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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城女儿


  现在,该说说那个小城姑娘潘红霞的来历了。这姑娘,她就生长在这里,几乎从来也没有离开过这城市。她的家住在一所中学,中学的宿舍院,很简陋的平房,单薄的青砖,没有暖气,冬天要生火炉取暖。很多人家共用一个老式的公共厕所。那公共厕所的墙上,总是涂写着一些骂人的话,比如:“潘红霞,王八蛋,小二人,不是人,是个小狗看大门。”“小二人”是什么人?谁也不知道,可人人都这么写。夏天,那里则到处爬满蛆虫,大人们撒下厚厚的六六粉或者是生石灰,在墙角、地板、便坑,白雪似的,呛得人几乎喘不上气,可那 肥硕的蛆虫,却是前仆后继,杀不灭的。后来,在中学里,老师给他们讲过一首诗,说,“发如韭,割复生,头如鸡,切复鸣,人不畏死,小民从来不可轻。”而她,非常悲哀地,想起的不是别的,竟是夏天厕所里那生生不息的东西。那可真让人绝望。她不知道,其实,那时,她就已经种下了“洁癖”的病根。

  她的父亲,是这所中学的会计,而她妈妈,则是一所小医院的护士。即使是在这样一座平凡的、不起眼的城市,她的家也属于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家,简直不值一提。从前,解放前,她妈妈做过助产士,自己挂牌营业,她爸爸则在旧政府里干一个小差事,总之,是灰色的背景,不红也不黑,没有荣耀也没有罪恶,非常暗淡平庸。潘红霞是潘家三姐弟中的老二,上面有姐姐,下面有弟弟,可以想象,即使是在这样的人家,她也远不是最受宠爱的那个孩子。三姐弟里,只有她,是一生下来就被奶出去的,虽然,只奶出去一年多,可是,大概由于她身上沾染了别的女人的气味,她妈妈,就像母兽再也闻不到幼仔身上熟悉的味道一样,从此,就有了永远的隔膜。

  本来,这样人家的孩子,这样的处境,她极有可能长成一个内心紧张、自卑、不苟言笑的受气包,可是奇怪啊,她却处处反着来。她爱说爱笑,活泼开朗,越长越鲜明嘹亮。她也从不记仇,就算有时明显地觉出了妈妈的偏心和不公道,她哭一阵也就丢在了脑后。在一个处处被忽略的家里,她反倒觉得自由自在,没有负担,她出出进进,哼着歌儿,似乎总在唱,总在说。久而久之,就算她闭着嘴安静地坐在那里,她妈妈也觉得有声音就在她身体里汹涌着,奔窜着,她妈妈就想,这个丫头她活得可真嚣张啊!她还想,这个丫头可不是个省油的灯。

  也许,真的是别的女人的奶水,改写了她的命运,别的女人的奶水,救赎了她,将她从灰色的生活中拯救出来。当然,潘红霞一点也记不住奶妈的样子了,可那有什么关系?她已经在她的身体里了,她日日夜夜在这个孩子淡蓝色的血管里奔流着,温暖、欢畅,她就这样庇护着这个孩子,使她不堕入黑暗。

  就连外貌,她也越长越不像潘家的人。她的姐姐和弟弟,都是清秀的,孱弱的,小骨架,皮肤苍白晦暗没有血色。而她,则是一副宽身板:宽宽的肩膀,宽宽的胯骨,结实、健壮,十四岁就有了十八岁欢腾的乳房。她还有一张向日葵般饱满的大脸,皮肤光滑,暗沉沉,如同蜜蜡。有时,对着镜子,她自己也很惊讶,她想,你像谁呀,潘红霞?想到自己和这世界上某一个人神奇地相像着,而她们彼此并不知情,她心里就滋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虔敬,假如,有一天,在某个地方,她走在路上,一个人忽然分开人群来到她面前,抱住她,叫她“我的孩子!”她一点都不会惊讶和怀疑。这就是她相貌的意义,她必定会被一个母亲从茫茫人海中认领。这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就像花开花落,就像所有的河流最终要流向大海。

  必定会被认领,这是这孩子的信念,她相信这个。而且,她也曾经历了那狂喜——被一个朋友认领。那年,她十四岁,而朋友则是十八岁。那时,这座城市所有应该升入初中读书的孩子,全都停了学,他们拥有了一个长假。将近三年的假期,无论怎么说,都太漫长了一些。孩子们有的玩疯了,玩得过了头,做了“弟兄”和“姐妹”,有的玩腻了,变得百无聊赖。潘红霞就是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的那一个。她在家里,养过热带鱼,养过鸡,还喂过蚕。养鱼的时候,她今天跑到湖里去捞鱼食,明天去臭沙河臭气熏天的污泥里一条一条挖小红虫。养鸡的时候,则是到汾河岸边草滩里去捉蚂蚱,为的是让鸡吃活食多下蛋。她忙忙碌碌,似乎,没有谁比她更投入更兴趣盎然。为了养蚕,她更是不辞劳苦,几乎跑遍了整座城市去寻找一棵不存在的桑树。没有桑叶,她就采榆叶,用榆叶喂蚕是她的发明,而吃榆叶长大的蚕,居然,还吐丝作茧。她也学过女红,比如,用白棉线勾各种花样的手工艺品:茶杯垫、小桌布或者是一幅窗帘。可是,这一切,无论是蚕宝宝还是女红,没有一样,能真正填满她的生活。那所有的热情都是虚张和虚幻的热情,犹如一蓬茅草,一把火就能烧尽。后来,有一天,她忽然觉得生活变得不能忍受的无聊,似乎,除了灰烬一无所有。那些日子,她一个人从早到晚在她家的校园里无所事事地四处游荡,深秋的北方,落叶满地,她踩着满地的黄叶,第一次感到了秋天带给她的忧伤。

  然后,她就听到了那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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