那样: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叶记者,你把我的家乡描写得真美!”说这话的是边防卫生站的一个小护士,她正低头翻看着叶想的采访手记,一条红纱巾缠绕在脖子上,俊俏的脸庞因为长年的日光照射而显得黝黑,腮帮子上两团经年不褪的红色,正是在草原上长年生活留下的痕迹。“乌云,你的家乡本来就很美啊!”叶想闻言一笑。 乌云听了开心地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她递上一个军用水壶,“给,喝点儿奶茶吧。” “谢谢。”叶想接了过来啜饮着。刚到草原的时候,叶想根本就喝不下去这玩意儿,总觉得奶茶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入口的感觉也很油腻,跟豆汁似的让人难以下咽。但是喝习惯了反而觉得口味独特,而且它所提供的能量,也是其他饮料所不能比的。 叶想喝着奶茶,感受着拂面而过的微风,忍不住闭上了眼。新鲜的空气带着青草的味道飘进鼻腔,胸腔里仿佛都是甜的,真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现在是内蒙草原最好的季节,这也是叶想进入军报之前最后一次采访实习。她在这里已经停留快一个月了,她走了大大小小十几个哨卡,主要采访的就是那些不畏艰辛地守卫着祖国漫长边境线的普通边防军人。 转眼三年的时间就过去了,叶同学已是大四的学生,已经毕业分配了。这几年的寒暑假,她基本就没在家里待过。没办法,作为见习的学生,当然得去最艰苦的地方才能得到锻炼,至于那些大演习、大场面,自然有大记者们去负责。所以不论是火热的吐鲁番,还是清澈的南海,或是只有三个人驻守的道班,又或是不用二十分钟就能走一圈的海岛,叶想的足迹已经遍布天南海北。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能够重新来过实现自己曾经的梦想都是一种奢望,叶想却意外有了这样的机会,所以她分外珍惜,事事全力以赴。军报的几位主管领导对她也很欣赏,因为叶想肯吃苦又没花架子,深入基层之后,都能跟官兵们相处愉快。刚开始只说些套话的士兵们到后来都愿意跟她说些心里话,所以写出来的文章含金量自然低不了。 叶想本身的文笔就不错,之前写小说写博客也是种锻炼,又经历了21世纪的新潮文化思想洗礼,因此视角、笔锋清新幽默,有时让人会心一笑,有时又会让人深思,是属于“敢下笔”的那种记者。不像有些记者稿子写多了自然就教条主义,写来写去就是那些一二三四的套路,让人一看不是觉得假,就是没新意。 叶想虽然写的都是些日常训练生活中的小事,但是特别能体现部队战士的特色。所谓见微知著,首长们通过这些小事情,反而对这个部队有了更深刻和直观的印象,倒是那些千篇一律的表扬稿看多了,却没什么感觉了,过目即忘。 因此,稿件连续发表又受到热烈欢迎之后,叶同学在军报系统也算是小小地出名了。不少大首长都知道了有个小叶记者写的稿子很别致,说实话写实事还让人爱看。到了后来,甚至有人点名要叶想去××部队好好儿“炒作”一番,以期首长们看了报道之后能印象深刻。 经过这几年天南海北地走,亲身体验了官兵们的艰苦与坚持,叶想真正地热爱上了这份工作,也爱上了那身军装。因此,我们叶大师长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叶想在毕业之前选择入伍,留在军报工作,虽然是文职,可她也知足了。顺带一提,叶同学所有的报道,叶师长都保留了下来,有空就看看,然后没事儿偷着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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