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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仙客来(5)


  于是,她取出密藏着的那份材料,认真地读了一下。她还一直没认真读过它。只是那天齐神父从看守所回来,将它交给她时,曾粗略地翻看了一下。但这回细读,却让她大吃一惊,因为这一回细读的,和那一回粗略地翻看的,完全不一样,大相径庭。上一回虽然只是粗略地翻了那么一翻,并没有读完,读的时候心情又过于紧张,就没记住多少事实和情节,但对祝磊行文中不由自主地流露的那种哀之切、痛之深,欲罢不能、要说又止的委婉凄切和遣词造句的清丽精到,以及偶发议论时观点的准确和简明……都给她留下极深刻印象。再看这复印件,只是笔迹有些像,而文字、文风和文气上,完全丢失了原有的那些特点。就好像有一比,同样一扇屏

  风,一个出自宫廷御匠之手,一个完全是草野粗民之作。当时她还怕是自己记忆出了问题,便命令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回忆。越回忆,越觉得复印件有问题,这才肯定下来,它是个“伪作”。为什么要伪造祝磊的材料?怎么可以伪造这样的东西?她觉得即便有一千条一万条必须的“理由”,都不应该伪造这份材料。它毕竟是一个人生命最后的表述,也是他对这世界最后的陈述。是对,还是错,是好,是坏,都应该让他(它)保持原样,直接面对历史和人世。劳爷应该是懂得这个道理的。那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他既然做了,一定有他的道理。

  那么,他的道理又是什么呢?

  ……她马上向图书馆领导请了假,晚上,带着那份复印件,坐上“夕发朝至”列车,直奔陶里根而去。她不是去听劳爷的解释的。她不想听任何解释。她只要求劳爷做一件事:把“原件”拿出来对照一下,并希望他尽快把原件交出去。那天,劳爷穿着笔挺的派立斯西服,在那座会所里忙着为饶上都接待来自八方的贵客。中午,他委托他保卫部的一位公关小姐陪她去江边的一家水上餐厅吃全鱼餐。下午,还是由这位小姐陪她去市内著名的“俄罗斯一条街”购物。五点钟光景,他开着他那辆崭新的大奥迪到她住的宾馆来,给她送来一张当晚回省城的火车票,还说了三点意见:“一,你带着这样的材料到处乱走,是非常危险的:二,陶里根绝对隔墙有耳。在这里谈这事,就更加危险:一两天之内他要回省城办事。到那时候,他再约她见面谈=三,原件他存放在省城一家银行的保险柜里了。你要‘对照’.也只能回省城去才能办到。”

  他说的是”一两天之岳”。但两天后,他没回省城;又等了两天,只等来他一个电话:他在电话里说,这一段日子,公司这边进了些新人,老板委托他对他们进行“上岗前的职业道德培训”,所以近来特别忙,脱不开身:原先回省城办事的那个计划也不得不顺延了。但他一定会回去向她澄清这件事的.只是请她稍稍再等两

  天。又过了几天,一个中午,她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说已经到省城了。当天晚上.他把曹楠接到和顺面馆.还是在后院要了个包间,而且是靠西边的那个。那个包问于扰更少。包间的后身紧邻着一道三米高的砖墙:包间门前栽着一片高大稠密的竹林。而这个包间跟另外那两个包间之间还隔着一个不小的椭圆形金鱼池和几方瘦漏奇透的假太湖石,独占着一片小天地。只待坐定,点完菜,上完茶,劳爷就主动说道:“是的,你没看错,交给你的复印件,都是经我改写过的。”

  “为什么?”曹楠放下茶杯,直冲冲地追问。

  “为了你,为了我,也为了祝副市长和他的家人……”劳爷答道。

  “原件现在在哪里?”曹楠再问。

  “我不能告诉你。”劳爷平静地答道。

  “你不是说放在银行的保险柜里去了吗?”

  “你别追问。”

  “连我也不能告诉?”曹楠有一点点急了。

  “不能。”劳爷依然是那么平静。决然。

  “原因。我想知道原因。这件事,我是要对祝副市长负责的。他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那么信任我。我又那么信任您。我们总不能拿一份压根儿就跟祝副市长没啥关系的假材料去蒙骗人、蒙骗这世界吧?”

  “……”劳爷不作声了。

  “如果您是因为担心将来要和我们一起为这件事承担法律责任才这么做的话,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把责任推给任何人。只要你把原件原封不动地还给我就行了。”曹楠“大义凛然’’地说道。

  “你要再说这种伤人的话,我今天就不跟你谈了。从今往后再也不跟你谈了。”沉默了好大一会儿的劳爷突然这么说道。很气愤。很坚决。曹楠知道他说到是能做到的。他娶过四个老婆,生过一个女儿。他知道怎么对付女人和女孩。

  “……”曹楠心里格登了一下后,知趣地不作声了。

  由于激忿,劳爷那双白净的手整个儿都在微微战栗,并且下意识地在拨弄着他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巨大的金溜子。一会儿把它褪下,一会儿又把它戴上。最后把它收进随身带着的一个深棕色鹿皮小口袋里,那小口袋里还装着他常用的那支烟嘴。短小,精致,光洁。他吸烟,但又不想让自己的手指被熏黄。在没有时兴过滤嘴的那个年代里,他就开始用烟嘴。所以熟人们常说,他有一副近似外科大夫钢琴家的手=这么说,一方面是因为他手巧,能干,另一方面也是说他在手的“维护”、“爱护”方面,可以和那些外科大夫和钢琴家媲美。至于那个金溜子,作为一个老警察,他自然是没戴这个玩意儿的习惯。从来也不戴.也不爱戴.打心底里就反感这种

  黄灿灿的饰物。他觉得它们俗、怯:尤其是那一号暴发户,弄一块黄铜疙瘩似的大号金溜子箍在粗大的手指头上,真是不堪人目。但到陶里根后,饶上都劝他几回:跟某些生意人打交道,你还非得有这一些“俗、怯、油”的套路,否则他们不认你,从感情上也不接受你,甚至还会“瞧不起你”。他们就好这一口。所以,该跟他们装孙子时,你就得装孙子;该跟他们装大爷时.就得装大爷。逼着他去弄了这么个玩意儿戴上。但只要不是在跟那样的生意人打交道,他就会赶紧地摘下它,特别是在跟过去的老熟人,或“自己人”在一起时,他是一定会摘下它的.这样,既不让朋友们“倒了牙根儿”,也让自己的心情得以踏实松快一会儿.所以,你也可以从他在你面前摘不摘这颗金溜子上看出.他心目里是不是把你当作“老朋友”或“自己人”,又是怎么在评价和定位你的?要说劳爷这人,其实在他家的客厅里,常年地供养着一种叫“仙客来”的花。这是一种特别普通。但又挺有特点的草本花。一般都是种植在小盆里。虽然是小盆,但顶不住他养得多:请您设想一下,一个客厅里摆放着二三十盆这样的仙客来,绿的青翠.粉的娇滴,云霓般错落铺陈,那会是一副什么阵势和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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