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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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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身边,虽然没有君少将的北斗七星相护,却有一位中原服饰的青年男子相伴,老百姓的爱恨非常直接,西夷王子不能骂,骂了有损国体,让官府捉拿,可他身边的人能骂——卖国贼。 这乌木齐虽然代表西夷来访,可行事却没有丝毫收敛,来京不过几天,就因给宠妾购买衣物在华叶坊和人发生冲突,不仅将华叶坊砸了个稀巴烂,而且一刀斩断华叶坊厅中的撑梁柱,使得屋顶坍陷将掌柜砸死了。此事上报了朝廷,乌木齐赔了不少银子,却因死人和他没有直接关系,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大家都明白,此位王子可不比天朝皇子,有礼义廉耻,做事不管不顾,身为贵宾,拍也拍不得,打也打不得,最好不和他发生什么冲突。 至于他身边那位俊秀非常的谋士,却遭到了集体痛恨,可恨归恨,不过只能在私底下骂骂,切菜的时候把那萝卜当做汉奸,剁得砧板砰砰直响而已。 厨房里出去买菜回来的厨娘把砧板剁得正响的时候,我正巧走了进去,听到她们的言论,冷冷地道:“这些也是你们能说的?” 厨房里的人连忙放下了手里活计,垂首而立,“美人教训的是。” 我也不理她们,只吩咐道:“近日天气转热,夜宵甜品便改为冰糖莲子,那蜜枣核桃便不必了。” 那剁砧板的厨娘恐是怒气未消,忍不住低声道:“美人,王爷素不喜冰糖莲子的。” “你只管做好,自有我端着送了去。” 她吁了一口气,自去忙碌。 宁王的住处,是王府正中的锦瑟居,沿飞檐斗拱的长廊走过去,可见廊边荷花池里金蕊吐艳,锦鲤浅游。媚月和另一名侍女莺儿跟在我身后,捧了食盒,缓缓而行。一路走过,间或遇见只闻名未见过面的其他美人,未等我上前打招呼,她们便退至一边,轻唤一声,“花美人,可好?” 世情百态,由此而鉴。 我淡淡作答,袅袅而行,身上沉金暗引的轻软薄纱被清风拂起,头上金珠冰凉不时地拂在面前,倒真有了几分胯马巡视面前如织将士的气势。 未等我陶醉完,便到了宁王的寝室,自有侍婢前去通传,以前怎么都要等上一等,这一次略一通传,他便让人叫了我进门。 我进门的时候,他正挥毫写字,只略一晃,便瞧清了那上面无数个大字:贤良。 狂草,楷书,瘦金体,隶书,章 草,行书,魏碑,行草,小篆…… 一时半会儿,我也仅看清了如许字体而已。 我端了冰糖莲子过去,放在他的手边,道:“妾身的字,比起王爷来怎样?” 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接了我递过来的净手布,擦了擦道:“你的字,练了很久吧?” 我写的“贤良”二字,虽形似私章 上的笔迹,但人之经络已改,笔势绵软,全无内力,那样的痕迹他怎么能看不出来?只认为我是刻意模仿,更显得假。 我低声道:“妾身原本字写得丑。” 他便不再问,拿起放在桌上的薄胎青花瓷碗,揭了杯盖,皱了皱眉头,把杯盖一合,咣的一声丢到了桌上。 我忙道:“妾身知道王爷不喜欢冰糖莲子,但天气燥热,妾身便自作主张……” “好一个自作主张!”宁王冷冷地望了我一眼,却道,“此碗莲子,就赠给你吧。” 我忙收拾了桌子,端了莲子,欲走出外间,却听他道:“吃完帮本王磨墨。” 我只得手捧瓷碗,在两侧的交椅上坐了,用匙羹舀了莲子,细品慢尝,只觉那甜味适中,莲子入口留香。 偶尔向宁王望去,却见他挥毫泼墨,眉头却越皱越紧。 啪的一声将那玉杆狼毫笔放在笔架之上,他抬头道:“本王困了,你先去吧。” 我忙放下莲子羹,向他弯腰行了一礼,快步走出书房。 来到屋外,见到明晃晃的阳光照在荷叶上,使那荷叶上的水珠滚如珍珠,我这才略松了一口气,知道今日的目的算是达到了。 宁王多疑,我或许让他产生了疑心,而消除其疑心的方法,莫不过似是而非,似真似假。 为改我旧日习性,小七花了不少心思,终让我没有往日一丝一毫踪影,除了喜食甜食的品性,我却怎么也不肯改,“性别都转变了,一两样品性不同而已,怎么可能穿帮?” 小七慢吞吞地道:“如果他原本就有些怀疑呢?如果他像你一样喜欢看神怪野史,相信借尸还魂呢?” 我反驳道:“狡兔三窟,莫不过真真假假而已,全都为假,反而更让人起疑,有一两样真的,只会让人以为我竭力模仿,反而更坚定其认为我是假的之决心,正如战场上的虚虚实实,借势用力,为同一道理。” 小七切了一声,“不过为吃那甜得腻死人的东西找个借口!别说我没警告你,你的牙口大不如从前,小心蛀牙!” 他没有再劝,怕也认为我说的是真的。 如有往日习惯,又不想被人认出身份,怕是要尽力避免显露原来的爱好,而我却故意为之。 所以,夏侯商见我嗜甜,却反而失望,他终认为我只是太子有心训练出来的人吧? 他没有竭力遮挡他的喜好,太子终会隐约得知,于是派人反复试探,让人模仿那人的一切行为喜好,以扰乱夏侯商的心防?所以,他才一次次地中招,一次次地失望。 以前,我喜欢冰糖莲子,全军上下众所周知,其实不为别的,这冰糖莲子有多种用途,吃着吃着,吃不完了,可凝注成气,当暗器发射。 记得那一年,宁王夏侯商初被派遣做监军之时,天潢贵胄,更添浑身冷气,让人不敢接近。他每天端着个架子在营里巡来巡去,还专爱挑刺,说这里军威不振,那里军备不强,扎营修寨太过草率,栅栏的木柱太细了,如力气大的,一抬脚便踩倒了等等。 自是惹得官兵上下人人一肚子的气。 他的刺儿十之八九是冲着我来的,所以,我虽笑笑不予理会,自然也是一肚子的气。 可龙潜入营,到底引起了八方注意,趁他根基未稳,就有人甘冒其险了。 记得那一日,他恐也醒悟了,知道自己刺儿挑多了,有被边缘化的危险,于是自己掏银子,买了酒肉,请校尉以上的将领来营聚餐。 自然没有人敢不去。 他出身皇室,凡事讲究,不过一个小小的宴饮,也全照了皇室宴席做派,让随身携带的御厨大展十八般手艺,萝卜雕凤,拼盘摆花,银制酒杯,青瓷碟子,菜肴虽美,摆相也漂亮,却让我等粗人在腹中暗骂:什么鸟食,吃两口就没了! 更有那不忿的,把酒杯捏扁了藏在怀里,好等宴席结束了,外出换两只烧鸡填填空腹……如果您偏要说“这人”是我,那我也是不承认的。 还好有歌舞姬上场,乐声一起,香风送爽,弥补了这一遗憾。将士久居边关,未见女人已久,这一手,总算把众将士的注意力从勾起馋虫却又未喂饱的愤怒之中引了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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