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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


  说什么呢?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我抽起脚,想要离开。

  但是她却拼命地拉着我,她那样纤细的手指,却如此有力,深深地嵌进了我的脚腕里。

  “带我回埃及,我把这个给你。”她从胸前拿出一块硕大的红宝石。那宝石红得妖异,远远看来就像一只血红的眼睛,却又好像承载着流动的鲜血。她的眼睛已经半闭半张,若我就这样不理她,她也就会那么死了吧。

  但是我看着她金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皮肤,我想起了多年以前,心里隐隐记得的一个身影。

  我啐了一口,将她拉了起来,“你去埃及哪里?找谁?”

  她像一块破布一样被我提拽着,垂着头,低低地说,声音清脆却微弱,“孟斐斯……底比斯,都可以……带我去见,见他。”

  “喂,他是谁?”

  “孟图斯、礼塔赫、布卡……都可以,带我去见他……”

  她甩出的名字都是埃及的政要人物。我一边想着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一边又有点好奇她怎会有这么珍贵的宝石。

  思考再三,我决定日行一善,送她回去。万一她真的与埃及王室有什么关系,这对我以后接近拉美西斯,说不定还有些帮助。

  但是,我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

  我把她交回了孟斐斯,并拿走了那块血红的宝石。

  不久之后,我才知道这块宝石是埃及之秘宝,有着它特殊的名字——荷鲁斯之眼。全西亚的人都在寻找的宝贝,阴差阳错地到了我的手里,而我却好像打开了诅咒之门,当我将它收进怀里的时候,它将我带回了过去。

  回到了十数年前的一个下午。

  我抱着要刺杀法老的心态,加入了为王室服务的暗杀集团。

  对我来说,杀谁都是一样的。我很快变得成功,一步一步、一步又一步地接近了埃及的法老。我得以参加王室的晚宴,我有机会见到了将我养育了五年的母亲——提雅公主。从贵族们的风言风语中得知,她当年曾经爱上一个希伯来人,却遭到了拉美西斯的强烈反对,活活将他们拆散。我内心中,对于拉美西斯的恨意一层又一层地叠加了起来。

  总有一天,我会将我的手,狠狠地刺入他的身体。而他生命的终结,就是我生存的意义。

  我蛰伏着,积累着法老对我的信任,耐心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有一天,法老命我去宫中照看一名侧室所生的公主,保护她的平安。

  这样一个残虐、冷漠的法老,也会有在乎的东西吗?我心里带着嘲笑,来到了王室居住的宫殿。

  那是我第一次正面见到艾薇公主。在我看到她金色的头发、白色的皮肤和水蓝的眼时,我突然有种感觉,这个人已经存在于我生命里很久了。我们这一次的会面,绝不是我们第一次的相会。

  可我却记不清,到底什么时候,我还曾经见过她。

  她抬着眼,带着几分不信任地看着我。

  而我只是谦恭地弯下腰,轻轻地问候:“殿下,冬拜见。”

  我记得她那个时候,略带客气地微微颔首,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

  在后来的很多年时光里,我们命运的绳子互相交织着,纠缠着。在我得知她是救过我性命的人时,在我得知她是拉美西斯最大弱点的时候。我一方面怀抱着对她的感激,而另一方面,我又因对拉美西斯的憎恨,而想出手伤害她。终结她的生命,将会给拉美西斯带来巨大的创伤与悲恸。那个永远都高高在上的人,因为他,多少人阴差阳错地失去了自己最珍贵的存在,我也想让他尝到这种绝望的感受。而另一方面,我能看得出来,对于艾薇而言,拉美西斯的存在是多么重要。

  因此我犹豫着。

  她救了我,我应该保护她,不去做任何伤害她的事情。

  但若我放弃了刺杀法老的复仇计划,我活到如今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什么,我的未来,又要因什么而活下去?我漫长的人生中,只有这两个单纯的目的。但它们却完全地彼此矛盾着。这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加可悲又可笑的人吗?

  每一日,我都活在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迷茫中。

  我陪伴着艾薇,离开埃及,前往古实。我看着她开心、沮丧、愤怒。她说她来自未来,但她却是我见过活得最真实的一个女孩子。她就像活在阳光里,而我永远都是另一面的影子,追随着她,仰慕着她,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后来,她为了保护拉美西斯而死,我选择了利用荷鲁斯之眼,去追随她。

  神的力量不应为人类所用,妄想自己可以一次找到她,完全是我自大。在漫漫时空的旅程中,我思念着她,想着我何时可以再见到她。

  我跳跃在时间的缝隙里,短短十年,我经历了别人几世纪才会经历的变化。我如饥似渴地学习着不属于我出生年代的知识、思想、哲学。我如同一个盲者,突然被擦亮了眼睛。我想,若我能在她与荷鲁斯之眼的诅咒接触之前找到她,她便不会回到过去,不会爱上拉美西斯。她就会留在这个时空,而那个时候,我也丢掉荷鲁斯之眼,与她一起留在这里。

  我可以照顾她,让她活得幸福,让她不再受到任何伤害。这样我的人生也会是充满着意义的。

  我充满期待地计划着,终于,在她起程前往莫迪埃特家族之前,我在机场找到了她。可就差那么一点,就只差那么一点。她还是接触到了亚曼拉公主的诅咒,她还是开启了时空的螺旋。而我,也必须要随着荷鲁斯之眼,前往下一个年代。

  我终于明白,宿命是不可违抗的。

  在几年后,伦敦的重逢,我们又一并回到了古老的埃及,但我却比她掉落了更早的十年。荷鲁斯之眼液化,不管我喝下多少次液化后的药水,它只会烧灼我的喉咙,却不会将我带回她的身边。漫长的十年,我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我与她再次相会。我的命运被紧紧地缠绕在她的命运之路上,而她的命运,又被紧紧地缠绕在拉美西斯的命运之路上。不管经过多少时空、不管过了多少年,她就好像飞舞的小虫,只要有半分机会,就会挣扎着飞向拉美西斯这耀眼的太阳,即使她会被日光的火焰,燃为灰烬。

  经历了那么多,我只能在一旁看着她。我永远得不到她。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为了寻找她,我在漫漫时空受到的挫折。

  在我亲手刺杀法老后,我将她送离埃及。

  我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想着,我的人生可以结束了。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意义。

  突然,她转回头来,她对我说:“冬,你存在的意义并不仅仅为了报恩或者复仇……你总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的!”

  我抬着头,夜风吹在我的脸上,而她的身影,已经渐渐远去。我低头看着自己染满鲜血的手,上面凸起的青筋提醒着我一直以来做过的肮脏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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