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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3)


  
  我们终于又恢复了彼此的身份了,表哥,我这样叫你,你喜欢不喜欢呢?你愿意我叫你果表哥还是表哥呢?你喜欢不喜欢我叫你陈果,或者只叫你一声果?我是最喜欢后面的这个称呼的,可是它属于别人,我盗用了一下,又被迫还回去了,表哥,我带你回家。现在他们不会不认你了,你想念麦城么?麦城那么美,麦城有大片大片的金黄色的油菜花,有广袤无垠的麦田,绿油油的麦子微风一吹就会有清冽的芬芳,它们波澜起伏,彼此碰撞发出沙沙的声音。

  我们回去。回去麦城。

  伍舶把身体弯曲得像一朵花一样伏在床上看书,在柔软的大床上,一本大大的中国地理杂志,他乐意看这些有大幅大幅风光的书,没有繁琐的中文,有的只是视觉的冲击力,这每每是我们决定下一站去什么地方的重要指导。

  是的,我们。轻易地结婚,头脑发热的产物。手续的繁琐竟然也没能消耗掉这热情,终于还是办成了,办成之后,就空荡荡的,似乎还缺点什么。我做着固定的工作,翻译。拿原 文的稿子,翻译成中文,这需要有足够客观的理智,因为加了个人的想法进去,无疑是一种剽窃。剽窃了作者对读者的影响力,仔细想想这跟诈骗在本质上一点区别也没有。或者还要更严重些。

  我们像一对偶尔住在一起的朋友一样维持这段突如其来的婚姻,过度地给彼此最大的自由,究竟是互不关心还是尊重彼此,已经难以辨别。动机不要紧,结果也不要紧,重要的是过程。

  天一寸一寸地亮了起来,他看一下手腕上的表,起身去拉开窗帘,抖进满屋子的阳光,顺手摁掉台灯,换了一个看起来比较舒服的姿势接着看书。

  他翻完最后一页,兴奋地亲吻我:“沈,你们中国真是个伟大的国家。”我把被子往上拉一拉,盖住脸:“我也这样认为。”我的声音哑哑的,我想我是感冒了。

  他没有继续,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又拿出一本英文杂志来,薄薄的唇紧抿着,半坐在我的身边,腾出一只手来握住我的手。

  做爱,是对你的灵魂的探索,向更深处探索。所以身体柔软的人无疑是占了大便宜,如果身体的探索也可以引申到灵魂的话。可是身体跟灵魂有什么相干?

  我得承认对于做爱我是一点想象力也没有的,伍舶说长期只用一个姿势做爱的人是枯燥的人。那么两个姿势呢?

  对生活充满希望并不是一定要从床上做到地毯上,从马桶上一直到电脑桌上,或者吊在一根树干上,让晕眩达到云霄。

  我现在是一个感冒的二十五岁女人。青春已经走掉一大半,不指望五十岁还风华绝代,只是看到此时就好,别的一概不管。

  我又梦见欧晴那双怨恨的眼睛,她的眼泪大颗地滑下,她说:“你什么都有,从小就什么都有,你有个外交官爸爸,所以你可以去学习钢琴,穿不完的我们见都没见过的裙子,你有掌声,拥有数不清的爱慕,我恨你,可是不是因为这些,这些我都不稀罕,我只是要林越,可是他也……”

  我叹口气,靠在伍舶的胸口上。

  不知道他们现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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