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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十四、我随大篷车飘来飘去

  后来我跟了一个流动的演出团体,他们有一台大卡车,十个人组成一个歌舞团,象印度电影里的大篷车那样,所有的演出服装、道具等都打包装箱放在车里,十个人便以箱子为凳子,每天辗转各乡镇的电影院,象真正流浪的艺人。

  我把我们的演出队叫“大篷车”。

  我总是在不同的舞台跳舞,很忘我地跳,有时冒充一下歌星,在台上有模有样地唱几首歌,我们的头说,观众只关心台上的演员飘不飘逸、漂不漂亮,歌喉一般无所谓,他的话壮了我的胆,在台上蹦蹦跳跳、载歌载舞变成了我赖以为生的生活,颠沛流离、餐风露宿成了我们的家常便饭。

  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好日子过,我们常常在深更半夜抵达影剧院,在大篷车的木箱里、在影剧院的舞台后面空荡荡的后台里,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夜晚。甚至有时没有地方洗澡,只好在水龙头前擦洗身子,根本谈不上羞耻和尊严。

  台下的观众,哪里知道我们这些在台上给他们制造快乐的心酸和辛苦。

  感到寂寞的时候,有团里的男人为你解决性的饥渴,这不是什么秘密,这是男女间不公开的游戏规则,只为了解决性饥渴,至于其它,彼此仍象陌生人一样生活在一起。

  谋生或者只是混口饭吃,这就是理由。

  无数个夜晚,我们靠着彼此的体温得到心灵的慰藉,流浪的心啊,却依旧在流浪。

  我们这个临时的演出队,由“喝彩乐队”和“美倩女歌舞队”组成。我们大都是来自各地的流浪艺人。

  有一位离家出走的女孩叫阿春,她是个大胆的女孩,从四川闯荡到广东,路费都是靠她沿途卖艺赚来的。

  山川秀美的四川盆地,使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她的父母都是医生,他们没有想到,自小乖巧温顺的阿春竟会违背他们的意愿,离家出走,跑到遥远的广东,当了流浪的吉他歌手。

  那一年,阿春高考差了几分,自尊心很强的她,害怕面对善良的父母失望的目光,更怕看到同学们欢天喜地地收拾行李上大学的情景,她在一个夜晚拿了家里200元钱,背着她心爱的吉他,离家出走了。

  一路她卖艺为生,也曾遇到几次令人心悸的事。有一次,她在街头弹吉他,遇到了一位酒鬼,对她百般纠缠,甚至动手动脚,她无奈地向群众求救,人们冷漠地拒绝了。她只好孤身智斗酒鬼。象这样的事,她不知遇到了多少次,慢慢地她懂得了如何保护自己,以后,她总在人多的地方弹吉他,人少她就收摊。

  她练就了一颗孤身侠女闯天下的心。

  她说:“我在流浪的途中,结识了许多象我一样的流浪艺人,我和他们称兄道弟,一路下来,倒拥有了一帮难兄难弟。”

  她大我四岁,她长得有点象艾敬,一副舍我其谁的酷样。她的嗓子音质很不错,音量高、声带宽,富于变化。

  她几乎是演出队的核心人物,她自编自弹自唱,在台上表演挥洒自如,常常台下的观众会为她喝彩不已。

  还有许多象她一样的艺人,我们的头,是一个带着宽沿帽子,在月下醉酒的呓语里,犹如永远迷失的一条狗。

  他的灵魂只在梦魇里复活并且舞蹈,在现代都市文明的屠宰场里流着鲜血。 他穿行在文明的垃圾场里,寻找走失的主人。

  他说他要用混杂着蜜糖和毒药的歌声,把所有人的麻木和虚伪都扫荡得粉碎。

  在台上,他自始至终带着那顶帽子,弯着腰在吉他手和贝斯手的身前身后,走来走去,从他的嘴里歇斯底里地不断吐出一连串变异的恶毒的花朵。

  那歌声让人痛苦且快乐着。

  我们走到了一起来,年轻的我们,用我们肆无忌惮制造出来的铿锵有力的嗓音作品,骄傲、狂妄并极富煽动性的高呼着“这是我们的时代。”

  我们无所谓惧地用我们狂暴、扭曲、诡异、愤怒的声音,表达着我们对生命与死亡、爱与恨、孤独与热闹、夜与昼等的思想。

  我们是流浪的精神贵族,我们是另类文化的精英。

  我们坐着我们的大篷车,从南走到北,从黑走到白。我们将歌声和欢笑留下,我们将孤独和悲伤带走。

  后来,我们来到了一个大城市,我们的演出证被告之是假的,我们被迫取缔这个演出队 ,我们只好解散各奔东西了。

  我又回到了东莞,我尝试了许多工作,譬如当广告模特,给某广告商品做活体广告,为某手机在我的大腿上写上那手机的名字,这也叫大腿广告。后来许多人学我的样子做活体广告。

  为了配合宣传环境保护活动,我还在文化广场脱光了衣服,在全身皮肤上捈满了五颜六色的颜料,将身子呈现出一个被污染的满目创痍的地球来,身上这里是亚洲那里是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州,南极洲。我就那样站立在那里,吸引了很多人看。

  因为我别出心裁的表演,几家媒体纷纷将我的大头像放在头版头条,以最显要的位子发出来。

  当我觉得那些热闹不可能长久时,我又重新进入歌舞厅,从事编舞跳舞的工作,有时也去三星级以上的酒店,给客人弹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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