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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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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急赶家。 喘着气,将裙子穿上,薄薄的裙,贴在身上,根本挡不住寒气。 我又披了米色羊毛披肩,还是很冷。 我笑想:冻人美丽! 终于志谦回来,他头也不抬,就钻进书房。 我赶紧跟了上去。 努力在他面前晃啊晃。 但是志谦还是不肯把视线投放在我身上,似乎压根没见我穿了这条为他而买的不合季节的裙子。 志谦已经对我视而不见! 多么悲哀!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兴致,看了这条裙,志谦就会再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咳嗽两声,提醒他。 终于,听见我咳嗽,志谦抬起头。 “锦诗,你是不是感冒了?”话还没说完,志谦盯着我,眼睛都要瞪出来。 “锦诗,你脑袋有毛病啊?”他看着我,“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单薄的一条裙,疯了?” “好看吗?”我问他。 “好看?你不想活了,快把裤子穿上!” “你说这条裙很好看的!”我也盯着他,努力让自己笑靥如花。 “我说的?我什么时候说的?我根本没见你穿过!”志谦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昨天晚上,你看了杂志后说的!”我强颜欢笑,看着他,希望他能想起来。 “我说过吗?”志谦皱起眉,一点也想不起来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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