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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瞪大眼,素玄吃吃道:“你你你你要吃了这狗?你你你不是说它是恩犬,给它出殡的吗?”

  “对啊,这不已经出殡了吗?”玉自熙无辜的睁大美目,“该享受的尊荣也享受了,难道还要设个坟墓?谁会记得给它吊祭?我肯定不记得的,现在我送它最后一程,把它葬在我肚子里,从此它和我一体,这么高的礼仪规格,有什么不对吗?”

  素玄默然向天,半晌无力叹道:“对,你很对……”

  “素帮主,人说你潇洒,本王看你还有些拘泥,”玉自熙拍拍素玄的肩,“一死如烟灭,要墓地棺材的做什么?不过虚无应景而已,与其烂在肮脏的泥地里,不如选个好地儿解决掉自己,比如这狗,我想它一定愿意被我吃掉,比如我自己,我想死在冰天雪地里,冻在千年冰层中,永不腐化,永远留存住我的美色,多好?”

  他陶醉的望着北方,微微出了会神,转身上马,长鞭一扬,道:“走喽!”

  素玄和秦长歌立于原地,看着他美丽妖魅的身影远去,都突然沉默下来。

  半晌,素玄喃喃道:“嬉笑怒骂,别有怀抱,这是个伤心人。”

  秦长歌负手默然,遥望天际嫣红霞光里那轮半掩的金黄日色,想起多年前,死尸零落的战场上,荒烟蔓草间浴血的玉自熙,在万众围困中肆然狂笑,森冷的剑锋掠向他胸口时,那只叫灭狼的狗,如黑色闪电般狂吠着腾身而起,任长枪穿体而浑然不顾,急风洒血,拼死一扑咬断了对方咽喉……

  那只狗,从他出现那一刻起,就一直陪着他,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没人能真正接近他,只有那只狗总用依恋的眼神,影子般时刻跟随,当年萧玦笑言,这世间能忍受玉自熙最长时间的,约摸也就是这只狗罢了,别人,万万吃不消的。

  如今,灭狼死了。

  他是为这个伤心么?

  是,也不全是吧……

  ——***——

  刚回到炽焰总坛,就见一执事急急过来,轻声道:“帮主……”

  眉头一皱,素玄叹息道:“又发作了么?”

  对方点点头,素玄道:“叫晏大夫先去,我马上就来。”回身歉然看着秦长歌,秦长歌已笑道:“天亮了,我也得回去了,帮主有事尽管自便。”

  为秦长歌的善解人意一笑,素玄道:“实不相瞒,最近帮中延请了位客人,虽然年轻,却才识出众,武学一道,犹为奇才,我每日和他论武,自觉受益匪浅,可惜天妒英杰,他却有重疾在身,每一发作,苦不堪言,我的纯阳内功,却可对他裨益一二……今夜他又发作了,我得去照应,此人着实英秀,姑娘若不介意,不妨一同探望,都非凡夫俗品,相逢也是有缘,若能得成知己,便又是一段佳话。”

  想了想,秦长歌道:“改日吧,但凡高才之人多傲性自尊,此番辗转床榻病痛狼狈,必不愿为外人得见,还是等他大好了,我再来拜访吧。”

  恍然一笑,素玄看向她的神色越发光彩熠熠:“是我粗疏了,还是姑娘细致解人,既如此,我命人送姑娘回去。”

  颔首应了,秦长歌脚步轻快的自出门去,经过园圃,隐隐见边门处一座清幽小院,人影穿梭,端着热水巾栉等物,却是安静无声,想那人病痛发作,连素玄也要匆匆赶去,定是重症,却连些微呻吟声也不闻,定是个硬朗男子,却不知是何许人了。

  这念头一闪而过,秦长歌已跨出门去。

  ——***——

  出了院子,炽焰帮的一个年轻执事,说是按照素玄的吩咐,在此等候秦长歌,要送她回衡记。

  秦长歌笑应了,跟在他身后,穿过一进进院落,出了炽焰总坛,秦长歌盯着前方男子的步伐,忽然道:“哎呀!”

  那青年闻声回头看她,秦长歌一脸失悔之色,“我刚才将我们衡记新出的四刻团丝天香缎花样拿给素帮主看,想和贵帮商量一起推广这新品南绸,一不小心将花样册子丢在帮主书房了,哎呀不行,我得回去拿。”

  那青年怔了怔,微微变色,犹豫道:“这个……”

  “也许素帮主看见,会赶上来送过来也不一定,”秦长歌突然又展颜笑道:“那样我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那青年脸色再变,想了想道:“也不用您亲自去,小的替您去拿。”

  “如此有劳了,”秦长歌笑盈盈,“我那花样册子,不太起眼,你怕是找起来很难,我画个封面图给你看。”

  那人神情微有焦急,听到说找起来不易更加为难,秦长歌说画图,他急忙应了,秦长歌随手拣了根坚硬尖锐的树枝,在地面上画了个剑戟相交的图形,笑道:“这是封面,最新品的绣样,你看是不是不错?”

  那人低头去看,勉强笑道:“是的是的……”

  “是的是的,”秦长歌一笑,突地将那树枝向上一捅。

  一声惨嗥。

  鲜血狂溅。

  激烈抽搐中,那人捂着眼睛仰天栽倒,不住翻滚惨嘶,而秦长歌微笑着,神色不变的将树枝缓缓拔出。

  随着她的动作,那人颤抖得更加剧烈,惨呼声近乎呜咽,而树枝尖端,带出血淋淋一颗眼珠。

  第六十二章 暗桩

  瞟了一眼那以怪异姿势在地下翻滚的男子一眼,秦长歌微笑道:“你很有耐性——这般剧痛之下,居然还记得不能触及你衣裳后领里的机关。”

  伸手一探,卡的一声干脆利落卸掉那人下巴,用衣襟裹了手在他口中一掏,从齿缝里掏出一枚黑色药丸,看了看,笑笑,裹好放进怀里。

  步声杂沓,炽焰帮的人正在接近。

  秦长歌缓缓起身,若无其事的抛掉树枝,对着已经闻声赶至正目瞪口呆看着她的炽焰帮众道:“诸位请认一下,这位不是你们炽焰帮的人吧?”

  一个执事上前,低头看了看,诧然道:“咦,这是谁,怎么会穿着我帮中弟子的衣服?”

  他想了想,脸色突然紫涨,转身向着身后几人怒道:“怎么给他混进来的!”

  立即便有人道:“今日门口我等几人一直守着,绝对没有外人进入。”

  秦长歌淡淡道:“不是从门口进入的——诸位看他脚下。”

  诸多目光立即汇集到那人鞋底,淡淡的灰褐色泥土,看来没什么异常。

  看着众人不解的目光,秦长歌道:“贵帮素帮主,最近新移栽了一种紫色乌兹菊是吧?”

  那执事点头,秦长歌道:“我先前注意到,这菊花大约是品种不同的缘故,特意运了专门的土来培育,那土色和四周略有不同,而这人脚底,便是这种土。”

  她微微一笑,道:“先前他在我身前走的时候,白石路上落下鞋底泥土,还夹杂着菊花的落叶,这说明他在园圃里呆过,并靠近过那丛菊花,而那菊花,就在素帮主书房窗外不远,种在园圃正中,四周有石径,若非必要,任何人都不应该特意靠近。”

  “他既然能靠近花丛,而又不引起其他人警觉注意,那必然是因为,”秦长歌一笑,“他的身份。”

  有人露出恍然神色,有人却兀自未解,先前那执事却已回身问道:“今日轮值园丁不是老张么?怎么变成了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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