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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在题记里,我写道:

  一朵樱花,从盛开至凋零,不过短短七日。所以在日本有一民谚说:“樱花七日”。爱樱花之人,是爱她花期的短暂。短短七日,开尽嫣然,这种美因迅忽而生,从而使人回味悠 长。

  放下笔,我却了无睡意,在台灯照射下,交叉双手,仍旧做着那个手势。

  海鸥在墙上飞翔,却又是那么的孤单,我伸出手去,想抚摸它一番,可墙上舞动的海鸥身影,在我伸出手去的那一瞬间消失无踪。

  它离我那么近,让我随时可以观睹。

  可是,它又离我那么远,让我无法触碰。

  记忆中的樱花男人,不正如他送给我的与我相伴的海鸥,虽然与我如影随行,但我却是摸不着的,即便时时刻刻可以与我相伴,但这种相伴,却是我一个人吃力地召唤。

  最终,我得到的,不过是一个影子。

  我打开铁盒子,里面躺着九十九封信。是的,我能确定是九十九封信,但我还是从第一封开始数起,一直数到最后一封。

  再盖上盖子时,我在心里提醒自己,明天写下的,会是第一百封。

  一百封信,一年的思念,也许一切都该做个了结。

  下班之前,我打电话给唐心,告诉她我已经写好稿子,询问是否给她送过去。

  “我现在不方便,不如你发电子邮件给我。”她对我说。

  “是手写稿,我去邮局寄给你,怎么样?”

  “好的。”

  约稿函上有唐心的办公地址,是西区一栋出版大厦,据说那栋大厦里,容纳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出版社与杂志社。

  我赶在关门前来到附近的邮局,要了一个空白信封,将稿子对折整齐放进去,而后在地址一栏写上:世纪大厦B座0811号《WOMEN》杂志社第一编辑部。

  寄完信,拐进邮局边一条小道,打算抄近路去车站,这个时候,听见有人在我身后按喇叭,随即一辆小车在我身侧缓缓停下。

  我也驻了脚步,向一旁望去,是林文夕。

  怎么又遇见他?不知为何,再次看见他,我会条件反射地伸出手去摸摸放在包包里的银行卡。

  “真是好巧。”他放低车窗,对我说。

  “是很巧。”我不知道我的笑容会不会不自然。

  “你去哪里?”

  “回家。”

  “我刚好顺路,送你一程?”

  本来我打算拒绝,但是上次已经拒绝过他一次,这一次再找理由回绝,痕迹过于明显,何况,凭心而论,他并无过错,就算真是害我损失一大笔钱,也是无心之失。

  “那就谢谢你了。”我道,然后绕过另一边,打开车门,坐上副驾。

  “你怎么会往这边走?”我听卓可欣说过,林文夕的寓所,应该在城南。

  “我去海边。”

  “海边。”我重复道,回忆起那一望无际的蓝。

  “你有去过吗?”林文夕问我。

  我摇了摇头。从城东上高速公路驶去海边,只不过一小时的车程,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去过。

  “那片海滩的景色很美。”他说。

  “有那么美吗?”我任性地以为,只有我在一年前见过的那片海滩是最美的,虽然,它被上岛游览的游客们摒弃,孤独而残旧地呆在海岛的东边,没有人刻意打理,但,那却是我的天堂。

  “如果不相信,可以一起去看看。”林文夕说。

  他这是在邀请我吗?

  过了一会儿,未见我回答,他再道,“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我并非没有兴趣,只不过觉得周末的晚上,与一个不算太熟稔的男人单独去海边,有些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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