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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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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慌地抬头看,已经四十多岁的玉王妃突兀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脸上有着难得一见的与年龄不符的少女神情。 然后她慢慢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褐色瓷瓶,打开胶塞,毫无畏惧地喝了下去。 这一切的发生我们还来不及阻止,等我们围上去时玉王妃在席上无声地抽搐,瞳孔渐渐涣散了。 虽然明晨就是行刑的时间,宫里自会有白绫赐下,但是玉王妃特意这么做是想向亲王表明她的不悔之心和对他的忠诚至死不渝吗。 我们都流下泪来,张媵颤抖着手捡起席上的褐瓶,将其余的一饮而尽。 那么短时间就去了两个人,悲恸的情绪在整个屋子里蔓延开来,有的人拔下发髻上的钗插入腹腔,然后闷声倒下了。 这时我看见云妃也木然地从袖中掏出一枚瓷瓶,惊觉她也准备了这个。我终究处事浅,自己竟没有想到这一层。 我连忙上前捂住她的瓶子,但其实我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 云妃拿开我的手,她望向南方,我想也许是因为亲王被拘禁在那个方位,她的眼神满是恋恋不舍的,有两行清泪从她的眼中流了出来。 她凄呼一声:“王爷您不值得……”然后低头看着手中的瓷瓶带着无限遗憾饮尽。 我觉得她临死前的话有别的意思,但是我一直被排斥在真相之外。 只是她的话让我猛然勾起我自己以前说过的,值不值得只有自己说得算,而不是别人觉得。 望着屋子里横倒着的几具尚带余温的尸体,那都是以往在王府后院日日相见,有说有笑的人啊。我默默地将她们都安置好,为她们细细整理身上的衣饰,然后自己在她们旁边也抽出自己的发钗。 我的脑中回放着和亲王从认识到现在一起生活着的点点滴滴,他的彬彬有礼,他的温柔和煦都一点一点温暖着我的心。我亦不后悔,从不后悔,能成为这样男人的女人。 今生我们不能相守白头到老,那么来世我欲再与你相识相知相守,可是我奢求从小便与你青梅竹马,恩爱一生。 想到这,我突然收回了发钗,明晨……我要等到明晨,陪亲王一同上路,来世投生两小无猜有缘人。 我冷静地走到门口,敲了敲门,门外开了一条缝,我轻轻地说:“请好好的安葬她们。” 进来的侍卫看到满屋的六七具尸体吃了一惊,然后神色复杂。他们又看了我一眼,然后唤人说将这些尸体抬走并马上通知宫中。 我就在这个屋子里心如死灰地等了一夜,直到天色大白,晨鸟唧叫,却迟迟等不来宫里赐下来的白绫。 我心生诧异,这样不死不活的反而坐立不安,突然门被打开了,外面的阳光使我一时间感到刺眼和茫然。 进来的几个侍卫中为首的看了我一眼,然后不客气地说:“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可以走了?去哪? “你不用死了,皇太后赦免了你们。” 我不可置信地听着,随即激动地问:“那么,那么王爷呢?” “他已经不是王爷了,他已经被贬为庶人。”那侍卫冷冷地回答。 我不管,我不在乎。“那么他现在在哪?” “他已经走了。” 我发了疯般冲了出去,也没人拦着我,王府里不见亲王的身影,他们告诉我他确实不在这了。 我只想他活着,我想他该有多痛苦,我要找到他。 可是京都是我不熟悉的,出了王府茫然四处不知道他在哪里。 我像疯子般在京城里找了他三天三夜,不吃不眠,我觉得我险些倒下了,可是那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继续走下去,不知疲惫地执着找下去。 然后第四天在络绎不绝的街道上我与他擦肩而过。 我险些认不出他了,可是他是我心爱的男人,我怎么可能感觉不出他呢? 但是他却没有认出我,他的神情是那样空洞,目视前方。 我只顿了顿,开口想呼唤出什么,他颓偻的背影却已经掩盖在茫茫人海中。 耳边一时间的静寂,然后街道喧闹的声音又涌了过来。 他看不到我,我知道,我叫不回来他了。 我神色木然,踉跄地慢慢往回走着,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花了一个多月回到了中州,路途上我变卖了身上所有的首饰,到最后也曾向路上的人讨一口饭吃。 虽然已经是春天,可是中州的天气还是延续着冬日的寒气,街上冷冷清清的,每个百姓低着头匆匆走路脸上不见一丝笑容,间或有人走着走着就哭出声来,我想也许有她的夫父兄子侄战死在这场战争中。偶尔有一小队持剑的士兵带着警惕和严厉的目光迎面而过。 我来到了我以前的家,已经旧了的大门被贴上了封条。 可这是我的家,我知道该怎么进去。我进到了府里,府里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我娘在听到哥哥的死讯时也早去了,这府里的花似乎都已经枯死了。 我推门来到熟悉的房间,那是娘的房间,随着吱的一声开门阳光斜射进屋子,里面不值钱的物件横横斜斜地倒着,上面皆是一层灰尘。 那扇屏风倒在墙面,上面还有脚印的污迹和一个穿破的窟窿,破败不堪。 我走过去将那屏风立好,立在当初的位置。我躲在屏风后面,像从前那样些微地探出身去。 也曾有这样阳光明媚的一个下午,屋子里一大堆的人,娘、哥哥和亲王都在这个屋子里,不时传来大家谈话的笑声。亲王那清风朗朗的声音打动了一个少女的芳心,引得她微微探头一视。 我将脸贴在地上,终于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58、番外——抚弦 继德五年夏日,大胤南部某村庄,小河环绕着百姓家的土草屋而过,将庄稼里的禾苗滋润得绿绿葱葱。一群穿着粗布八九岁模样的小女孩趴挤在一起审视自己在河水里的倒影。 一个穿粉布衣裳的小女孩最先得意地说:“你们看我爹爹新给我买的红绳,带起来多好看啊,这可是绸的呢。” “可惜你长得又不够好看,用着倒可惜了呀。我比你好看,只是我爹爹不给我买绸绳……”旁边的一个穿蓝衣的女孩子嘟着嘴说。 “燕子你可真不害臊,你哪好看啦?你眼睛那么小,你看我眼睛比你大上一倍。”另一名女孩不服气地说。 “眼睛大有什么用呀?看人先看脸,我娘说我长的是鹅蛋脸,长大后一定是个美人儿。”还有其他女孩子争着比道。 “我最好看!”“我最好看!”六七名女孩七嘴八舌、叽叽喳喳地争论起来。 “你们别争啦,要我说啊,还是抚抚最好看。”那名穿粉衣的小女孩最后下结论说。 “呃?”最靠右的小女孩惊了一下,刚才她们在争着说自己最好看的时候,她没有插嘴,因为她既没有钱买好看的发绳,甚至衣服也是这里面最旧的还打着不同颜色的补丁。 “对哦,对哦,抚抚最好看。” “抚抚不仅是鹅蛋脸,眼睛也最有神,右眉上还长了一颗美人痣,抚抚比我们都好看!”几名小伙伴们停止了刚才的争吵,纷纷说道。 那名叫抚抚的小女孩不可置信地再次向水面上望了望,这还是她第一次对自己的容貌了有一些认识。 “你们看我穿得是最糟的了,你们的衣服多么的艳丽啊,我这件蓝衣服都有些发白了……”抚抚左右对比,有些自卑地说。 “没关系,那有什么关系!唱戏里经常唱的唐贵妃,里面不是有一句叫天生丽质……什么的。肯定说的就是你这样的情况。”那名粉色衣服的小女孩最有主意,似乎也是这里面懂得最多的一位。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抚抚补充说。 “对对,就是这句。抚抚,别看你穿得简陋,但是你的衣服最整洁,行动也比我们斯文得多。” 抚抚想了想,那也许是的。她娘从小对她就定了许多规矩,走路不许她乱跑,饮水时也不能像其他家直接舀完咕嘟咕嘟喝下去。 “抚抚,你爹爹是村里写字的先生,你认不认得字啊?”那名叫燕子的小女孩又是好奇又是期待地问。 抚抚摇了摇头回答:“我爹爹说女孩子识字不是什么好事。不过他给别人写联子的时候,我就偷偷地学写几个,我自己的名字已经会写了。” “真好!”其他女孩子一片艳羡之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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