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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


  第93节:还我清白

  希望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事情?我礼貌地笑了笑,也不去追问,林翰也不多说话,只是轻轻和我握了一下手,道:"谢谢你。"

  我明白这句谢谢你当中的含义,小声说:"清了。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了。"

  做完这一切,我再也不理会愣在一旁的林翰,有些失礼地甩开他的手,冲一旁正将材料卷宗朝包里装的孔怡说:"孔小姐,我请你吃顿饭吧!今天晚上我要离开香港,下次再回来还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如果您不愿意赏脸,我想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不了,我从来都不接受别的男人的邀请。在你的身上,我已经破例为你免费辩护,我并不想再开一个先河。"

  "那好吧!谢谢你这段时间的辛苦。还有,我想请问,您拿到的那份录像,是从哪里获得的?"

  "我有这个必要保守秘密,所以,这不是我能透露给你的事情。曹先生,请恕我直言,就我这段时间的了解看,你是一个好到无可救药的男人。但是,太好的话,会让身边的人觉得手足无措,到后来,受伤的可能还是你……"

  "这是你给我的忠告么?"

  "不!"孔怡抬起头第一次冲我微微笑了笑,道:"这只是我对你这个人的一点看法,一点身为局外人的看法!"

  "好了,告辞了!"孔怡终于将卷宗整理完毕,拎起提包随口打发了记者,抢在前面离开了法庭。将我留给了蝗虫一般扑上来的记者。我几乎是一面高喊着无可奉告一面顶着我的背包杀出了一条血路,好不容易才杀到了停车场。我苦笑着拉开车门,禁不住愣了一下,就在我早上开出来的凯瑟琳的车里,这个女人正挂着一副墨镜戴着口罩坐在里面。

  "恭喜你。"这是凯瑟琳自打那天下午我说了你的症状和非典很像之后第一次开口和我说话,但是这却很难让我说一声谢谢,反而皱着眉头说道:"你不是说不来的么?"

  "我不放心我的车。"

  "那你开走吧!我想我已经不需要它了。"我从后备箱拿出我的小箱子,冷着脸拉开拉杆。冲着刚从车里走出来的凯瑟琳说:"不用送了,我直接去机场就好了。谢谢你这么多天的款待,说实话,在你的家里,我曾经感受到一丝家的味道。谢谢。如果你哪天来南京的话,请不要忘记通知我,我同样会让你享受到宾至如归的接待。那么,再见了!"

  说完这席话,我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听着身后凯瑟琳带着哭腔的笨蛋两个字,我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还好我这人的行李少,要不然拖着一个大箱子,这要我怎么过。

  下午三点,我登上了今天香港直飞南京的最后一班飞机。

  下午三点二十分,银灰色的铁鸟带着我,离开了灰暗的香港这座被阴云笼罩着的城市。这座我呆了足有一个月的城市,在我的心中留下了很是复杂的印象,除了这些,什么也没有……

  一切都过去了,香港这一个月就像是从来都没有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一样,了无痕迹。我依然像以前一样每天早早去上班,行走于各个客户之间,晚上,也是照例拉上兔子去胖子的酒吧坐坐。而在胖子的新店开张的那天,我更是客串了一回主唱,当时场下那疯狂的尖叫声着实让兔子狠狠地嫉妒了一把。伴着生活习惯的恢复,我又开始过起了以前那种找女人的生活,一切,都没有变。惟一的变化,只有两个,一个,是住在医院里的那男人出院了,就在他醒来的第三天。中风留下的后遗症让这个男人下面的时光将不得不依赖拐杖度过。我带着宿醉未醒的倦意同胖子一起将他接出了医院,他用那微微有些漏风的嘴巴和胖子寒暄着,尽管经常瞟我,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说一句话。而另外一件事,便是我决定将我现在住的房子送给兔子。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兔子只是很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嘴上故作客气地说怎么好意思呢?但是却毫不含糊地从我的手里接过钥匙,拿腔作势地问:"你丫到底什么时候搬出去?"我笑,不说话。

  为了这些事情,胖子和我在他的酒吧里喝了整整一宿的酒,临醉倒之前,我听见这小子嘴里含含糊糊地嘀咕着:"轩寒,你他妈的还真不是一个东西!"我狠狠将杯子里的酒喝完,叫了一个值班的工作人员照顾胖子,自己一个人晃回了那间狗窝,趴在马桶上吐得一塌糊涂,接着又倒在床上足足睡了一整天。

  我变了,其实不用胖子他们说我也能感觉出我的变化。尽管我现在的生活和没去香港之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我却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我正在慢慢变得消沉。胖子并不敢将这个事情在我面前摊开来直说,但是他却饶有兴致地打探着我和凯瑟琳之间的事情,接着向老熟人慨叹着我这披着羊皮的狼的德行,说到开心处,还不忘出言糗我两句。我也不辩解,只是在一旁缓缓笑着,默默的一边喝酒一边望着他们。每当这个时候,胖子这小子总会故意环视他的酒吧,接着走到我的身边小声且暧昧地问:"我说,放纵的绵羊,你看上了哪位姑娘?"接着在我这里领到一记拳头,安安分分地退了开去。

  我是放纵了!一个从不断算计的环境里回到那种恬淡的生活的人总是禁不住会放纵自己。而我,是一个典型。

  五一劳动节之前,我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房子。房主移民美国,将这九成新的房子以相当低的价格卖给了我。于是,4月30日的晚上,我并没有去胖子酒吧"上班",而是一个人留在了自己的家,将所有的灯开着,一样一样整理起我的东西。

  在这个房子里住了整整三年,这里留下了相当多属于我的痕迹,但是要是整理起来却是很容易。我只要将书房那满满一书架的书装箱,请搬家公司搬走就好了,至于客厅阳台的那些陈设,算了,还是留给兔子好了。家里空荡荡的也显得寒碜。至于书房的电脑……算了,已经老了。我丢了一张窗户2000的安装光盘在光驱里,完成了开始的步骤接着便去卧室收拾。这么些年我买了很多杂乱无章的琐碎物件,弄得抽屉里塞得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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